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亞史》(11)

《東亞史》(11)

東亞的親屬關係比西方社會重要得多,可以說是最重要的社會關係。人們設計出比西方詳細得多的親屬稱謂,比如:叔伯(父親的兄弟)、舅舅(母親的兄弟)、堂表兄弟(或姐妹)。@此外,還有一系列指稱遠親和姻親的稱謂。實際上,婚姻首先是家庭之間簽署的一個合同:通過聯姻,每個家庭都獲得了可以依賴的其他家庭的成員,這無疑增加了群體的資源。在親屬系統內,每個成員都要為其他成員的行為負責,正如每個成員都從任何一位群體成員的個人成就獲得利益或榮耀一樣。如果這個擴大的家庭中任何一位成員犯了罪,所有的成員都要負連帶責任(通常也要受到懲罰),而任何成員的可恥行為都會使全體成員臉上無光。這種集體責任形式實際上是對犯罪或出軌的社會行為的一種主要的威懾力量,至今仍在東亞社會發揮作用。直到今天,東亞社會的犯罪率是全世界最低的,主要的原因就是東亞人有這種獨特的「集體責任」。

另外,對於成員個人贏得的榮耀或利益,群體內的其他成員也能夠「與有榮焉」和「利益均沾」。這有助於人們解釋比如「為什麼東亞家庭會如此重視子女教育(特別是兒子)」的問題。最近的研究成果表明,和美國人的子女相比,東亞人的子女在教育上獲得了令人吃驚的成功。這在很大程度上要歸功於東亞獨特的「集體責任」體系。在東亞,教育是全家的事業。人們堅信「萬般皆下品,唯有讀書高」的道理,認為只有教育和學問才是獲得世間成就和社會威望的最佳途徑。而且,通過重視教育獲得的成就是可以由全家所共享的。中國曆來有一種傳統,全村或全鎮會集中資源資助一位極有前途的本地小男孩,使他能夠度過苦讀儒家經典的「十年寒窗」,然後參加科舉考試。若能高中,他就有機會被拔擢為朝廷官員。這個成就會給本村或本鎮帶來巨大的物質利益和無上榮光。今天人們仍然可以看到矗立在某些地方路口的旌表本地某位功成名就人士的牌坊。過去,群體的努力及其聯合力量與東亞社會所取得的突出成就有很大的關係;今天,東亞群體需要經過一個長期的過程才能解釋東亞社會在現代世界中所取得的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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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亞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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