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的信仰戰爭

歐洲的信仰戰爭

天主教會用各種方式試圖制止新教的傳播。1545年召開了一次宗教會議,用了18年的時間,最後在特蘭托制定天主教的新學說和新教會。信仰的原則重新加以定義,並同「因信稱義」學說劃清界限。教皇、主教和神甫的權利和義務都詳細確定下來。他們重新成為上帝的僕人,而不再是爭權貪慾的貴族,他們應該更多關注信徒,特別是關注窮人。天主教會想重新贏得人們的信任,並使自己具有吸引力。1534年由西班牙人依納爵·羅耀拉創立的「耶穌會」在其中起了重要作用。耶穌會成員不把自己關在修道院中,而是深入到普通人中間,作為學校和大學的教師,作為諸侯宮廷的顧問和懺悔神甫,作為傳教士,獲得了很大的影響。天主教改革的時代,也被稱為「反宗教改革」。確實,很快就有很多人重新回到了天主教會。然而,兩個宗教之間還遠沒有和解。在所有天主教和新教同時存在的歐洲國家中,還一再出現爭鬥。在法國,1572年8月24日的巴托羅繆之夜成了慘劇的頂峰。天主教的狂熱份子在這個夜裡屠殺了大約2萬名胡格諾信徒。但即使在這裡,新教也不可能長期受到壓制。1589年亨利·納瓦拉成為法國的第一個胡格諾國王。他雖然必須皈依天主教信仰,但卻在1598年的「南特敕令」中給予胡格諾教派在國內活動的平等權利。(插圖:原文第81頁。文字:弗朗索瓦·杜布瓦的油畫的一部分,表現了巴托羅繆之夜的悲慘場面。)當時強大的西班牙由菲利普二世統治,這就是說,他比教皇更為天主教。他迫害所有「異教徒」,誰要是不放棄「偽信仰」,就必須用火刑處死。同樣在隸屬西班牙的尼德蘭,菲利普也是用各種手段壓制新教。但在尼德蘭北部,新教在威廉·馮·奧蘭治的領導下,同西班牙統治者鬥爭了十年之久,終於在1581年獲得了獨立。他們的行為根據是:「一個人民不是為王侯而生,而是一個王侯為了人民的意志而存在,沒有人民也就沒有王侯。他的存在,就是要依靠法律和公正統治他的臣民。如果他不是這樣行動,而是像對待奴隸那樣,那他就不再是王侯,而變成了暴君。因此,我們宣布,當今的西班牙國王已經無權再統治尼德蘭。我們要解除一切官吏、上司、主人、封臣和居民過去對西班牙國王所做出的服從和效忠的誓言。」尼德蘭人就是這樣明確宣布他們的反抗權利的,這些觀念後來在很多國家的憲法中都有所體現。但是,菲利普二世並沒有放棄反對新教的征戰。他建造了當時最大的戰爭艦隊,並派這支「阿馬達(Armada)」艦隊向英國進發。當時英國的統治者是信仰新教的伊麗莎白一世,而蘇格蘭女王天主教徒瑪麗亞·斯圖亞特正是與她爭奪王位的死對頭。伊麗莎白逮捕了斯圖亞特並把她處死。這也是菲利普發兵進犯的借口之一。此外,伊麗莎白還在反菲利普的鬥爭中支持了尼德蘭,而且在本國也迫害天主教徒。菲利普想佔領英國並推翻伊麗莎白。但西班牙的大船由於裝載過多,同英國的小快船相比,行動過於沉重和緩慢。在加上風暴的天氣也助了英國一臂之力。所以,英國最終成功地給予西班牙的阿馬達以毀滅性的打擊。菲利普二世在爭奪天主教在歐洲霸權的鬥爭中遭到了失敗。英國卻從此作為世界最大的海上和殖民大國開始嶄露頭角。同樣在德國,十七世紀初,天主教和新教之間的鬥爭日益尖銳,並於1618年爆發了三十年戰爭。開始時還是為了宗教和信仰。但當皇家天主教大軍在統帥華倫斯坦的率領下佔領了北德,並把當地的教會財產歸屬於帝國時,當地信仰天主教的公侯卻也起來反對皇帝;他們不希望皇帝過於強大。對這些天主教諸侯來說,權力比信仰更為重要。當鄰國也捲入戰爭時,權力問題已經居於首位。瑞典國王古斯塔夫·阿道夫率領軍隊為新教而戰;特別想把北德從天主教手中奪回來,以便保障瑞典在波羅的海地區的主導地位—而天主教的法國卻支持了他。戰爭早已不再是為了宗教。法國所希望的,是取代已經四分五裂、在戰爭中大大削弱了的德國在歐洲的領導權,它最終達到了這個目的。(插圖:原文第83頁。文字:在三十年戰爭中,士兵們不懂得憐憫,甚至對平民也是如此。)在1648年10月達成的「威斯特法利亞和約」,確認了1555年奧古斯堡的宗教和解,並在一點上做了重要的補充:臣民們不再有義務接受上層的宗教信仰。德意志各諸侯的權勢通過這個和約得以加強,皇帝的力量相應削弱。德國不得不向法國和瑞典割讓土地,瑞士和尼德蘭變成了獨立的國家。如果說,德國在戰爭開始時,還有1700萬居民,那麼到戰爭結束時就只剩下了1000萬。而且,這些人現在生活在一片荒蕪的土地上,又用了幾十年的時間,才從戰爭的社會和經濟後果中恢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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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口氣讀完世界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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