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日·6 報警受阻
第二日·6報警受阻
下午2:30,管界派出所內。
出示了身份證,告訴值班警官我的妻子不知去向,特來報警求助。
「什麼時候發現的?」女警官問道,語氣平淡。她坐在一張桌子後面,面對著一台電腦。
「昨天下午。」我小聲說。
「那還不行,不夠走失報警的條件——至少要48小時以上。」女警官身子向後一靠。她看起來剛入行不久,五官緊湊,臉上長了許多紅色包包,讓人看起來不大舒服。
「為什麼呢?如果發生了意外,還要等兩天,有可能會誤事的呀!」
「規定就是這樣,當然是有道理的。你先說說具體情況吧。」
聽了我的述說,女警官再次搖頭。「她昨天早晨離開,到現在沒有跟家裡聯繫,就這些嗎?這根本算不上失蹤啊!她這樣做有很多理由:可能感到家裡太悶了,想一個人出去呼吸點兒自由的空氣;可能某個朋友、同學的工作、健康甚至感情出了問題需要她過去安慰。」
「你說的可能也對。可是,她至少應該告訴我或她的父母吧?」我有點兒不舒服,但盡量緩和語氣問道。
女警官搖了搖,「你說說看,她最近什麼異常表現?是不是擔心什麼事情發生?順便問一句,你們夫妻關係怎麼樣?」
「應該都沒有問題。」我說,語氣顯得有些不太確定。
「應該?」她抬起頭,審視著我,
「我覺得都很正常,但是,有些事情看起來挺奇怪的。」我解釋著,給她看了文心潔的簡訊,但是馬上後悔了,女警官臉上的表情表明,在她眼裡我的報警簡直就是開玩笑。
「我認為這個簡訊不是她發的。」我立即補充道,像是為自己辯護一樣,「我希望通過電信部門追查一下她的通訊記錄,如果能夠證實它是通過改號軟體或者偽基站發送的,不就證明事情不同尋常了嗎?」
「你說得太簡單了。憑什麼要查她的通訊記錄?公民通信自由受國家法律保護,沒有正常的理由我們怎麼能夠隨便查看?別說這樣普通的個人離家事件,即使是殺人搶劫那樣重大的案情,我們也不能隨便侵入私人的生活領域。除非有確切的證據證明此人涉案。」女警說著,站了起來,意思是讓我離開。
我不想跟她吵,但是站在桌前不動。在我們的對話期間,不斷有人過來向她詢問事情,值班電話也是一個接著一個。
見我不打算輕易離開,女警官才緩和口氣說道:「好。好。你先在那邊等一下,我找個人跟你談一談。」
過了五分鐘,一位年長的民警出現在我面前,讓我跟他去。此人五十來歲,臉上皺紋很深,一頭花白的頭髮,自稱是小區管片警王警官。
來到接待室,聽完情況,王警官態度誠懇地說:「這類人口失蹤的報警時間,規定就是兩天。因為一旦確定失蹤,就會產生很多後果,比如公開失蹤者的個人信息,限制信用卡、身份證的使用等等,所以必須慎重。不過,我可以先給你登記,並在公安網上搜一搜,看看有什麼發現。」
見我不解,他接著說:「比如,一些被好心人送到公安機關的流浪人員,他們大多數說不清自己的姓名和身世,公安機關便將他們的情況登在網上,供相關的單位辨認,並提供線索。同樣的,一些車禍或者其他意外事故中的受傷人員、刑事案件中的不明受害人,他們可能昏迷甚至已經死亡,為了查明這些人的真實身份,辦案單位也會在內部的協查網上將他們的照片掛出來……」他停住了,大約看到我的臉色變化,連忙改口道:「還有很多其他的情況,五花八門,參考一下而已。我覺得你愛人不至於到那個地步。至於那個簡訊,你自己就可以查清來源。警方受到的限制很多,個人則比較靈活,只要有身份證號碼和密碼,在網上就可以查到真實的通信記錄。我們隨時通氣兒,如果明天還不見人,再走正常程序也不遲。」
我走出派出所。雖然報警不成,心裡則有一些重負卸去之後的輕鬆。
該去接寧寧了。中心小學坐落在文家附近,乘公交車二十多分鐘就到了。下車走向學校門口,路過一家城市銀行,銀行門口牆上掛著一個監控攝像頭,雖然對著銀行的大門,但是,從門前走過的行人,也都能進入它的視線。
我記起咸亨酒店附近有一家工商銀行,它也會裝有監控攝像。我一直認為自己和文心潔昨天中午一起在咸亨吃的飯,可是,餐廳里的錄像卻證明只有我一個人。我不願承認,又無法證明自己的記憶沒有錯。如果昨天中午文心潔確實和我去過那裡,銀行的監控錄像里或許會有記錄。可是怎樣才能讓銀行工作人員調出錄像?我想起胖子,他是干保衛的,或許可以想些辦法?
給胖子打電話,他沒有接。想到王警官的提醒,於是試著上網查詢文心潔的通話記錄。輸入她的身份證號,又輸入了一個六位數的密碼,結果顯示輸入錯誤,要求重輸。手機上網運行很慢,我一時也拿不准她設定的密碼,只好先退了出來。
胖子打回電話。我問他工商銀行有沒有認識人,可否幫助查一個監控攝像。胖子說不行,他的資源只有他的戰友,這些人退伍后沒有進入銀行的。當初接收退伍軍人最痛快的是移動通信公司,他的一個戰友進去了,也是在保衛處當值班員,現在每月的工資獎金超過1萬塊了。當時他本來也可以去的,沒想到通信公司發展得這麼快。
「行啊,找找你的這位戰友,幫我查一個手機通話記錄。」我馬上說。胖子猶豫了一下,似乎後悔言多語失。我將文心潔的手機號傳過去,告訴他,查一下從昨天下午到現在這個手機號是不是使用過。如果使用過,能夠查到具體通話對象更好,不方便查也沒有關係。
胖子答應試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