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軍制

明朝軍制

明朝的軍隊制度實際分兩個系統,

一種屬於軍區部隊,一種屬於野戰軍部隊。

軍區部隊的具體指揮系統是:

五軍都督府(相當於五大軍區),

都指揮使司(相當於省軍區),

衛指揮使司(相當于軍分區),

千戶所(相當於守備團),

這就是明太祖創立的衛所制度,衛所軍兵屬於屯田型的軍兵,要自己種地養活自己,政府不關餉(當然政府也還是會發一些錢鈔作零用錢),每個軍士受田50畝,給耕牛農具,並免其田租徭役,這個屬於府兵制。

衛所部隊,當然要承擔守衛地方的任務。當邊境上發生比較大的戰事時,就從全國各地的衛所抽調部隊組成野戰軍,組成的野戰軍最初還是沿襲軍區部隊的指揮系統,但是這種守備部隊的指揮系統在指揮一支拼湊起來的大軍進行野戰時,顯得不太靈便,因此便又在原來的軍區部隊的指揮系統之外,新設立了一套指揮系統,最高司令官為「總兵大將」,這個職務在一開始是很高的職務,常常是有侯伯爵位和大軍區的司令職務的王公貴戚擔當,所統帥人馬往往有10萬之眾,甚至多達幾十萬,按現在對應的軍銜是上將或大將。後來這套野戰指揮系統逐漸完善,在總兵之下,逐漸設立了副總兵,參將,游擊,都司等職級。

這些職務就如同今天野戰部隊的副司令,師長,旅長等職務,戰事結束以後各軍還歸衛所,這些職務的使命也就結束。各人還是回歸自己原來的軍區職務。當然,古時候打仗的待遇和平時的待遇是不一樣的,打仗時會發一些餉銀。而到了明朝中期以後,隨著戰事的日漸頻繁,野戰職務的擔任頻度逐漸超過軍區職務的擔任頻度,這樣野戰職務就了成為官員的常用職務。這是軍官一方面,在士兵方面,隨著社會的發展,衛所制度越來越不適應國防的需要,衛所士兵多有逃亡,從衛所抽調士兵越來越困難,於是朝廷就逐漸傾向於讓野戰部隊的指揮官自己招募士兵來補充,招募來的士兵不同於衛所軍兵,是要按月發餉銀的。其實就是雇傭兵,這樣的兵也就不再用種地了,有充足的時間進行訓練,戰鬥力有了很大提高,遇有戰事集結出動也比較迅速。後來募兵所佔的比例越來越大,到了明朝後期,軍隊的主力大都是這些招募的士兵,衛所制度就名存實亡了。募兵成軍對於提高部隊戰鬥力有很大的好處,不過也帶來一個問題,就是明朝招募兵的餉銀水平比較高,在國家富裕時算不上什麼大問題,而國家財政比較困難時,這個問題就比較突出了。以至於明末朝廷不太為打仗發愁而為鬧餉發愁。

明中期以後,這種野戰職務就成為武官的主要職務,而原來的軍區職務逐漸演變成一種行政級別,甚至類似於軍銜的情況,一直到明亡,這種軍區職務還是存在的。如以都指揮僉事銜任職參將,則是相當以大校副軍職幹部,實任師長。不過到了清末,副將,游擊,這些職務也是更多地演化成了一種級別。

總兵的職位在明初屬於統帥級的高官,主要是執行大規模的征討任務,整個朝廷上不過1到數名,到明中期,因為鎮守邊境和地方的需要,總兵任命的比較多起來,如在宣府,大同等所謂9邊設立總兵防蒙古,在福建,廣東等沿海設立總兵防倭,這時的總兵職權有所縮小,不再多由侯伯等勛臣擔任,但仍屬位高權重的高級將領,負擔鎮守一方的重任。所率領兵馬一般多者8,9萬,少者也有1,2萬,率兵3萬左右的為最多,其職權與今天的軍長相仿。出任總兵者,明前期多為都督,中期都督同知大或都督僉事出任的比較多,都督同知相當於大軍區一級副司令,都督僉事相當於大軍區參謀長或二級副司令。明後期也有少數以都指揮使銜任職總兵的,不過,在任既久也多遷轉為都督同知或都督僉事。極個別的例子也有如洪武二十九年,潭州衛指揮同知丘廣被任命為總兵官,呵呵!中校總司令。

總兵這個職務,在清末新軍制改革時,其編定的軍銜相當於中將,稱副都統,正2品

副總兵,就是副司令官,副總兵的出現要略晚一些。明初的時候,總兵出征掛將軍印,而還有的將領則掛副將軍印,後來就自然而然地把掛副將軍印的稱為副總兵了,所以副總兵一開始是作為總兵的副手的,後來副總兵也常常自己帶兵承擔一個獨立方向的作戰任務,為一路統兵官。出任副總兵的一般是或都督僉事銜或都指揮使銜。

副將和副總兵最初不是一回事,雖然副將軍早已有之,但副將作為成熟的官職,最早在明中期出現,主要是3大營的指揮官官職,後來於外邊軍隊統帥的近衛軍隊也沿用之,其他部隊使用這個官職較少。因為是中央近衛軍,故職務較高。

比如戚繼光以福建總兵任上轉任神機營副將,並遷都督同知銜。以此來看早先副將是不低於總兵的。不過後來,副將這個職務逐漸和副總兵差不多了,叫法上也有些混同。比如,魯欽,長清人。萬曆中,歷任山西副總兵。天啟元年遷神機營左副將。尋擢署都督僉事,充保定總兵官。看來,此時副將已經比總兵職務要低一些了。

相比而言副總兵的部隊多屬鎮守部隊的性質,而副將的部隊多屬機動部隊的性質。在明代確實是副總兵和副將這兩個職務同時存在的。總之,終明朝之世,副總兵的數目是遠遠大於副將的數目的。到了清朝綠營中就反客為主了,取消了副總兵,統一成副將銜了。有時侯,有的書籍中說是副將的其實是副總兵。

副將這個職務,在清末新軍制改革時,其編定的軍銜相當於少將,稱協都統從2品。

參將開始也是很高級的軍官,如隨藍玉出征的懷寧候孫恪為右參將,掛副副將軍印的就是參將的雛形。當然,後來地位就沒這麼高了,到了明中期,出任這一職務的多是都指揮使或都指揮同知銜的,所負責的地區往往同清朝道台的轄區相當。如浙江溫處參將,管轄著數個衛的軍隊。

不過到了明末,在戰事頻繁的地區,衛的最高軍事長官是參將了。如明代寧遠衛現存最高軍事首領的府邸是參將府邸。

參將這個職務,在清末新軍制改革時,其編定的軍銜相當於上校,稱正參領正3品。

游擊,全稱為游擊將軍,明中期以前,出任這一職務的多是有都指揮使銜或都督僉事銜的軍官出任,這樣高級的軍官稱為將軍倒也名至實歸。在歷史劇《江山風雨情》中,吳三桂一開始是以標統職務出現的,實際明是沒有標統的,清朝也還是清末才有;其實歷史上吳三桂當時的職務就是游擊將軍,就職權而言,倒是與清末的標統相當。明末時所的最高軍事長官往往就是游擊將軍。

游擊這個職務,在清末新軍制改革時,其編定的軍銜相當於中校,稱副參領從3品。

都司,其全稱應該為都司僉事,概以當初出任這一職務的官員,都是掛有都指揮司僉事銜的,但到了後來,就逐漸退化為中級軍官了。明末的軍制,游擊一般是所的最高軍事長官。

都司這個職務,在清末新軍制改革時,其編定的軍銜相當於少校,稱協參領正4品。

還有守備,千總,把總等就不一一介紹了。

大體上,總兵,副總兵,副將屬於高級軍官;參將,游擊,屬於中高級軍官;都司,守備,屬於中級軍官。

此外這套軍制還有這麼幾個特點:

1是可以看出,軍區部隊的職務到野戰部隊都要降一兩級使用。

2是另外同今天軍隊的職級比較,副將之下的這幾個級別互相之間差一級不到,半級多點。

3是一般來說,清朝的這些官職雖然都沿用了明朝的名稱,品級也不比明朝低,但地位職權上都有所降低,一般都低了一到兩級。

摘自本人的文章《總兵之辯》為了方便訪問,請牢記bxwx小說網,bxwx.net,您的支持是我們最大的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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