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腥之旅(1)
(一)小金吐了。他長到二十多歲,當然知道吐的滋味。據他自己說,他五歲開始在外流浪,七歲開始喝酒,第一次喝酒便喝到吐,此後他吐過不止百次千次。吐的原因都是喝酒。他喜歡交朋友,跟朋友在一起自然得喝酒。吐的滋味不太妙,有朋友的感覺足以抵消掉這不妙。所以,小金的吐一般都從快樂開始——先是快活得手腳發飄、頭有點暈,然後說話時舌頭大、身發冷,胃痙攣,再然後,就可以吐了。人生得意須盡歡,千金散盡還復來。嘔吐和散盡千金一樣,也需要氣魄,這可是人生的一種境界。能夠從散盡千金中得到快樂的人,同樣能從嘔吐中品味歡樂。可惜這一回,小金雖然想吐,卻一點兒體會不到快樂。「八隊」的兩名藍盔武士在花叢中現身時,小金覺得胃像被人用拳頭狠命猛擊一樣,一陣陣痙攣。他明白這是嘔吐的前兆。可他不快活,而且——他手腳不飄頭不暈假如說話舌頭也不大——所以,他立即把這幾種有利因素全部調動起來:頭不暈,使他能迅速判斷自己的處境和對策;說話舌頭不大,使他能說出一些重要的話;手腳不飄,使他能夠揮動手臂跑,這樣跑起來比較快!所有這一切,都是為了阻止一件事:嘔吐!他不願平生頭一次,在沒有喝酒的情況下使自己吐出來!於是他先對小妹說了句:「你等著,我去對付!」然後他就開始跑——朝坡下跑。看他模樣,像是個亡命徒,向那兩名藍盔武士挑戰!藍盔武士想必也這樣認為,他們齊舉盾牌,冷冷捉刀,邁開了步。「八隊」慣例:只進不退,只攻不守,只殺不饒!如果要這兩名武士停手,除非殺了他倆!待他倆與小金接近,兩把陰森森的鬼頭刀已經在陽光下揮起——兩把刀,都重三十斤。用這樣的刀作戰,必須先揮動,讓全身血脈發熱。而重刀一旦揮舞,慣性威力也無窮,像綁在風車上狂轉的鍘刀!花屑飛濺,兩名重甲武士就這樣舞著刀,殺氣騰騰地逼來!小金不拔刀。他腳步不停,腦子在轉。他快速轉動的腦子裡,早已想好了一句話,是句非常重要的話。他到了兩名武士跟前。他低聲喝道:「我是縣衙的金捕頭!」——小金對這句話很有信心。——他明白自己和「八隊」間,一定出了什麼誤會?不然「八隊」怎麼會在這裡截擊他?——他必須表明自己的身份,因為他既不想殺「八隊」的人,也不想被「八隊」殺死。雖然他不喜歡「八隊」,他聽說過他們那種冷血無情的作派,可不管怎麼說,大家畢竟都是官差嘛。——當然這樣一來,他的身份很可能被揭破,沒法在小妹跟前裝扮隨風大俠了。——也說不定。這裡離山坡有一段距離,小妹聽覺再靈敏,也未必能聽清他說什麼,若三言兩語能跟「八隊」講清楚,讓對方和自己假打一場,原來制訂的追蹤「飛刀門」的計劃還有可能繼續。——所以小金覺得,這句話雖然簡短,但如精粹的刀法一樣實用!他一句話就能使對方停下。豈料,對方的回答是惡狠狠一刀!那一刀,滿懷著仇恨、兇殘!彷彿砍向的,是那姦殺妻女的仇人、出賣同門的姦細、販賣嬰兒的惡棍!小金這才發覺,有時候信心太足是個錯誤。他就是太自信了,才沒有防備對方出刀。一刀劈來,小金髮現自己竟低估了「八隊」!他簡直不知道「八隊」是怎麼訓練出這樣的刀法?因為他並沒有姦殺他們的妻女出賣他們的同門販賣他們的嬰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