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知識分子:世俗社會的莊嚴追求/林山
林山,新華社記者知識分子,這是一個過時的名詞,最近一本關於社會階層的研究報告,用「專業技術人員」取代了「知識分子」。與此同時,「公共知識分子」(publicintellectuals)這個辭彙卻快速、高頻進入了中國現代社會的認知符號系統。這是一個從西方引進的辭彙,按照美國聯邦法官理查德·A·波斯納所說,公共知識分子代表的是對政治和意識形態的觀照。因此,筆者竊以為,公共知識分子,其使命是超然的,在紛紜的世俗社會中,他提醒著、履踐著――一種莊嚴的追求。《現代漢語詞典》規定「知識分子」為:「具有較高文化水平、從事腦力勞動的人。如科學工作者、教師、醫生、記者、工程師等。」其實,知識分子在中國人的心目中從來不只是一種技術層面的界定,它與叛逆、紅色、捨生取義、先知先覺等概念緊緊連在一起,公共知識分子只不過是對在「知識分子」中已湮沒的超越意識的一種提醒,這不僅僅是在中國,西方亦然。所以,在民主高度發達的美國,波斯納先生也要大聲呼籲,並且形諸文字,這就是他的《公共知識知識分子--衰落之研究》。無論東方、西方,做(或是成為)一名真正的「公共知識分子」皆是非常不易的。波斯納是一名公共知識分子,他的大量著述鋒芒畢露,30本書、330篇論文以及1680篇司法意見被頻頻引證,同時也屢受批判。1999年底,《美國法律人》雜誌年終評選了100位20世紀最有影響的美國法律人,其中之一就是波斯納。哈佛法學院講座教授對波斯納這樣評價:波斯納寫作就不是想讓人舒舒服服(如有關彈劾柯林頓的《國家大事》)。僅此一點,就區分了他的語詞世界與那個以符合民意調查為宗旨的語詞世界;也就區分了他與公共生活領域內的幾乎任何其他人。波斯納從沒想過要保持智識的誠實,他只是誠實而已。這是位不懂得算計的經濟學家和公眾人物,在他身上確實有些世所罕見和非同尋常的東西,或許還有點反諷。但這正反映了波斯納最深刻的信念:一個學者――進而一個法官的最大罪過就是循規蹈矩。對波斯納來說,典型的公共知識分子不是膚淺的謾罵,不是嘩眾的批判。他們的確擁有一些優秀品質,這即是少數現代學術知識分子具有的不可缺少的視角、氣質、品格和知識。波斯納的視角從來是毫不留情的:「許多公共知識分子,只是偶然踏入聚光燈下的品性謙虛的學人,他們利用那一機會令其聲譽獲得了充分認可,進而成為媒體競相追逐的時事評論家。他們之中有些人,正是法國社會學家皮埃爾·布迪厄如所宣稱的那種舞文弄墨的空談家。」波斯納慨嘆:在美國,公共知識分子的地位、貢獻或更準確地說他們的社會影響,正在日漸衰落。至此,我們肯定會驚奇地發現:中國,公共知識分子,正如耀眼的星辰冉冉而起。今天全國人大和全國政協大會期間,**談到稅費改革,不無憂慮,然而,他斬釘截鐵:中國**人一定能夠走出「黃宗羲定律」!**出身於中國傳統的知識分子家庭,而他所提到的「黃宗羲定律」的命名者即是一位成功的公共知識分子——清華大學秦暉教授。秦暉關注的是中國的稅費改革。歷史上稅費改革進行過不只一次,像唐朝時的「兩稅法」、明朝時的「一條鞭法」、清代時的「攤丁入畝」等等,但每次稅費改革后,由於當時社會政治環境的局限性,農民負擔在下降一段時間後會漲到一個比改革前更高的水平,黃宗羲稱之為「積累莫返之害」。秦暉教授對黃宗羲的這一思想進行了總結並命名——「黃宗羲定律」,對改革實踐中有可能出現的問題進行了建設性的預警。不知可否這樣描述——中國走入公共知識分子治國的時代,並且愈加成熟。在波斯納看來,西奧多·羅斯福、理查德·尼克松以及溫斯頓·邱吉爾都屬著名的公共知識分子,儘管他們曾經是掌權的政治家。我們慶幸進入了這個時代,從秦暉身上,我們鮮明地看到了當然中國公共知識分子的良知和責任感,特別是針砭時弊的勇氣與智識。但同時,我們更加真切地感受到,中國民主政治的發展,為中國公共知識分子的出現及使命的實現提供了基本條件和寬廣舞台。勿庸諱言,在中國輿論漸趨開放的大氣候中,在9·11事件、伊拉克戰爭以直播的方式進入百姓視野中時,我們需要一種智性的聲音,越來越多的專家如波斯納所言走上電視屏幕、報紙重要版面……甚或結集出版。這就是我們期望的公共知識分子嗎?一位朋友這樣說道:「看標題感覺一定要讀,一兩篇后挺過癮,但後來總是感覺隔靴搔癢,於是,依然懷念顧准們等直至現在仍新鮮的銳氣……」不過,我們尚可欣然,公共知識分子的聲音畢竟莊嚴、尖銳地傳來了……比如前不久的孫志剛事件。當孫志剛被誤作為「三無」人員送至收容待遣所,並被輪番毆打以至死亡后,三位青年法學博士以普通中國公民名義上書全國人大常委會,要求對《收容遣送辦法》進行違憲審查。5月23日,賀衛方、盛洪、沈巋、蕭瀚、何海波5位著名法學家同樣以中國公民的名義,再次聯合上書全國人大常委會,就孫志剛案及收容遣送制度實施狀況提請啟動特別調查程序,推動全國人大常委會對收容遣送制度進行違憲審查進入實質性法律操作層面。6月20日,國務院總理**簽署國務院第381號令,公布施行《城市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辦法》,自2003年8月1日起施行。1982年5月國務院發布的《城市流浪乞討人員收容遣送辦法》同時廢止。我們應有這個自信:伴隨中國市場經濟和民主政治的發展,一切沉腐的、不民主的法律、法規、制度必將被蕩滌於歷史的垃圾堆中,這是不可阻擋的。然而,我們也要承認,就孫志剛事件來說,公共知識分子的參與加快了廢除收容遣送辦法的進程。對於收容制度的意見早已遍佈於民間,或敢怒不敢言,或言而無力……是公共知識分子的參與,使淺層次的憤怒轉化為對制度的審視。權威的專業地位、直指現實的銳利、憲法至上的法的精神……這些,足以在法治的社會於決策層產生具有穿透性的震撼力。我非常欣賞一位網民的看法:「只有公共知識分子知識權力和公民權力的有機結合,才能引導市民社會對政治國家的限權,因為只有他們才掌握著知識資源,掌握著對於憲法的技術性與實質性理解。」也許,波斯納對公共知識分子的定義及其憂思對中國來說是超前的,我們更應該鼓勵一批知識分子走出書齋,走向大眾。但是,當我們看到一位位專家學習忙於或陶醉於頻繁的「受邀、出席、拿錢、出名」的甜圈中時,我們沒理由不憂慮——公共知識分子在中國的興盛期,也許一不小心就會開始了公共知識分子精神的衰落。北京大學法學院蘇力教授在介紹這本書時的感覺也許會提醒我們什麼:波斯納一定會令人「惱羞成怒」;因為這就是我閱讀此書時的經驗,而且我還不時提心弔膽,生怕還有什麼會給波斯納捅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