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宮秀女的選閱(2)
當應選的秀女們在神武門外走下騾車后,先由戶部司官維持秩序,再由太監引入宮中。御花園、體元殿、靜怡軒等處,都曾是閱選秀女的場所。一般每天只閱看兩個旗,根據各旗參選秀女人數的多少進行搭配。通常是五六人一排,供皇帝或太后選閱,但有時也有三四人一排,甚至一人一排的。如有被看中者,就留下她的名牌,這叫做留牌子;沒有選中的,就撂牌子。然後,留牌子的秀女再定期複選,複選而未留者,也稱為撂牌子。經複選再度被選中的秀女,還有兩種命運:一是賜予皇室王公或宗室之家;一是留於皇宮之中,隨侍皇帝左右,成為後妃的候選人。如果成為後妃的候選人,手續會更為複雜,初次「引閱」之後,屢屢「復看」,有「記名」的,這是被選中留牌子的;有「上記名」的,這是皇帝親自選中留牌子的。最後,還要經過「留宮住宿」進行考察,在留宮住宿的秀女中選定數人,其餘的都撂牌子。當「秀女」二字映入人們眼帘時,人們的直覺是秀女應有沉魚落雁之貌,然而,靚麗的容貌是否是當選秀女的主要標準呢?這裡有一張清末應選秀女的照片,似乎很難將這些面孔與任何一個表述美貌的辭彙聯繫起來,非但如此,少女們愛美的天性也成了非分之想。清朝明確規定,八旗秀女閱看時,必須著旗裝,嚴禁時裝。而且,按照中國的傳統觀念,「好色」也是極不名譽的,「美女禍國」從來都是帝王和他們的大臣們翻雲覆雨的護身符,因而這一標準總在若即若離、諱莫如深的撲朔迷離中。乾隆四十三年(1778),一位縣學生員攔下御駕,懇請乾隆皇帝就削減皇后烏拉那拉氏喪儀之事下罪己詔,致使龍顏大怒,但仍未忘記陳述那拉氏冊后「並非以色選愛升」,後來失寵,亦是「自蹈非理,更非因色衰愛弛」,總之絕不肯承認自己好色。清統治者公開的兩條標準,一是品德,一是門第。清代冊封皇后、妃、嬪的冊文中常常見到的是寬仁、孝慈、溫恭、淑慎,「誕育名門」、「祥鍾華閥」等等。其中,門第又有著更為重要的作用。眾所周知,光緒皇帝的皇后隆裕的相貌奇醜,但她是慈禧皇太后的侄女,因此,她成了皇后。被光緒皇帝視為紅顏知己的珍妃入選時,她的父親是侍郎長敘,祖父是曾任總督的裕泰,伯父是廣州將軍長善,長善又是大學士桂良的女婿,是恭親王奕訢的連襟,因此他他拉姐妹雙雙入選為珍、瑾二嬪。這張沒有填寫姓名的紅紙,更說明了秀女的門第,不僅關係到秀女本人是否入選,而且關係到入選后她在宮中的地位:同治十一年二月初三日敬事房傳旨:原任公爵之女著封為妃將軍之女著封為妃知府之女著封為嬪員外郎之女著封為嬪欽此。所以,清宮選秀女,絕非選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