緊急避孕法之常見誤解
根據臨床門診的調查,我們發現很多女性有緊急避孕的意識,但在服用緊急藥物之後的一個月內還是確定了懷孕,醫生們解釋:這些病例大都是由於不了解緊急避孕藥物的使用細則引起的。
案例一:某女性連續3天與男友進行了無避孕措施的**,她在第4天去藥房購買了緊急避孕藥,按照說明書上的服用方法正確服用。但是下一次月經卻沒有出現。在醫院做的妊娠反應顯示她已懷孕。醫生解釋說,事實上當她服用第一片緊急避孕藥的時候,第一次**已經導致她懷孕了。
案例二:某女性在3個月內服用了兩次緊急避孕藥,導致了月經周期嚴重混亂,痛經也有加強。她去醫院,醫生則告訴她:緊急避孕藥一年之中最多才能服用一兩次!並且,她接下去3個月內同房只能採用口服避孕藥、宮內節育器或者屏障法,絕對不能用安全期,更不能再次服用緊急避孕藥了。
因此,從各種案例上來看,婦科醫生們都對非處方性的緊急避孕藥連連搖頭,因為大多數女性都沒有充分理解緊急避孕的性質。關於緊急避孕,存在著這樣一些誤解:
誤解1:緊急避孕是一種流產方法。
更正:這不是事實。在月經周期的不同時間採用緊急避孕方法,可以通過不同的途徑阻止妊娠,緊急避孕不能去除已經植入的胚泡,也不能中止已經發生的妊娠。
誤解2:有了緊急避孕,就不再使用常規的避孕。
更正:緊急避孕的有效率比常規避孕要低,而且有各種副作用。另外一個月內多次使用緊急避孕藥,會超過推薦的使用劑量,影響月經。使用緊急避孕藥的頻率應該控制在每年1~2次。
誤解3:緊急避孕的主要對象是未婚青年。
更正:其實各年齡階段的女性都需要緊急避孕,年輕人因為缺乏避孕知識和經驗,是非意願妊娠的高危人群。在各個國家,防止青春期懷孕都是優先考量的問題,青年人的父母也應了解這些知識,如果孩子有了性關係,家長應首先給予這方面的幫助。
誤解4:男方如果知道女方可以採用這種方式避孕,就不願意再使用避孕套。更正:使用避孕套可以防止懷孕和疾病的傳染,後者是緊急避孕不能取代的。而且,男方應該首先明白的是:緊急避孕方法是不得已為之的辦法,對女性的身體是有傷害的。
警示
各種類型的緊急避孕藥都不可作為常規避孕藥使用,一年內最多只能服用1~2次。緊急避孕藥的作用期有限,不能阻止已發生的受孕,也不能阻止服藥后的受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