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後記:當天王還是一枝枯草時(2)
思想的形成,首先是意志的形成。
--莫洛亞
對很多人而言,湯普森常常是作為一個顛覆分子、吸毒吸壞腦子的小說家的面目出現的,但事實是,他有生之年常常扮演的角色是一名體育記者^H小說(同時也是他自稱的政治癮君子)。他在文學上取得的成功,像大多數作家/記者們一樣,只能說是退一步而言,靠插漏補空得到的。亨特·湯普森的好朋友、普利策獎得主威廉·肯尼迪說過,他和湯普森都是「失敗」的小說家,為稻糧計,最終不得不依附於媒體,當了記者。
《朗姆酒日記》就是他在做記者之餘進行的早期寫作練習,小說描寫了一段混亂的愛情故事,其中有嫉妒、不忠、暴力、酒精,故事發生在加勒比海地區波多黎各的一個新興城市聖胡安。「那是一片金色的叢林,到處都是赤身裸體的人。」這是湯普森的第二部小說,之前他還寫過一部從未發表過的小說《水母王子》。《朗姆酒日記》在湯普森成名很久之後才得以出版,距創作完成差不多有四十年。
湯普森頭兩部小說事實上完全是海明威式的,也有些許菲茨傑拉德的影子--雖然其中也有他自己後來文體的雛形,但當時只能算是在萌芽狀態,冷靜的抨擊和醉酒式的幽默像扭曲的雙刃般攪在一起。在他於2005年開槍自殺后,《滾石》雜誌找來歷史學家道格拉斯·布林克利寫了一篇回憶他晚年歲月的文章《貓頭鷹農場的最後歲月》,布林克利提到湯普森這兩部最初的習作,評論說:「亨特只是在對迷茫一代的偶像進行拙劣的模仿。喝了威士忌的海明威可能會去非洲大草原獵獅子,而沉醉於朗姆酒的湯普森能做的卻只是咒罵著趕跑活躍在波多黎各街道滿溢垃圾之上的老鼠。」
《朗姆酒日記》一次一次地被出版商退回,總計達七次,湯普森幾乎要放棄它了。1998年,這本書終於出版,湯普森在之後參加一次談話節目時提到這部小說時說:「它對政治和金錢有一種浪漫的看法,我被迫去面對這個四十歲的故事所發掘出的現實……我不能修改它,就好像是,這是我,這是我曾經生活過的世界……我作為一個作者來進入它……它是個不錯的故事。」
借故事講述者保羅·坎普之口,22歲的湯普森說出了那個時代還少有人關注的年輕人的焦慮:
「在某些方面來說,我也是屬於這一群人--也許比一些人更有能力,也許又比另一些人安分不少--在那些年裡,我很少沒有工作。有時我一次替三份報紙寫稿,也替新的賭場和保齡球館寫些廣告詞,當過鬥雞協會的顧問,也做過餐廳的美食評論家、遊艇攝影師,還定期被警察迫害。那時的生活充滿了貪婪,但我如魚得水,樂在其中。我交了些有趣的朋友,賺了些錢,想去哪兒就去哪兒,也見識了其他人未必能見識的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