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出的時候不需要想著收穫(1)

付出的時候不需要想著收穫(1)

「子學,告訴我,你為什麼要念法律?」這已經是我第三萬七千五百四十六次被別人問到這個問題了。二○○一年的一開始,還是冷颼颼的冬天,我莫名其妙地起了個大早,揉揉眼睛往窗外看出去,高雄的清晨竟然是白色的。「啊……如果高雄會下雪,那會怎麼樣呢?」我自言自語地咕噥著。那一天是一月二十三號,我家裡來了一大群人。除了遠在亞特蘭大念研究所,忙到沒能趕回來的表姐之外,北中南東各處親戚,整個家族的人全都到齊了。從早到晚,就聽見我家的門鈴聲不停響,就看我媽我爸客廳院子大門的來回跑,門一開就是「恭喜!恭喜!」的互相拜年,親戚們的車子停滿了我家門前。我對這一年的印象很深刻,這一年的農曆年來得特別早,一月二十三號就是除夕了。因為前一年的新年已經耍過一次任性,堅持要待在台北過年的關係,所以今年我特別早回到高雄的老家。剛處理完小蒯的事情,我心裏面有一種踏實的感覺,雖然感慨著部分家庭教育的失敗,但小蒯的成績好轉對我來說,就像是領到一個大紅包。說到紅包,我就會想到這一年吃團圓飯的時候,可能是親友們有整整兩年沒見到我的關係吧,所以對我的關心特別多,飯桌上大家討論的都是我。我的身高、我的體重、我的髮型,甚至我的近視深度,等到這些問題都得到了一個滿意的答案,也經過一番比較跟討論之後,就開始問到我的生活、我的學校、我的感情,甚至我的零用錢。到後來,每個長輩都一副「這孩子一個人在台北生活,真可憐」的表情,好像中學老師在洗腦似地教導我們大陸同胞有多麼水深火熱一樣。「子學,告訴我,你為什麼要念法律?」問這個問題的,是爸爸的三哥,我的三伯。這已經是我第三萬七千五百四十六次被別人問到這個問題了,而這一次似乎也不會是最後一次。其實這個問題有一個很官方的答案:「我媽說的」。只要有人問到這個問題,我通常都只回答這四個字,「我媽說的」。所以這一次的答案沒有例外的必要,我依然是回答「我媽說的」。在說的同時,我還刻意把眼神飄向我媽,請她給我一點附和。我爸跟我媽只是笑一笑。「那我這麼問好了,子學,你現在就快進入大二下學期,這一年半的時間裡,法律對你來說是什麼?或是,你認為什麼是法律?」三伯很正經地問出這個問題,飯桌上所有的人都安靜了下來,等待我的答案,除了那幾個拚命玩電動玩具的表堂弟妹之外。「就是秩序。一代法學大師古斯塔夫.拉德布魯赫在《法學導論》這一本書裡面提到:『所有的秩序,無論是從生命的多樣性里發現的,還是我們即將努力建立的,都可以說是一種法律。』也就是說,為求每一個生命體系,不管是人類、生物、企業、宗教等等,在某個特定區域里公平存在,也就是在法制地區里公平存在而訂定了一些法則以遵守或是懲戒。」說完這一段,我喝了一口我媽最拿手的雞湯。「但這些已經成文的法則,在我們法律系學生來說叫做法條,其實都是人規範的,所以三伯,你問我什麼是法律,我只能跟你說,你所存在的世界就是法律,否則它不會有秩序。我不知道學校里或社會上的教授專家怎麼想,可是我認為,法律就是人,人就是法律。」說完,我的雞湯也見底了。我媽拿過我的碗,幫我又盛了滿,好像在獎勵我剛剛的那一番解說。聽完我的回答,三伯很開心地笑著。我不知道他為什麼笑得那麼開心,不過,團圓飯過後發紅包的時間,他給我的紅包是最大包的。其實,要一個才接觸法律一年半的學生來回答什麼是法律這個問題,就像是要一個剛學會開車不久的人參加比賽一樣,或許他在場上不會有太糟糕的表現,但我想結果絕對不會讓所有人滿意的。  [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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藤井樹:B棟11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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