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包又減少了數千英鎊(1)
火車進了車站。路路通頭一個跳下車,接著是福格先生扶著他的年輕旅伴下了車。費利斯·福格先生打算直接去聯繫開往香港的船,先安置好艾達夫人。只要艾達夫人還在這個危機四伏的國家,他就離不開她半步。福格先生正要走出車站,一個警察走近他說:「您就是費利斯·福格先生?」「是我。」「這個人是您的僕人?」警察指著路路通問。「是的。」「請你們兩位隨我來。」福格先生沒有表現出絲毫的驚訝。警察是法律的代表,對所有英國人來說,法律是神聖不可侵犯的。路路通按照法國的習慣,想爭辯幾句。警察用警棍碰了一下他,福格先生示意他服從。「這位年輕的夫人可以與我們同去嗎?」福格問。「可以。」警察回答道。警察把福格先生、艾達夫人和路路通帶上一輛四輪四座馬車,馬車由兩匹馬牽拉。一路上沒有一個人說話,大約走了20分鐘。馬車首先穿過「黑鎮」,這裡街道狹窄,兩邊都是低矮的小屋,住著雜亂的人群,他們個個衣衫襤褸,骯髒不堪;隨後又走過「歐化區」,這裡處處是磚瓦樓房,椰樹成蔭,杉樹高聳;雖然時辰尚早,街上已有豪華馬車和威武的騎兵在奔跑了。馬車在一所房子前停下來,這所房子表面上看很普通,但不像是住宅。警察讓他的囚犯———我們完全可以用這個詞來稱呼他們———下了車,把他們帶到一間有鐵窗的房間里,對他們說:「8點半你們將面對歐巴迪亞法官開庭審判。」說完他就關上門離開了。「真糟糕!我們被抓起來了。」路路通嚷道,無精打采地癱在一張椅子上。艾達夫人也對福格先生說。「先生,」她極力掩飾自己的激動,「您不要管我了!是因為我你們才被跟蹤,就是因為你們救了我!」費利斯·福格先生回答說這不可能。為了火葬的事關押我們?這不可能!原告怎麼敢到這裡來告狀?肯定弄錯了。福格先生又強調說,無論如何他都不會丟下艾達夫人不管,他一定要帶她去香港。「可是船12點就要開了。」路路通提醒主人。「12點之前我們一定能上船。」這位面無表情的紳士斬釘截鐵地說。主人的話說得如此肯定,路路通忍不住自言自語地說:「對,肯定能行!12點鐘我們肯定能趕到船上!」可是他的心裡一點兒把握都沒有。8點半,房間的門打開了。警察走進來,把他的囚犯帶到隔壁的大廳里。這是審判廳,聽眾席上坐滿了歐洲人和當地人。福格先生和他的兩個同伴在法官和書記員席位對面的長凳上坐下來。歐巴迪亞法官很快就進來了,身後緊跟著書記員。這位法官大人長得圓滾滾的。他把掛在釘子上的假髮取下來,熟練地戴在頭上。「第一個案子。」他說道。這時,他用手摸了摸頭說:「這假髮不是我的。」「對,歐巴迪亞先生,那是我的。」書記員回答說。「親愛的奧斯坦布夫先生,一位法官戴著書記員的假髮怎麼能審理好案子!」他們交換了假髮。這段開場白已經令路路通急不可耐了。審判廳的大鐘指針在飛快地旋轉。「第一件案子。」法官歐巴迪亞又說。「費利斯·福格先生?」書記員奧斯坦布夫開始點名。「我在這裡。」福格先生答道。「路路通?」「到!」路路通答道。「很好!」歐巴迪亞法官說,「被告,我們在所有從孟買來的火車裡尋找你們已經有兩天了。」「有人告我們什麼?」路路通不耐煩地說。「您馬上就知道了。」法官答道。「先生,」福格說,「我是英國公民,我有權……」「我們有失禮的地方嗎?」歐巴迪亞法官問。「沒有。」「那好,請原告到庭。」法官話音剛落,一扇門就打開了,一個法警帶進來3個印度僧侶。「就是他們!」路路通小聲嘀咕說,「就是這些傢伙要燒死艾達夫人!」3個僧侶面對法官而立,書記員大聲宣讀褻聖罪訴狀,上訴書控告福格先生和他的僕人玷污了婆羅門教的聖地。「您聽明白了嗎?」法官問福格先生。「明白了,先生。」福格回答,他看了一下表,「我承認。」「好哇!您承認了?……」「我承認了,我等著這3個僧侶承認他們在皮拉吉廟做的事。」僧侶們面面相覷,對被告的話不知所云。「毫無疑問!」路路通氣憤地回答,「就是在皮拉吉廟前他們要活活燒死一個人!」僧侶們更加感到莫名其妙,歐巴迪亞法官也很驚訝。「燒死什麼人?」他問道,「燒死誰!在孟買城裡?」「在孟買?」路路通驚叫道。「對。不是皮拉吉廟,而是孟買的瑪勒巴山寶塔寺。」「這裡還有物證,就是褻瀆神靈的犯人穿的鞋。」書記員說著把一雙鞋放在他的桌子上。「這是我的鞋!」路路通看到自己的鞋成了物證大驚失色,忍不住叫出聲來。  [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