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章 程序正當,才是真正的正義
突然出現在我和溫梓卿之間的情愫,讓我有點覺得不知所措。
我不能否認自己早有對他動心的感覺,但上一段感情給我留下的傷口太深,輕輕一碰還會深沉的疼痛著,我都不知道自己還愛不愛沈秋澤了。
假如溫梓卿只是將我們之間的感情當成一種消遣,一種無聊時候玩的遊戲,那我自信可以坦然面對,即使心中有點小火花,也能被我瞬間澆滅。
但當他認認真真的告訴我喜歡我,我就不知道怎麼辦才好了。
所幸現在不是講感情的好時機。肖振海的案子,福利院的孩子,深深牽動著我的心。對溫梓卿的簡訊和電話我一律採取忽視的態度。
反正不管怎麼樣,也要等到案子結束再說。
我在律所積極的準備上訴的材料,想到如果要將宋文東一擊斃命,最好能將證據交給檢察院或者警方。
只不過……這樣大的謀殺案都能被宋文東弄成冤假錯案,裡面的貓膩讓我想一想就不寒而慄,我不敢冒失,不敢有一絲的行差踏錯。
但是,當法院通知我,檢察院找到了新的證據,提前開庭的時候,我有些發矇,難道警察也發現了宋文東的惡行了么?
我急忙趕到了法院,發生的事情卻給了我當頭一棒!
新的證據,竟然是一封遺書!
是肖振海親手寫的遺書,上面明確的記載了他的殺人動機和殺人過程,描述了他發現梁曼梅出軌后,一時衝動將人殺害的全部事實!
當我焦急的去往監獄看肖振海的時候,我發現他整個人消瘦的不成人形。
整個人的精氣神都不見了。
我震驚不解。
「你不是告訴我你不是兇手么?你信誓旦旦的和我說的那些話難道都是誆騙我的么!」我驚怒。
明知道他不可能殺害梁曼梅去還是說道:「我們一直在幫你查案,希望能找到證據證明你的清白,你卻自己認罪了,肖振海,你到底是什麼意思!」
當初看見他的時候,他的眼裡還殘留著的希望,此刻都已經消失的無影無蹤了。
他木然的看著我:「律師的解聘通知書我已經郵寄到律所了,你已經不是我的律師了。」
說完,他就想走。
我狠狠的錘桌子站了起來:「肖振海!你知不知道案件已經有了重大的突破,你知不知道,如果上訴,我很有可能會贏!」
他渾身一震,兩行淚就流了下來:「何小姐,已經無所謂了。我現在什麼都沒有,你知道么?我的母親竟然給我寄了一封信,說希望從來沒有過我這個兒子,希望我去死!」
我震驚的看著他。
「世界上的所有人都離我而去,這就是命。我去陪曼梅也挺好的,別讓她走的那麼寂寞。」他的眼中露出絕望:「何律師,謝謝你了……但是不用了,我不上訴了,我認罪。」
從監獄里出來的時候,他的絕望似乎感染到了我。
我一屁股坐在馬路旁邊的石階上。
我不明白,肖振海那樣的人,就算全世界都說他有罪,他還是堅持著要找律師上訴,怎麼突然就妥協了呢。
我想到讓賈小姐聯繫他的母親,賈小姐二話沒說,立刻動手辦了起來。
我掛上電話,有些發愣。
我已經被解除了代表律師身份,就算我想要去幫他上訴都不可能。
而且,自殺的遺書……怎麼可能。
這麼巧,就在馬上上訴的日子,這份相當與肖振海自認的證據就出現了。上面的日期寫的是他殺害梁曼梅的那一天,也就是被捕之前的時間寫的。
這根本不可能!
我腦子裡飛速轉動著的時候,一片陰影籠罩了我。
我抬起頭,就看見張加林那張彷彿勝利者的笑臉,正看著我。
我突然明白了什麼,站了起來。
「怎麼?何大律師,這次怎麼顯得這麼落魄,你怎麼不得意了呢?」張加林諷刺的笑道。
「遺書是怎麼回事?張加林,你明明知道遺書不可能是真的!」
假如,肖振海真的殺了梁曼梅,他激動之下都想要自殺了,遺書怎麼還會字跡那麼工整,上面一點血跡都沒有?
警察發現他的時候,他渾身上下都是血。難道他殺了人之後又洗了手,寫完遺書,再又將手弄上血?!怎麼可能!
這麼明顯的疑點,張加林這個老練的檢察官怎麼可能不知道!
唯一的解釋就是,他知道,但是為了定肖振海的罪,他已經不在乎了。
「就是那麼回事!遺書上寫的清清楚楚,肖振海也認罪了。」張加林盯著我:「何念離,你不用上竄下跳的折騰了,為了給犯人洗罪,你也算是無所不用其極了。」
我看著張加林,有些不可置信,他竟然會這麼做:「肖振海母親給他寄了封信,你知不知道?」
他沒有回答,眼神卻閃爍了一下。
他知道!這個混蛋!
「那又怎麼樣,改變不了肖振海殺了人的事實!」他看著我,目光絲毫沒有閃躲:「原本就應該定案了,就是因為有你們這些自以為是的律師搞事情,才會讓那麼多的罪犯逃脫!這次,我絕對不會讓你得逞的!」
我驚怒道:「你明明知道這不符合程序,你這是濫用權力!」
「為了將犯人繩之以法,為了做正確的事情,用一些不正常的手段又怎麼樣!」面對我的質問,張加林爭鋒相對,寸步不讓。
我一下子說不出話來。
他太正義了,正義的可怕。為了讓一個罪犯受到應有的懲罰,用一些不符合規則,不符合程序的手段又有什麼錯?
其實,現實中這樣的事情並不在少數。
因為刑偵技術和犯人或者律師鑽法律空子的現象,讓將一個真正的罪犯定罪有的時候十分困難。
就像新聞上播放的,一個強姦犯,大家明明知道他犯了罪,但是因為證據不足便將他無罪釋放了。
當時全部的網民和民眾都唾罵那個罪犯和他的律師,也罵警察為什麼不能將他繩之以法。
對這種人,就算用一點小手段,只要做出一個證據就可以定罪的事情,為什麼還要讓他逃脫?!
很多人不明白這一點,為什麼面對罪犯,也不能偽造證據,將這些人扔進監獄里呢?
「張加林,你可真是太聰明了。」我冷冷的說:「全世界就你一個聰明人,立法者都是傻子是不是?明明知道只要偽造證據,就能抓住壞蛋,卻還是將不能偽造證據這一條寫進法律里,這些人都是傻子,只有你最聰明。」
他的臉色一下子變了,原本那種諷刺的笑容不見,取而代之的是陰狠:「如果這樣做,能讓罪犯得到應有的懲罰,那我覺得就是值得的!」
「如果你沒念好書,我就給你重新上一課!張加林,你這個愚蠢的白痴!」我怒聲道:「在法院沒有宣判一個人有罪之前,這個世界上沒有一個人有權利去認定一個人有罪還是沒罪!為什麼要給一個明顯是殺人犯的人一個平等的審判機會,就是因為哪怕有萬分之一的可能性他是無辜的,也不能將他定上死罪!你覺得一個人有罪,即使偽造證據也要將他定罪,你有沒有想過,萬一他是無辜的呢?!你不用正當的程序去制止犯罪,不用正當的法律去抓捕罪犯,卻想著偽造證據,張加林,你可真是厲害!」
他的臉瞬間漲紅,胸膛起伏,好像在一口氣憋在心裡冒不出一樣。
「你覺得一個人有罪,好啊,你就去找真正的證據,在法庭上將他繩之以法!而不是搞偏門,想著繞過法律去!如果你這樣做,你就有可能會將一個無辜的人送進監獄,你懂么?!」
「肖振海是有罪的!所有人都知道就是他殺的!」
「那也用不著你定罪!你不是法院,你也不是上帝。你憑什麼給他定罪?!」
這個道理他懂得,所有學過法律的人都懂得。為什麼寧可放過真正的罪犯,也不能越過程序和法律去將他定罪,那是因為如果這樣做,就很有可能憑著主觀臆斷將一個無辜的人送進監獄。
寧可放過十個,不能錯殺一個,就是這個道理。
即使一個沾滿血腥的殺人犯,他也有權利得到公正的審判。這不只是維護他這個人,而是維護所有人民的權利,才能保證所有的人都可以經過正當程序的審判,而避免冤假錯案的發生。
很多人不明白這一點,只會一味的指責公檢法機關和律師,卻不知道人木又,才是底線。
而正當的程序,才是真正的正義!
「你有沒有想過,也許,有那麼萬分之一的可能,肖振海是無辜的呢?」
張加林氣喘如牛,一直搖頭:「不可能的,所有證據都說是他……一定是他!」
我抓著張加林,將他塞進了計程車里,帶他回到了律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