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八十七章 人、神、魔、仙

第四百八十七章 人、神、魔、仙

尼克與斯凱……

關係太過複雜了,前者對於後者的感情,與留下他有何想法種種,那都是難以摸清楚的。

甚至尼克自己都迷茫,他留著斯凱究竟是為了什麼?

為了一顆能讓自己徹底安眠,一睡不起的安眠藥?

還是因為斯凱讓他看到了一些影子,一些過去的影子?

又或許,任何雄性內心都隱藏著的父愛,被激發了?被一個有著過去自己的影子,一個有著自己的靈魂血統的孩童,給激發了父愛。

所以自己留著他,是為了引導他,讓他成為比自己更強大的存在?

尼克不知道,他如今只知道,斯凱是斯凱,雖然是他的克隆體,但卻也已經完全獨立的生命體。

所以,他不著急,就讓一切隨著時間來變化。

時間,永遠是最有效的良藥。

而斯凱對於尼克,也是相同迷茫吧!

斯凱不知道尼克對他有什麼企圖,為什麼不殺了自己,留著自己是為了什麼?

他不知道。

因為他無從得知,他只知道自己在一場陰謀中,忽然意外離開了一座島。

得知了,他參與其中的陰謀,僅僅是一場障眼法,自己,也不過是這場障眼法里所需要的一個某人或者某神的複製品罷了。

陰謀太複雜了,斯凱感覺自己玩不起。

所以,他現在開始逃避動腦子了。

陰謀也好,自己究竟是誰也罷,他只覺得,自己只要還能或者,能跳能跑就可以了。

就算某一天死亡了,那也沒關係。

因為他已經妥協了……

夢想?努力?奮鬥?去拼搏…去追求……

那一切,都和斯凱沒關係了。因為他妥協了,人生不就是如此嗎?

總是在無數希望中,讓人學會妥協。這就是人生……

就像有那麼一段對話,是存在斯凱記憶深處的。

有人說:「別放棄,還有希望的。」

而另一人回答說:「不,我並沒有放棄。」,他自嘲一笑道:「我只是妥協了。」

這或許就是人生吧!經歷了人生,才能真正變強大。

神這種存在,或許是戰勝了人生而成就的生命,因為他們理性思考,無一絲迷茫。執行命令,亦或去思考,然後下達命令,沒有絲毫的情感能夠干擾他們。

神,總是那種前一刻嬉皮笑臉,宛若聖母一般,對誰都很好的樣子。

但實際上,下一刻讓其親手殺死所有人,甚至包括幼童,對他們來說都是輕而易舉的事情。

神,是戰勝了人生的存在嗎?

斯凱認為,或許吧!但是尼克卻會認為,神是選擇逃避了人生的一族。

因為他們懼怕情感夾雜,所以大部分選擇了逃避,祛除了自己的情感,讓自己做到無欲則剛,沒有喜怒哀樂。

主神們感情豐富,因為他們太強大,而不懼怕任何,所以想要體驗人生。因此,他們選擇讓自己情感豐富起來。

而尼克也很清楚,那些敢於面對人生的神,最終往往都是精神崩潰,顯得神經質。

為什麼呢?

因為歸根結底,所有的智慧生命,都是人,無論強大與否。

沒有了情感的神,或許避免了人的弱點。但是其所作所為,也絕對會在重新有了情感,在記憶沖刷的一瞬間,而讓其精神徹底崩潰。

誰接受得了自己殺死過幼童呢?

即便是神,只要存在情感,那麼也接受不了的吧!

如果能接受,恐怕那也不再是人了,而是真正的惡魔了。

神與惡魔,從來不是力量的強大弱小與否。

從來,都只是一個人的情感性質的差距罷了……

人生的成長,在於妥協。

而神的成長,在於從逃避到接受,然後看是能夠適應,還是因為適應不了而瘋狂。

惡魔的成長,就在於墮落了吧!

三觀不正,扭曲了心性的人或神,便是惡魔。

隨心所欲毫無顧忌,甚至將殺死幼童當做樂趣,這樣的存在,便是惡魔了。

如果說惡魔僅僅只是追尋自由,隨心所欲,不一定是那種要殺死幼童,無惡不作,噁心之事樂在其中的變態。

那隻能說是三觀不正了,因為真正追求隨心所欲,而又不是變態的,那種存在被稱之為仙。

逍遙自在的仙人,或者神仙。

惡魔,只是指那些墮落,把變態惡事當做是樂趣的存在罷了。

這是斯凱和尼克共同的理解吧!

尼克想要做神仙,神為起點的逍遙自在仙。

斯凱想要做仙人,因為他覺得自己更加接近人,所以人成為仙,逍遙自在,可以為所欲為,又不會變態的仙人。

而這個過程中,都需要一個必備因素,那就是妥協。

對命運的妥協,對因果律的妥協。

也只有妥協了,才會釋懷一切,才會沒有了壓在心頭的束縛。

而學不會妥協的話,很多人往往只能是終其一生,苦惱一生。這個事情解決了,新的苦惱又來了……

麻煩,是永遠沒完沒了的。

而解決麻煩的最佳辦法是什麼?從來都不是去盡心儘力的解決,而是首先確立一個態度,那就是麻煩對你而言是什麼?

是必須解決,不解決就會萬劫不復,顏面盡失,和自己的名譽息息相關的東西?

還僅僅是一個生活調劑品呢?

就像對待工作的態度,有些人覺得,沒有一個朝九晚五,沒有一個那樣需要不斷出門的工作,就會感覺是無所事事的人,會被別人說閑話的一樣。

可事實上,工作要不要朝九晚五的出門有何意義?能賺錢不就行了……

有的人,天天出門,卻還是賺不了錢。天天和人應酬,卻沒人肯與其做生意。

有的人,不出門,照樣能做到養活自己,不出門照樣能賺到買房買車的錢來。

那麼請問,是天天出門的人,面子重要?還是真正賺到錢,讓自己過舒坦,別在意那些七大姑八大姨嚼舌根的日子比較舒服呢?

只可惜,往往要學會妥協的人,基本都是臉皮厚的。

而世上大多人,不說被金錢也不說被權勢所束縛了,單單是自己死要面子這點,就足以讓大多人一輩子活在困擾中而萬劫不復。

因為他們只想要面子,即便一分錢沒有了,天天出門依舊不要說自己是工作的,而要說自己是創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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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日奶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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