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上的偶然事件
在民國史上政爭不循法律途徑,而用槍桿,這是第一次。在1912年秋冬之際,國民黨在選戰中大獲全勝之後,形勢丕變,宋教仁就以為由他來組織一個清一色的政黨內閣,此其時矣。熟諳中國古典政治的袁世凱,也就仿古行事,採取"不能重用之,就除(殺)之"的老辦法了。民國新成,革命剛了,軍政善後,處處需錢。孫之讓袁,軍力之外,最大的原因便是經濟。而解決經濟困難的唯一辦法便是商借外債。孫公首行之,試以路礦稅收抵押,所得甚微,而受謗彌深。在本世紀初,民國二年(1913)所發生的"宋案"(宋教仁被刺案),和隨之俱來的由國民黨所發動的反袁內戰(所謂二次革命),實在是中國近代史上所不應該發生的兩項偶然事件。不幸的是,歷史上的偶然事件,往往會導致必然的後果。在民國史上政爭不循法律途徑,而用槍桿,這是第一次。袁(至少是袁黨)之殺宋,是一錯;而國民黨之以暴易暴,興兵倒袁,則是再錯。歷史不是數學,兩負不能變成一正。一錯、再錯之後,此例一開,接著三錯、四錯隨之而來,就變成武力至上、軍閥混戰了。袁世凱是否一定要殺宋教仁?宋其實在早年的同盟會中,一直被他的同志們視為親袁派,所以袁也一直對他是加意籠絡,甚至視為子侄呢!袁對汪精衛也是如此,他要兒子袁克定和汪拜為盟兄弟。汪也是當時革命陣營中的親袁派。事實上,辛亥革命期間,非袁不可的口號,便是汪精衛首先喊出來而舉國和之的。[附註]我們搞歷史的人千萬不能為現時觀念(presentmindedness)所誤導。不能因為汪精衛當了漢奸,便把他前半生的形象一筆抹煞。事實上,汪在投敵之前,他在全中國的公共形象(publicimage),實在是全國第一人。他在民初國民黨中的地位,也是總理孫文的當然繼承人,排位在黃興、宋教仁、胡漢民之上。筆者早年曾撰有《恩怨盡時論汪精衛》一長篇細述之。此文遺失,有暇當補作之。汪是位很標準的文人、詩人、情人,他不應也不能搞政治。但是後天環境引他誤入政壇,用非所長,接連犯了十大錯誤。全國人民、全黨同志敬之,愛之,厚望之,原諒之,所以他犯了九次錯誤都能東山再起。只是他第十次則犯得太絕了,全國人民和絕大多數的歷史學家都無法原諒他,汪氏就遺臭萬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