肆 騷動的天下(8)

肆 騷動的天下(8)

於是他在身邊那群阿貓阿狗的鼓搗下,自己寫了個委任狀,拿到皇帝那兒蓋章,然後就直接對外宣布,老爸退休,他的官職由自己接班。

他老爸酒醒了,發現自己只有王爺待遇,沒有領導職務了,很沒面子,不過靜下心一想,終於可以開開心心喝酒了,兒子這麼安排也挺好,也就沒說啥。

終於爬到那個最高的位置了,但司馬元顯並不滿足,因為他知道自己的位置並不牢固。自己的統治範圍只在三吳一帶,即太湖和錢塘江流域。大部分地方都在藩鎮的統治下,而且在平叛中,北府軍和荊州軍的強悍戰力給他很深的印象,而這些軍隊並非自己的嫡系,槍杆子裡面出政權,這個十七歲小孩是懂的。

但十七歲就是十七歲,雖然已斷奶,畢竟未成年。其實想招募一支軍隊很簡單,只要你能給得起錢,北府軍就是一支職業雇傭軍,歷史無數次證明了,無論你想要什麼,只要你肯拿得出對等的東西交換就行。

但司馬元顯沒有這麼做,因為他不僅愛權,還愛錢。他覺得自己已經做到了最高的位置,那麼天下的財富理所應當地全是他的,只有別人給他錢,沒有自己施捨別人的道理。因此他變成了一隻純種貔貅,無論對誰,只進不出。

但軍隊還是要招募的,怎麼辦?好辦,讓他身後的國家機器運轉一下就行了,於是他下達了一項命令,讓他滅亡的命令。

隆安三年(公元399年)十月,司馬元顯下令,將原來是奴戶而被赦免成為客戶的人,號稱為「樂屬」,全部遷往建康(今南京),徵召為士兵。奴戶,是指那些罪犯、俘虜或流民,這些奴戶被赦免以後,基本上都成為官員士族手中的勞動力,負責開墾田地,交租過活,成為客戶。

應該說這條政策初衷是美好的,執行起來是不行的,後果是相當嚴重的。

這是一條得罪所有人的政策,地主需要這些客戶種地,你把他們帶走了,莊稼誰種?沒人種田了,自己還叫什麼地主,自己那一大家子吃什麼喝什麼?而那些飽經磨難終於看到日子有點希望的人,一下子又回到解放前,又變成了朝不保夕的大頭兵,要過那刀口舔血的生活。既然日子沒法過成段子,就把日子變成案子吧。

應該說,司馬元顯在制定政策的時候,還是給自己留了餘地的,他給這些要離開家園當兵的人起了個很好聽的名字--樂屬,就是志願者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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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朝兇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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