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七十一章:大明律

第二百七十一章:大明律

操守府邸三條街以外,一處端莊氣派的宅邸,門前兩座不大不小的石獅,鑲釘紅木門緊緊閉著,上面的牌匾高懸著兩個金燦燦的大字『伍府』。

天邊漸漸泛出魚肚白,街道上已經出現不少來往的行人,新的一天即將到來。

如果你走進靜悄悄的府邸,細細聆聽,就會發現由內房傳來陣陣哭喊聲,走入內房。

一個身穿白色內衫的青年男子,約莫有二十幾歲的年紀,他的眼前綁著一個同是二十幾歲的女子。

這名女子便是那老者的女兒了,前幾日被擄來,伍詠早就吃膩了霸王餐,想玩玩順心順意的,就讓人苦苦勸說了這女子三日。

不過三日下來,這女子仍是不識好歹,伍詠終於耐心喪盡,就要在今夜霸王硬上弓,但他卻也知道,強扭的瓜不甜,想最後嘗試爭取一把。

但說了大半宿,軟硬不吃,仍是哭哭啼啼,伍詠也就沒什麼**了,倒頭便睡,希望她明早能回心轉意。

這時伍詠睡醒起來,見那女子縮在牆角抹眼淚,來了興緻,淫笑著上前,支起她的下巴:「小妞,你就從了本少爺,吃香的喝辣的,穿金戴銀什麼沒有,非跟著那低賤軍戶有什麼意思?」

原來那老人為女子與永安軍一總的一名戰士叫田壯,訂了門婚事,不過多久就要過門,平賊保民的永安軍將士,那是許多女子理想的歸宿,眼前這女子也不例外。

這女子聽到后,突然瞪大了雙眼,一口唾沫朝那伍詠吐了過去:「呸,大壯可比你強多了,他能跟著守備大人殺賊,建功立業,憑自己本事為家裡賺了田地和牛羊!」

話還沒說完,伍詠『啪』的一巴掌就打在女子細嫩的臉蛋上,緊接著毫不留情的一腳踹過去,大罵道:「苗壯,他是個屁!」

女子被打了一巴掌,細緻的臉上頓時便出現了一塊紅腫,嘴角流出血來,她仍不屈服,又被伍詠踹了幾腳,痛苦的蜷縮在地上,咳出幾口血。

伍詠滿臉傲氣的道:「我爹是伍原,大同的糧米鉅賈!苗壯是吧?我伍家家財萬貫,本少爺捏死他就像捏死一隻螞蟻一樣容易,到時我看你還跟誰!」

那女子頓時滿臉驚恐,連連搖頭:「你,你要做什麼?」

伍詠呦呵一聲,淫笑著捏住女子紅腫的臉蛋:「這回知道害怕了?不想讓他死,就乖乖跟著本少爺。」

女子不斷搖頭,突然想起什麼似的,大喊大叫不已:「不,不,你殺了大壯,守備大人不會放過你的!」

伍詠聽后心裡一緊,隨即便釋然了下來,輕蔑的道:「蕭亦?蕭亦還能為一個低賤軍戶跟我伍家過不去?」

那女子也知道,伍家在大同東路的財勢,幾乎是壟斷了這裡的糧米交易,守備大人雖然愛民愛軍,但又怎麼能為了一個軍戶與這樣的世家結仇呢?這是不可能的。

她滿心的絕望,本來想著將要過上好日子,這下不僅自己要被賊人侮辱,就連大壯也要被牽連。

見到淫笑著朝自己逼近的伍詠,女子突然想到,若是自己死了,大壯會不會活下去?

伍詠的手剛要碰到女子的衣裳,女子也隨時準備自盡,這時管家慌慌張張的跑進來,伍詠不悅道:「幹什麼?不是叫你沒事別來妨礙本少爺嗎?」

那管家連連擺手:「少爺,有大隊永安軍的人朝這裡來了!」

伍詠放開女子,大叫一聲:「什麼?!你沒看錯?永安軍不是應該在軍營操練嗎?他們這時候出來要幹什麼?」

伍詠不斷來回踱步,過了一陣子,又聽一個家丁連滾帶爬的跑回來:「不好了少爺,蕭亦,蕭亦來了!」

「難道蕭亦真的要為了區區一個低賤軍戶與我伍家為敵?」伍詠震驚不已,獨自嘀咕道。

這時那女子哈哈大笑,朝伍詠吐出了一口血痰,樣子極其瘋狂:「狗賊,守備大人來替民除害了!」

伍詠氣急,朝那女子幾腳過去,女子受了幾日的折磨,再也支撐不住,當時便昏了過去。

「快,快派人去尹府、牛府…哦,對了,還有鄭大人的府上,叫他們來!」伍詠踱了幾步,忽然想起什麼,朝那管家吼道。

那管家連忙帶著十幾個家僕就衝出府邸,剛出了府邸,就連滾帶爬的跑了回來,伍詠急急幾步出去,連忙詢問。

「發生了何事,你們怎麼回來了?」

一個家僕聲音中充滿了恐懼,他用顫抖的手指著外面:「永安軍來了!」

「快跑!」

伍詠再無一絲僥倖,自己爹不在府中,蕭亦難免拿自己開刀,他立刻吩咐道:「蕭亦這是濫用職權,我伍家不是白養你們的,一幫廢物,趕緊把門堵上,支撐到鄭大人來就有救了!」

伍詠不斷的喊:「等我爹回來,蕭亦這守備就做到頭了!」

一幫的僕人連忙搬來各種物事,將大門堵的死死的,而後就聚攏在伍詠的身邊,戰戰兢兢的聽著外面的聲響。

過了沒多久,一匹快馬蹬蹬而過,一人高聲大喊:「奉守備大人令,伍詠仗勢欺人,強擄民女,罪無可恕,依律羈押大牢!」

「此街肅清,不可站立一人,否則以同罪論!」

「若有抵抗,就地處決!」

緊接著的便是四面傳來的步子聲,過了不知多久,外面終於靜了下來,伍詠和那管家對視一眼,強自壓住心神,朝著外面道:「外面來的,可是守備大人的兵馬,不知我伍詠犯了何罪?」

外面傳來蕭亦冷冷的聲音:「作姦犯科,欺壓良善,謀害人命,重罪難逃。」

「元千總,依照我『大明律法』該作何處置?」

外面元少恭恭敬的道:「謀人命,強擄民女,毒打百姓,依我大明《刑律》,處邊遠充軍、遷徙、刺字刑罰。」

朱元璋在渡江佔據金陵時,就已開始了法律的制訂工作,而在吳元年,更是系統地制訂了「律令」,但這時的律法,還不是『大明律』。

明洪武六年十一月,朱元璋命左丞相李善長御史中丞劉基,刑部尚書劉惟謙等以金陵《律令》為基礎詳定大明律,正式開始編修。

元少恭說完,內外都靜悄悄的,門內的伍詠已經滿頭冷汗,沒想到蕭亦竟拿大明律說事,他自然自然依照律法自己處置。

大明律中規定了皇族、貴戚、官紳享有特權,但並沒說商戶也有特權,伍詠還不死心,他強詞奪理道:「信口雌黃,是你說什麼就是什麼?何來罪證?」

蕭亦冷笑一聲:「罪證?大開府門,一搜便知。」

見門內沒了聲音,蕭亦道:「看來伍家是要抗拒搜捕,元千總,抗拒搜捕是什麼處理?」

由於朱元璋是平民出身,大明律對於富人欺壓良善處置方式尤甚嚴重,洪武年間初編大明律中,甚至將『人命』、『拒捕』、『奸a淫』與『謀逆』大罪視作同等。

元少恭道:「依我大明『唐律』規定,抗拒搜捕,本人處斬父子年十六以上者絞;抵抗者當場處死,祖父父子孫兄弟及同居之人不分異姓及伯叔父兄弟之子,不限籍之同異,年十六以上皆斬。」

平淡的話語與四周肅立的永安軍將士,這種氣息讓伍詠喘不過氣來。(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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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1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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