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後記:當天王還是一枝枯草時(3)
「我心中也同樣存有質疑:再這樣下去,以後的生活一定一無是處,我們所有人都如演員一般,在毫無意義的漂泊中欺騙自己。一方面懷抱著無盡的理想,另一方面又為未來感到彷徨」。
儘管只有22歲,湯普森卻在小說中花了很大篇幅借主人公坎普(30歲)之口描述了對「走下坡路」和變老的恐懼。
「雖然大部分的時^H小說間他都令人感覺噁心,但偶爾,次數十分稀少,他卻令人驚訝地展現出一閃而過的智慧。不過,他的頭腦已經被酒精腐蝕,他的整個生活就像是在廢油中泡太久而壞掉的老舊機器。」這段描寫湯普森不是在說自己,而是在寫其他人,一個年紀更老、已經喪失目標的新聞人--莫貝里,他最大的能耐就是可以在晚上喝完酒之後找到自己的汽車,因為他的車太臭了,以至於活躍在那座城市街道上的拆車黨對他的車都敬而遠之。作為湯普森化身的保羅·坎普也陷在一個毫無出路的工作里,感覺自己的夢想--成為菲茨傑拉德和海明威那樣的作家,像他手頭裡的朗姆酒蒸發得一樣快。
《朗姆酒日記》的一個重要意義在於,通過這本小說,這位未來的剛左新聞教父、散文文體大師開始形成自己的風格,他在成熟期用來對付這個偽善、冷漠的世界的武器:怪誕的智慧、沒完沒了的嘲諷、不必要的越軌行為、不可一世的自信、俠肝義膽的亡命徒與生俱來的憤怒,都在這部早熟的創作中得以體現。
成名后的湯普森有廣泛的讀者群,這個群體由形形色色的人組成:搖滾青年、政客、新聞學學生、執法人員……幾乎遍布美國各行各業,如果這樣的描述有點流於表面,可以參看這樣一個事實:湯普森出版的第一本書、紀實小說《地獄天使》,是首部從「地獄天使」這個摩托車俱樂部內部進行詳細曝光的文學作品,為了寫這本書,他和地獄天使們混了差不多一年,因為它如此深入地報道了地獄天使內部的運作機制,後來這本書甚至成為很多警察巡查部門的培訓手冊。
七年代,他的代表作《拉斯維加斯的怕與恨》,與六年代的《在路上》相若,成為一部關於毒品文化和反叛青年的聖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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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湯普森來說,有些東西不應該被遺忘,也永不會消逝,這也是一直以來他通過自己的文字向世人表達的東西。在一個黑暗的時代,他試圖去了解,為什麼美國夢會變成一把槍口向內的手槍。對這個問題,美國現代文學界還沒有人走得足夠近,去作出解答。與同行相比,湯普森顯然離答案更近。這個總是用最本真方式對此進行體驗的男人,這個「絕對自然的存在」,從未退縮,即使在生命的最後時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