爺爺和媽媽(4)

爺爺和媽媽(4)

儘管安娜從未承認過,但毫無疑問切斯特是她心目中最喜歡的孩子。母親深愛這個情人節后出生的孩子,除了尼米茲少年老成、深明大義的品質之外,還因為他是她的長子,也可能因為她曾經愛過他的父親,而在一起生活的時間又如此短促。無論如何,這是母親和兒子都能體會到的某種感情。尼米茲出生時,母親稱他為「我的聖瓦倫丁孩子」。這也是她去世前的最後一句話。1925年,尼米茲在太平洋演習現場接到母親病危的消息,他立刻乘飛機、輪船及時趕到母親的病榻前。母親看到心愛的兒子歸來,臉上露出欣慰的笑容。在訣別人世的最後一刻,她低聲說:「我知道我的聖瓦倫丁孩子會來看我的。」尼米茲漸漸長大,他更加註重體諒和幫助母親,儘管母親從未要求他這樣做,儘管母親總是樂天安命地承擔各種生活重任。安娜·尼米茲於1890年聖誕節第二次結婚,丈夫是在馬薩諸塞獲得大學學位歸來的尼米茲的親叔叔威廉·尼米茲,尼米茲不用改姓就有了一位新父親。當時尼米茲只有6歲,安娜29歲,仍然是鎮上風韻猶存的美女。可惜的是安娜的第二次婚姻又很不幸。威廉·尼米茲是尼米茲家中惟一受過大學教育的孩子,也是當時弗雷德里克斯堡最有學問的人,他曾在馬薩諸塞州的一所大學學習工程技術。但是,威廉畢業后回到弗雷德里克斯堡,他在大學里學的東西在小鎮上全然派不上用場,只能把時間打發在市區,到處看看正在動工的簡單建築,要不就與旅館里的客人閑聊天。查爾斯後悔花這麼大筆錢送兒子上大學,他經常說:「上帝啊,我從商店買衣服給這孩子穿,送他去學習,想讓他學會怎樣才能生活得更好,可是這樣做反倒毀掉了一個好水手的前途。」懷才不遇的威廉整日無所事事,查爾斯老人希望兒子與安娜的婚姻能使他重新振作起對生活的信心,然而,結果並不像他期望的那樣,兒子的際遇似乎並無多大改變。最後,還是威廉的姐姐幫助他跳出了失業隊伍。姐姐讓他到得克薩斯州克維爾市聖查爾斯旅店去當經理,這家旅店是她婚後擁有的家產。這樣一來,威廉便帶領安娜和小尼米茲從相距25英里的弗雷德里克斯堡,搬到靠近瓜達盧佩河的克維爾市。聖查爾斯旅店是一所凌亂的兩層樓白色木板建築,只比一個裝修了門面的供膳寄宿處大一點兒,客人多是農牧場主、來往的商販和來得克薩斯山區休養地療養肺結核的病號。威廉依然難改過去弔兒郎當的習性,他經常坐在門口與客人聊天或是到處閑逛,惟一派上專業用場的事情是義務幫助設計克維爾市商業區的人行道。安娜除了做飯、監廚和指使一兩個傭人清掃、整理房間以外,實際上擔負了管理旅店的大部分工作。「這是上帝的旨意。」安娜常用這句話來寬解自己疲憊的心情,並且盡量在孩子面前表現出積極樂觀的精神。安娜與威廉生了兩個孩子,1895年生了女兒多拉,兩年後又生了兒子奧托。多拉和尼米茲年齡相差10歲,兄妹之間卻異常親密。多年以後,正是多拉對尼米茲的正確評價,才使他沒有離開海軍。當尼米茲離家上學時,奧托才3歲,所以他們不常見面。後來奧托也考上了海軍軍官學院。剛搬到克維爾時,切斯特感到並不像他所希望的那樣幸福,他學會了隨遇而安。這顯然是受了媽媽的「這是上帝旨意」的人生哲學的影響,他盡量不把聖查爾斯與輪船旅館相比,但無意中總是會比一比的,因為他在夏天和聖誕節前後都回弗雷德里克斯堡去旅行,在那裡他對一切都感到滿意。安娜·尼米茲鼓勵兒子儘可能地到野外去玩,多鍛煉身體。在克維爾和弗雷德里克斯堡附近地區都是曠野,不僅小獵物很多,而且清澈的河流,還是個釣魚的好地方,這裡還有許多鹿和火雞。查爾斯爺爺經常帶著切斯特和他的朋友去野營旅行,他們坐的馬車有帆布篷頂,可以躲雨,也免得動物來搶他們的食品。正是在一次郊遊中,切斯特第一次嘗到響尾蛇的味道。那次,爺爺告訴他們說:「你們離開的這會兒我抓了一條魚,把它切成許多小塊,用油煎得黃黃的。」當他們吃完了,告訴爺爺這魚多麼好吃時,他向他們泄露了秘密。他說:「我並不是跟你們開玩笑,要作弄你們。你們可能總有一天要吃響尾蛇的,我只是想讓你們知道,吃響尾蛇沒有什麼害處。」「響尾蛇很像美洲鰻,你去航海可能得吃美洲鰻,吃點也沒有害處,它像響尾蛇一樣,樣子難看但好吃,所以你們早一點發現這個問題是有好處的。」切斯特承認響尾蛇味道好,但對爺爺的這種想法不以為然。他確信,如果事先知道那是響尾蛇,他是不會去吃的,如果不是萬不得已,他以後也不會再去嘗。亨克姥爺的大牧場在弗雷德里克斯堡附近,那裡有許多響尾蛇。切斯特和他的朋友們在夏天幫姥爺的牧場捆乾草時,草堆里常常會有很多響尾蛇,他們一點也不怕,曾用草耙殺過好幾百條,蛇皮雖可做皮帶,但草耙齒在這些爬蟲身上戳了許多洞,所以沒有必要留下。孩子們把蛇切斷後也不留下,只是把它們用繩子穿成一串,掛在一根長電線上嚇唬小孩。尼米茲在克維爾的新家是無法與爺爺的輪船旅館相比的。準確地說,尼米茲與當地來自牧場主家庭的小同伴比較,是個窮小子,但他似乎並不抱怨,也絕沒有自卑感或不安全感。家境的貧寒使他較早地體會到生存的艱辛,他意識到必須用辛勤的勞作來幫助母親獨自支撐的家庭。從8歲開始,他便在舅舅經營的肉店裡做送肉的工作,每星期掙1美元,除此之外,還能夠得到一些當地人不怎麼吃的牛肝和做湯的骨頭,尼米茲將錢和物品全部交給家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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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米茲:從士兵到將軍的傳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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