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作(3)
我有一個叔叔,是我父親的親弟,他遠離家鄉,在新鄉水泥廠里做著工人。因為他在新鄉,也就首先介紹我大伯家的老二孩子,名叫書成的我的叔伯哥哥,在新鄉火車站當著搬運工人,把從火車上卸下的煤或沙子,裝進加長加高過的架子車上,運往三十多裡外的水泥廠里;起早貪黑,一天一次,一次一噸,一千公斤,六十多里路,能掙四到五元。因為哥哥在這干著,我也就到這兒做了一個搬運工人。
我比哥哥個兒高些,卻是沒有他那樣對人生和搬運的耐力。每天天不亮時,我們弟兄就早早起床,拉著空車,快步地往三十裡外的火車站去,每人裝上一噸煤或沙子,然後再緩慢地如牛一樣,拉著重車回來。在平和的土道上,我們步履蹣跚,徐徐而行;遇到了上坡,無論坡陡坡緩,我們都把一輛車子放在坡下路邊,弟兄兩個合拉一車,在那坡道上走著「S」形的路線,攀爬著自己的人生。送上一輛,回來休息一會兒,再合拉另外一輛。夏日時候,天如火烤,汗如雨注,好在那時,路邊常有機井澆地,渴到難耐之時,我們就趴在路邊田頭,咕咕地狂飲一氣,如馬如牛,如沙漠駱駝,喝個痛快。到了午飯,我們就總是趕到某一機井口上,吃著四兩一個、因為堅硬形長被我們形容為「杠子」的饃饃。每次,喝著路邊的生水,吃那杠子饃饃,我和我哥,都能一口氣吃上兩個,八兩的重量。
起初,我拉不動那上噸的煤車、沙車,吃不下那兩個杠子饃饃。哥哥替我著急,除了每遇上坡,都要替我拉車以外,還要在路邊吃饃時候,從他車把上吊的一個袋裡,給我摸出一塊烏黑的鹹菜塊兒。他咬下一口,有三分之一,自己吃著,把那三分之二烏黑的鹹菜,遞到我的手裡,讓我就著鹹菜,就著路邊河水,去吃那堅硬的杠饃。這樣過了一段日子,看我能吃完那八兩饃了,哥就不再給我準備鹹菜,而只準備一些最為淡白深刻的關於人生的話兒。
他說:「連科,你還回家讀書去吧^H小說,讀書才是正事。」
他說:「不讀也行,讀多了也不一定有用。」
他說:「明天周末,我們回去洗個澡吧。洗個澡,明天你好好睡上一覺。」
我在每周的周日,都會好好睡上一覺,把前幾天透支的力氣,設法兒補將回來。可是,我哥讓我睡覺,他卻仍在星期天里,還要到火車站上再多運一趟煤或沙子。
我和我哥,是住在水泥廠的一間宿舍房裡。周日這天,哥哥拉著車子走了,我就躺在空蕩蕩的屋內,有些絕望地望著天花板和天花板上掛的蛛網,還有蛛網上一天天長大的一個蜘蛛。這個時候,我就想起了我那寫了幾百頁書信橫格稿紙的長篇小說,它孤苦伶仃,和行李一塊,從老家隨我到了新鄉,可我卻是再也沒有為它續寫過一字一頁,再也沒有寫出過一段情節或一個細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