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章 合約
第十九章合約
「好吧。」楊昆找不出拒絕的理由。
馬直軍使基本上就算是跑腿的,主要是聯絡協調開封四城的兵馬司。在都城開封這樣一個地方,像他這樣一個芝麻綠豆大的小官可以說是一抓一大把。趙匡胤明白,自己沒有軍功的情況下,就是柴榮想給自己大官做,也是不行的,因為這涉及到官員的升遷制度。當然如果是皇親國戚又是另外一回事。
雖說趙匡胤只是一個馬直軍使,可是晉王卻是經常傳喚他。這可是被很多人看在眼中,因此他的頂頭上司李筠根本就不管他。既然知道晉王只是讓趙匡胤過來歷練,誰會沒事做惡人。因此李筠不但不安排事情給他,反倒每次見到他都客客氣氣的。李筠的態度直接影響了其他人對趙匡胤的態度。
趙匡胤成了衙門裡的超然的存在,不過趙匡胤知道槍打出頭鳥的典故。因此他隔三差五的請衙門裡的那些同事吃頓飯,有的時候他請晉王吃飯的時候,也把李筠叫上。其實換做是別人也不會把薪水全都拿出來拉攏感情,可是他就不同了,趙家本來就是洛陽大戶,他父親又是節度使。根本不用他掙錢養家糊口,從小花錢就大手大腳的他,根本就不知道節省為何物。
因此開封的四城兵馬司沒有不認識趙匡胤的,可是他很快就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了代價,那就是他自己沒錢吃飯了。他家倒是有錢,可是遠水解不了近渴。再說,他要是回去要錢的話,肯定會被母親杜氏看住不準出來的。思來想去他最終決定到高懷德的軍營里混飯吃,先熬到發餉的時候再說。
「我姓薛,在家排行老四,所以就叫薛四,不知兄台叫什麼名字?」
「我叫楊昆。」楊昆說完就跟薛四道別,回到自己的房間。
第二天一早,當楊昆來到馬廄的時候,看見薛四已經在那裡等他了,他的手裡拿著一把帶刀鞘的長刀。
「薛大哥早。」
「我也是剛到。」
從滑州到開封,一個人快馬加鞭的話,只要三天的時間。他們當天下午就來到趙匡胤當初被截住的那個山坳。山坳入口處的屍體早已被清理乾淨,只有岩石上淡淡的血跡還昭示著這裡曾經經歷過一場戰鬥。
薛四看了一眼地上的血跡,臉上的表情有些奇怪,楊昆則直接飛馳而過。可是楊昆很快就停了下來,因為對面有人擋住了他的去路。十幾個彪形大漢躍馬而立,手裡都拿著兵器。
「各位,請行個方便,我只是個書童,身上根本就沒錢。」楊昆說。
「沒錢就把命留下來。」一個騎著黃驃馬的壯漢說。
既然對方不願意放過他,他也沒有求饒之理,抽出那根漆黑的棍棒,催馬殺了過去。跟隨趙匡胤這麼多年,趙匡胤的棍法他也學去一兩成。
對面的人見他攻了過來,立刻散開,手裡的兵器全都端了起來,直指楊昆。他們顯然沒有單打獨鬥的想法,四桿長槍同時刺向楊昆。楊昆的身體王后一仰,整個人平躺在馬背上,避開四桿長槍,右手的棍棒擊向左邊靠近他的馬頭。
棍棒直接擊中馬的左眼,痛得馬匹一聲慘叫之後,直接揚起前踢,把馬背上的人掀翻在地上,撒腿狂奔撞倒身邊的一匹馬之後消失在眾人的視線里。
那個被馬掀翻在地上的大漢腦袋正好鏨在了石頭上,昏死過去,鮮血很快就染紅了他腦袋下面的岩石。那匹被撞倒的馬,壓住了騎士的大腿,那個人也是條漢子,愣是沒吭聲。
所有這一切都只是一瞬間的事,所有人都沒想到楊昆在這麼多人的圍攻之下一招就解決了兩個人。剩下的人相互看了一眼,一齊催馬沖向了楊昆。可是道路比較狹窄,十幾個人窩在一起根本就揮灑不開。知道自己今天凶多吉少的楊昆抱著殺一個夠本,殺兩個賺一個的想法,舉起手裡的棍棒沖了上去。
就在這時,楊昆身後的薛四也揮刀沖了過來,薛四的功夫了得,一刀磕飛了兩把劈向楊昆的長刀。又順勢一刀砍掉了一匹馬頭,接著又絲毫沒有停頓地迎向兩桿刺過來的槍。
兩聲清脆的響聲之後,兩桿槍都掉在了地上。前面露出一個豁口。此時楊昆勉強架住兩柄長刀,毫無還手之力。薛四雙腿一夾,他座下的馬突然抬起前踢,踢翻了攻擊楊昆的其中一人。
薛四大喝一聲:「快走!」說罷催馬衝出豁口,順勢還把一個匪徒劈下馬。
楊昆的壓力頓減,磕飛另一桿槍之後,催馬從豁口出沖了過去,追上了薛四。二人拚命抽打坐騎,總算是擺脫了追擊。
一文錢憋死英雄漢,沒錢的趙匡胤幾乎是足不出戶,他每天除了到衙門裡報道之外,就是悶在軍營里練功。他的心底非常鬱悶,他決定想點辦法弄點錢花,不然這日子根本就沒發過。
他幾乎轉遍了整個開封府,也沒有找到適合他的賺錢方法。他不由得後悔當初沒死的時候,不好好學習,以至於到這個世界來居然什麼技能都不會。
這一天,他又在大街上晃悠,抬腳走進一家叫吉祥的金店。金店的掌柜見到他進來連忙笑臉相迎,熱情地讓他覺得自己不買點東西就對不起掌柜。
趙匡胤苦笑著說:「掌柜的,你不用對我客氣,我身上一文錢都沒有,只是瞎轉悠。」
卻沒想到掌柜的居然笑容不減:「您不買不要緊,可是您以後總會買首飾不是,放心我不會因為你不買東西就不待見您的。」
趙匡胤對這位掌柜來了興趣,這個掌柜知道凡是進來的人都是潛在的客戶。這在他原先那個時代,根本就不算什麼。可是在這個年代卻是很少有人知道,幾乎所有的掌柜對待不買東西的客人都是淡然處之,提不起絲毫的興趣。殊不知這正是做生意的大忌。
「掌柜的生意怎麼樣啊?」
「不瞞您說,現在兵荒馬亂的,誰還有閑錢買首飾?我是等下月初三房租到期就不做了。」
「下月初三就只有八天了,你不做了,這些首飾怎麼辦呢?」
「還能怎麼辦,虧本處理唄。」
趙匡胤拿起一副造型別緻的耳環說:「這麼精美的首飾,虧本處理太可惜了,你這些首飾加起來值多少錢?」
掌柜伸出手指估算了一下說:「大約值一千五百兩紋銀。」
「我有辦法讓你不虧本,不知道掌柜是不是相信我?」
「只要能讓我保住本錢,我就拿出一百兩作為酬謝。」
「一百兩我就不要了,超過一千五百兩的全都歸我,可以嗎?」
「一百兩的事,我們之後再說,只是你準備這麼做?」
「你是生意人,我們還是先擬好合約,簽完合約我們再說後面的事。」
「這是自然。」
趙匡胤找掌柜要來筆墨紙張。
本人趙匡胤負責把吉祥金店的首飾在下月初三之前賣光,首飾的金額低於一千五百兩,則分文不取,超過一千五百兩的全部歸我趙匡胤。如果沒有達到一千五百兩,情願彌補吉祥金店掌柜的損失。在此期間吉祥金店不得出售一件首飾。趙匡胤簽上自己的名字,同時按了手印。掌柜也按了手印,並簽上了自己的名字——周吉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