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昏迷
說起來,方恆的命運也是有些悲慘的。
他的父母,在他年幼時,不知是為了錢,還是因為什麼,把他賣給了別人。
之後,他就一直在這戶人家裡生活。
剛開始,畢竟是男孩,這家人對他還挺好的。
然而,因為賣掉的時候年紀挺大,已經六七歲,懂一些事,所以呆不安穩,一直心心念念的想要離開這裡,回自己家,去找自己的親生父母。
幾次三番的逃跑,鬧事之後,這家人就不耐煩了,覺得他是養不熟的白眼狼,於是就用鎖鏈,將他鎖在了柴房裡,每天有一頓沒一頓的養著。
所幸,他小時候也聰明,加上父母一直教育遇到困難要找警察叔叔,所以在某天的時候,他透過柴房的小窗戶,跟路過的村民求救,最終因此獲救,但結果卻因為找不到父母,而被送進了福利院。
到了福利院,生活雖然不算好,但卻遠比被鎖著,吃不飽飯好。
或許是有過因為逃跑而被鎖的經歷,他便再也不敢逃跑,在找不到親生父母的情況下,他就在福利院里呆了下來。
期間,也有不少人想要收養他,但都被他拒絕了,他一直覺得,他的親生父母一定會來福利院接他回家。
然而,這一等,就是十年。
按照收養法規定,超過十四歲的兒童,是不能收養的,他自然是早已超過這個年齡,也就只能一直在福利院里呆著,把這裡當成自己的家。
而在這十年間,他從小學到初中,再到高中,卻也漸漸明白,他其實就是被自己的父母給賣了,不管什麼原因也好,他都是孤兒。
從此,他也就棄了找尋父母的心,認真的過著自己的生活,而對於父母遺棄自己的恨,也在他決定更換自己的姓名之後,深埋在了自己心底。
方恆這個名字,可以說就是他自己取的。
十七歲之前的經歷,讓他顯得很成熟。
雖然住在福利院,但一直也是半工半讀的自己賺錢生活,交學費,一直到上完大學。
畢業之後,也做了幾份工作,但都不滿意而辭職。
這次來牙山市,其實也是剛到不久,花了半個月的時間,才找到現在這份學業基本對口的工作。
然而,這才上了半個月的班,算是剛剛熟悉工作環境和同事,就發生了現在這樣離奇的事情。
難道老天爺真的是要跟他過不去,專門為難他嗎?
他氣急的抓撓了一下頭髮,一頭齊耳長的黑髮被他弄的亂糟糟的。
就在這時,他忽然聽到了有些耳熟的聲音,循著聲音望去,就見認識了半個月的三名同寢室的同事,正好是下班回來,路過這裡。
看到這三個還算熟悉的同事,他心裡一衝動,就從椅子上下來,正想衝上去時,卻又忽然止住了腳步。
他是方恆,雖然身體已經不一樣了,但他肯定自己就是方恆,不是什麼虛假的記憶,也不是什麼幻覺;他就是那個二十四歲的男性方恆。
但是,這又如何?
他自己知道自己是,但說出去別人會信嗎?他又有什麼證據,能夠證明自己是方恆呢?
沒有!
他才剛剛進公司半個月,一切都才走上正規,跟同事的關係也剛剛從陌生的熟悉人,逐漸轉為真正的熟人,而在這之前,之間的關係都還基本處於試探和磨合期,根本就沒有什麼說出來印象深刻的事情,能夠證明她是他。
他能背出自己的手機號,也能背出身份證號,但在信息時代,這種資料恐怕早就被泄露出去了,遠遠不足以讓人採信。
更關鍵的是,就算他現在衝過去,告訴那倆個同事,自己是方恆,而對方也天真的相信了,那又能如何?
公司能相信,讓他繼續上班?
還是讓他們幫他?
怎麼幫?
養著?
短短一霎那,他就想了很多,越想越清晰,越想越明白,心情卻越來越晦暗。
此時他才發現,就算讓別人知道他是方恆,相信他是方恆,也是毫無意義的事情,不說別人非親非故的,沒有責任幫他,就算別人熱心,想要幫他,又不會神仙法術,卻也是無從幫起。
於是,他就只能這樣變成街頭的流浪孤兒了?或許還會被送去孤兒院。
這個念頭在腦海中浮現,一時間讓他有些失神,後退幾步,又重新坐回了椅子上,望著那三人漸漸走遠,最終進了一棟筒子樓,消失不見。
人都已經走了,但他卻並沒有離開,而是就這樣獃獃的坐著。
不時有路過的行人望向他,卻也不知道這個孤身一人坐在這裡的小女孩到底是做什麼的,應該是附近的居民?不然也不可能穿著一身病服坐在這外面。
廣場上的燈光明亮不變,時間卻在一分一秒的過去。
轉眼之間,就到了深夜十多點鐘,只在早上喝了點粥的他,肚子早已餓的咕咕叫了,但他卻是仿若無感,就像是成了雕像一般,仍然一動不動的坐著,直到有一個聲音在邊上響起,才驚醒了他。
「小妹妹,你怎麼一個人在這裡坐著?不回家嗎?」說話的,是個穿著白色背心和短褲,趿著拖鞋的年輕男子。
方恆掃了眼周圍,這才發現時間已經很晚了,廣場上冷冷清清的沒有人,而邊上的這條街,也是少有行人往來。
他抬起頭,就見站在面前的年輕男子眼中似乎閃過一道異樣的光芒,讓他的心中不由得一驚,腦海中瞬間閃過一幕幕凄慘的畫面,各種各樣的姿勢,登時不由得寒毛直豎。
見方恆似乎沒有反應,年輕男子左右張望一下,似乎是見周圍沒什麼人,再望向方恆時,眼裡透露的異色似乎更濃郁了,說道:「小妹妹,這麼晚了,一個人在外面是很危險的,要是沒地方住的話,倒是可以去叔叔那裡住一晚。」
不等話說完,他似乎就有些迫不及待的伸出手,抓住了方恆的左手臂。
然而就在這時,方恆反應過來,趁著對方還沒抓穩,猛然一掙,甩脫了對方的手,跳下椅子,轉身就朝著街頭另一個方向跑去。
他頭也不回,也不知道那人有沒有追上來,就這樣一直跑啊跑,也是肚子太餓了,沒有體力,跑了沒多久,就開始氣喘吁吁,漸漸的由跑改為走;走了沒幾步,就開始扶牆。
然而扶著牆走了沒幾步,就感覺雙眼有些發暈,不由得靠在了牆壁上不動了。
過了一會兒,他感覺似乎是有了點力氣,便站直身子,扶著牆壁,還想前行。
但他卻沒注意到,這段院牆早已結束了,再往前就是別人家的大門,於是一步還未走出去,手就一下扶空了,整個人便往左側倒去,頭跟著撞在了不鏽鋼的大門上,發出一聲哐當重響,而他也隨之昏迷了過去。
正在大廳里看電視的林玉琴,忽然聽到自家的院門發出一聲重響,嚇了一跳,抬眼看了眼牆壁上的掛鐘,才十點二十不到,老公估計還要過一會兒才能回來,而且,對方是有鑰匙,也不用敲門。
難道是院子里進小偷了?
她皺起了眉,起身出了屋門,站在門口朝外面張望。
老公還沒回家,院子里的燈便一直亮著。
整個前院也不算大,東西不多,就靠牆邊種了一些菜,角落裡有一棵長勢不錯的桂花樹。
在燈光的照耀下,不說一下就將院子照了個通透,但也能夠一眼看光,沒有什麼地方可以躲藏人的。
院子里沒人,那就是院子外了。
這麼晚了,這樣貿然開門去看,似乎是有些危險,但好奇心驅使下,她想了想,還是來到了院門前,先給兩扇門掛上鎖鏈,這才拉開了鎖,開了一個小縫。
外面的燈也是開著的,照得外面的路面一片明亮。
透過門縫望出去,外面沒人。
正當她想關門時,忽然感覺到地上有什麼東西在眼裡一閃而過,便低下頭仔細一瞧,赫然看見一個人的頭髮。
她連忙打開門,發現竟然是一個小孩倒在了自家門前,也來不及多想,連忙按照自家老公教的檢查方法,先做了一番簡單的檢查,發現身上沒有什麼傷,似乎僅僅只是暈過去后,這才攔腰抱起,順手關上了門。
將小孩抱到了客廳的沙發上,撥開蓋住了臉的一頭亂髮,林玉琴驚訝的發現,這不是昨天才從湖裡救上來的那個小女孩嗎?
這小女孩不是送醫院去了嗎?怎麼會出現在這裡?
她再仔細看了下,發現小女孩身上還穿著醫院裡的病服,頓時心裡有了一番猜測。
她站起身,一邊將電視機的聲音關小點,一邊拿起茶几上的手機,撥通了還在醫院加班的老公的電話。
過了一會兒,電話接通了,裡面傳來了熟悉的聲音。
「喂?怎麼了?」
「你還在醫院?」林玉琴問道。
「嗯!」
「我問個事。昨天在湖裡救上來的那個小女孩,是不是從醫院跑了?」
「你怎麼知道的?」話筒里傳出的聲音略顯驚訝:「早上我帶了你煮的粥過去,讓護士餵給她吃,才離開沒多久,警察都還沒來,人就不見了。」
林玉琴有些無奈的看了眼躺在沙發上的人,說道:「派人去找了嗎?」
「警方說會安排人去找。」
「那就讓他們不用找了,人在我這呢!」
「你這?家裡?」聲音顯得很驚訝。
「是啊!」接著,林玉琴就把自己發現小女孩的經過敘述了一遍,然後接著問道:「她現在昏迷了,但我檢查了一下,她身上沒有受傷,也沒有高燒,不知道是什麼原因。」
「大概……是餓暈了吧!」
宋文成雖然不是門診醫生,但好歹也是醫生,連猜帶想,基本的情況還是能夠判定出來的。
「她早上也就喝了點你煮的粥,身上又沒錢,這一整天的,也不知道在外面做什麼,但肯定是沒吃午飯和晚飯的。小孩子正在長身體,很容易餓。」
「你先煮點粥吧!等她醒了,讓她喝點,應該就沒事了。」
「好!」
「不過為了以防萬一,我早點回來,看看情況。」
「嗯,那就這樣。拜拜!」
收起手機,林玉琴看了眼小女孩,離開了客廳,上了樓,不一會兒就拿了一件毛毯下來,蓋在小女孩身上,然後又轉身進了廚房,開火淘米,準備按照老公的話,煮點粥。
時間也不知過了多久,方恆再次被餓醒,迷迷糊糊中,似乎聞到了一股很香很香的香氣,這股香氣跟早上在醫院裡聞到的一樣,讓他感覺肚子更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