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考死:有意義的徒勞(2)
三死是一個有目共睹的事實,沒有人能否認它的必然性。因此,哲學家們的努力便集中到一點,即是找出種種理由來勸說我們--當然也勸說他自己--接受它。理由之一:我們死後不復存在,不能感覺到痛苦,所以死不可怕。這條理由是伊壁鳩魯首先明確提出來的。他說:"死與我們無關。因為當身體分解成其構成元素時,它就沒有感覺,而對其沒有感覺的東西與我們無關。""我們活著時,死尚未來臨;死來臨時,我們已經不在。因而死與生者和死者都無關。"盧克萊修也附和說:"對於那不再存在的人,痛苦也全不存在。"在我看來,沒有比這條理由更缺乏說服力的了。死的可怕,恰恰在於死後的虛無,在於我們將不復存在。與這種永遠的寂滅相比,感覺到痛苦豈非一種幸福?這兩位古代唯物論者實在是太唯物了,他們對於自我寂滅的荒謬性顯然沒有絲毫概念,所以才會把我們無法接受死的根本原因當作勸說我們接受死的有力理由。令人費解的是,蘇格拉底這位古希臘最智慧的人,對於死也持有類似的觀念。他在臨刑前談自己坦然赴死的理由云:"死的境界二者必居其一:或是全空,死者毫無知覺;或是如世俗所云,靈魂由此界遷居彼界。"關於後者,他說了些彼界比此界公正之類的話,意在譏諷判他死刑的法官們,內心其實並不相信靈魂不死。前者才是他對死的真實看法:"死者若無知覺,如睡眠無夢,死之所得不亦妙哉!"因為"與生平其他日夜比較",無夢之夜最"痛快"。把死譬作無夢的睡眠,這是一種常見的說法。然而,兩者的不同是一目了然的。酣睡的痛快,恰恰在於醒來時感到精神飽滿,如果長眠不醒,還有什麼痛快可言?我是絕對不能贊同把無感覺狀態說成幸福的。世上一切幸福,皆以感覺為前提。我之所以戀生,是因為活著能感覺到周圍的世界,自己的存在,以及我對世界的認知和沉思。我厭惡死,正是因為死永遠剝奪了我感覺這一切的任何可能性。我也曾試圖勸說自己:假如我睡著了,未能感覺到世界和我自己的存在,假如有些事發生了,我因不在場而不知道,我應該為此悲傷嗎?那麼,就把死當作睡著,把去世當作不在場吧。可是無濟於事,我太明白其間的區別了。我還曾試圖勸說自己:也許,垂危之時,感官因疾病或衰老而遲鈍,就不會覺得死可怕了。但是,我立刻發現這推測不能成立,因為一個人無力感受死的可怕,並不能消除死的可怕的事實,而且這種情形本身更其可怕。據說,蘇格拉底在聽到法官們判他死刑的消息時說道:"大自然早就判了他們的死刑。"如此看來,所謂無夢之夜的老生常談也只是自我解嘲,他的更真實的態度可能是一種宿命論,即把死當作大自然早已判定的必然結局加以接受。四順從自然,服從命運,心甘情願地接受死亡,這是斯多噶派的典型主張。他們實際上的邏輯是,既然死是必然的,恐懼、痛苦、抗拒全都無用,那就不如爽快接受。他們強調這種爽快的態度,如同旅人離開暫居的客店重新上路(西塞羅),如同果實從樹上熟落,或演員幕落後退場(奧勒留)。塞涅卡說:只有不願離去才是被趕出,而智者願意,所以"智者決不會被趕出生活"。頗帶斯多噶氣質的蒙田說:"死說不定在什麼地方等候我們,讓我們到處都等候它吧。"彷彿全部問題在於,只要把不願意變為願意,把被動變為主動,死就不可怕了。可是,怎樣才能把不願意變為願意呢?一件事情,僅僅因為它是必然的,我們就願意了嗎?死亡豈不正是一件我們不願意的必然的事?必然性意味著我們即使不願意也只好接受,但並不能成為使我們願意的理由。烏納穆諾寫道:"我不願意死。不,我既不願意死,也不願意願意死。我要求這個'我',這個能使我感覺到我活著的可憐的'我',能活下去。因此,我的靈魂的持存問題便折磨著我。""不願意願意死"--非常確切!這是靈魂的至深的呼聲。靈魂是絕對不能接受寂滅的,當**因為衰病而"願意死"時,當心智因為認清宿命而"願意死"時,靈魂仍然要否定它們的"願意"!但斯多噶派哲學家完全聽不見靈魂的呼聲,他們所關心的僅是人面對死亡時的心理生活而非精神生活,這種哲學至多只有心理策略上的價值,並無精神解決的意義。當然,我相信,一個人即使不願意死,仍有可能堅定地面對死亡。這種堅定性倒是與死亡的必然性不無聯繫。拉羅什福科曾經一語道破:"死亡的必然性造就了哲學家們的全部堅定性。"在他口中這是一句相當刻薄的話,意思是說,倘若死不是必然的,人有可能永生不死,哲學家們就不會以如此優雅的姿態面對死亡了。這使我想起了荷馬講的一個故事。特洛亞最勇敢的英雄赫克托耳這樣動員他的部下:"如果避而不戰就能永生不死,那麼我也不願衝鋒在前了。但是,既然遲早要死,我們為何不拚死一戰,反把榮譽讓給別人?"畢竟是粗人,說的是大實話,不像哲學家那樣轉彎抹角。事實上,從容赴死決非心甘情願接受寂滅,而是不得已退求其次,注意力放在尊嚴、榮譽等仍屬塵世目標上的結果。  [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