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少奇不要補助
堂堂的全國人大委員長,後來的國家主席,家庭財政居然如此拮据,在今天的人看來,都覺得不可想象。劉家的孩子,對此最初也只是表面的感受;是在許多年之後,他們才從父母身邊的人員嘴裡,聽說了如下的故事:
那是1960年的春天,一位警衛員領回少奇同志的工資后,就和大家議論起少奇同志的生活問題,「別看他是國家主席,生活也夠緊張的,他們兩口子的工資加起來儘管有500多元,可是扣除房租、水電和保育員的工資后,剩餘部分既要支出8口人(應該是9口,筆者注)的全部生活費,5個孩子的學雜費,還要支援親友,少奇同志抽煙喝茶每月要花幾十元,即便是精打細算,也難以分配。」
另一位衛士說:「所以少奇同志和光美同志處處要求節儉。」
「連孩子們夏天喝點飲料也摳得很緊。有個孩子早就想買輛自行車,但光美說買不起。」保育員最清楚這些。
「最為難的是我這個廚師,逢年過節稍一改善,就說超標準了,這樣下去首長的身體會受到影響的,我們應該向上級反映一下。」郝苗的話是很有分量的。
另一位同志有點不平地說:「應該給少奇同志夜餐費,我們不是都有嘛!少奇同志平時出差從來未拿過出差補助,這也是不合理的嘛,按規定該有的也應該給人家嘛!」
衛士長插話說:「你們說的這些過去都提過,可首長和光美同志不同意要。」
這時有人提議:「像這些的生活小事,為什麼一定要讓他們知道?我看就以夜餐費的名義給他們補助點吧。」大家一致同意這個意見,而且不要向他們彙報了。後來經與警衛局主管少奇同志行政工作的副局長商量,決定每月補助他們30元,每人每天補助5角。補助就這樣開始了。
1962年夏季的一天,警衛局的一位領導對**說,中央幾位領導也應該有夜餐費,但他們都不要。現在有的領導同志生活比較困難,準備予以補助。**說:「可以根據具體情況辦嘛,總司令和少奇同志、陳雲同志,靠他們生活的小孩多,應該補助,我就不需要嘛。」
後來,**出於對生活困難的同志的關心又在一次小會上提到這件事。
少奇同志回到家裡就問光美同志:「是不是給過我們什麼生活補助?」「我不知道。」光美同志驚訝地答道。「你去查一查看。」少奇同志又補充了一句。
光美同志立即來到衛士組問大家,衛士們以為別人已經告訴她了,瞞也瞞不住了,便照實說:「根據國家工作人員工作到夜裡12點就應該給夜餐費的規定,我們認為也應該發給你們兩個人夜餐費,這樣就……」衛士還想講些理由,但光美同志已經清楚了,「別說了,總而言之是補助了。」她立即把這個情況報告了少奇同志,少奇同志馬上把我和衛士長叫去,嚴肅地批評說:「我的生活問題,為什麼瞞著我,這些事過去我曾多次說過,通宵工作,是我的習慣,一個人每天就吃三頓飯嘛,白天工作、夜間工作,橫豎就是三頓飯,要什麼夜餐費?你們可以要,我不要。比我困難的人還很多,為什麼對我額外補助?」我感到了他的氣憤不平。
停了一會兒,他又追問:「這是誰的主意?」我說這是開會大家一致同意的。
少奇同志的眉頭擰得更緊了,他提高嗓門又說:「開會為什麼不讓我參加?為什麼不報告我?我的生活問題,應該讓我知道。我有自己的工資,不能再要國家補助。請你們從補助的那天起到今天為止,算一算共補了我們多少錢,我要退賠,要把每次退賠的收據給我。」
光美同志也說:「我們就是節衣縮食也得賠。以後凡是關係到我們的事,不要瞞著我們。開始少奇同志以為我在瞞著他,你們是好心,可卻幫了個倒忙。」
我們算了一下,共補助了兩年10個月,每月30元,共計1020元。從當月開始每月扣30元,還得扣兩年10個月。這樣一來,每月從補助30元,到倒扣30元,等於每個月的生活費降低了6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