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6.最終卷(三)

76.最終卷(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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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來百姓的臉上,多了幾分似夯土房屋般的黯淡顏色。

自從秦軍滅燕后,就將軍隊駐紮在了燕國故地,燕國在齊國北面,虎視眈眈,齊國朝野不安。

可是已經沒有後悔的餘地了,秦國一統天下的野心,路人皆知。

如今的齊國,也被陰雲籠罩,不知是逃還是戰的齊國百姓,如今仿若行屍走肉。

穿梭街道的人看不見數千年後的陽間人,南星和邱辭看見了,南星還看見了盤旋在邱辭身邊的兩條大魚,一黑一白,沒有眼睛。

邱辭問:「這裡是什麼地方?」

「齊國。」

邱辭知道自己身處陰界,但這裡的「人」栩栩如生,恍若當年齊國,人也是活生生的。他看著臉上滿布陰雲的百姓,似乎明白了什麼,問:「現在是……」

「公元前221年。」

只要有認真上過歷史課,都應該記得這是中國歷史上的哪一年——秦國統一六國的那年。

雄才偉略的秦始皇,結束了混亂的諸侯各國,將中國推向了大一統時代。車同軌,書同文,修築靈渠,溝通水系,哪怕是焚書坑儒,苛政虐民,也不能抹滅他的功績。

邱辭將他目光所能囊括的地方全都收進眼底,驚奇,除了驚奇,唯有驚奇。

他甚至已經懶得去想為什麼會到了這裡,他喜歡一切古物,但是親身站在古國,需要多大的機緣才能見一次。

所以當然要先看個夠,再去想為什麼。

南星見他什麼也不問,只是像一塊海綿,想汲取這裡的一切。是汲取,而不是想掠奪,沒有想要佔有的眼神,而是想要了解這一切。

不得不說,南星有些意外。

她見過太多貪婪的人,尤其是她常跟貴重的古董打交道,尤為能見到充滿意欲的人。

邱辭的眼裡沒有貪婪。

街道漸漸扭曲,行人倒行,萬物也往兩人身後急退。那嘈雜聲響以八倍速、十六倍速快進著,嘰嘰喳喳,在耳邊成了雜亂的蚊蟲細語。

秦軍攻打齊國西部,齊國軍力駐紮西部,然而王翦率燕地的秦軍南下直撲齊都臨淄,一計障眼法,讓秦軍勢如破竹,兵臨城下,齊國沒有像趙國和楚國那樣頑抗,齊王投降,不戰而敗。

臨淄百姓悲嘆亡國之際,早有人駕著滿載珠寶的數十輛馬車逃離齊國。

擁有無數寶藏的主人既是齊國的丞相,也是齊王的舅舅,更是勸說齊王向秦王投降的人。

后勝數十輛馬車裡的財寶,有一半是從齊國搜刮而來,有一半是來自秦王的厚賄。秦王要他勸說齊王投降,他做到了,齊國投降,對他來說卻沒有一點損失。

如今他要載著這車裡的寶藏,尋一個世外桃源,奢靡地過活一世。

國算什麼,家算什麼,他有這些金銀財寶,什麼都不需要。

后勝猖狂的笑聲混入馬車蹄響中,在南星聽來,愚蠢又可笑。

「唇亡齒寒的道理小兒都懂,但齊國不懂。因小失大的道理小兒也懂,但后勝不懂。」邱辭看著那飛馳的馬車,揚起的塵土有近兩米高,「如果長平之戰時,齊國能夠幫一把趙國,或許也不會那麼快亡國。」

南星冷冷一笑:「當初秦每滅一國,齊國不慌,還遣人祝賀。秦邀齊共稱帝,齊也欣然應允。蠢且壞,說的就是齊國了。」

邱辭笑說:「誒誒,齊桓公可是不錯的。」

「老年也重用奸臣,昏聵無能。」

「人無完人嘛。」

「鏘鏘、鏘鏘——」鑿山挖石,此起彼伏的鐵器敲打聲在山林響起。

馬車直往南下,穿過重重山巒,進入了一座走勢奔騰的山下。護衛僕人抓了當地的能工巧匠,讓他們開鑿山林。

很快山被挖空了,無數的木材被扛進裡面,鑲上金玉,嵌上寶石,變成了一座華麗的地宮。

南星抬頭環視,山的對面,就是寶珠山。而這裡,是她剛才進來的山巒。

「原來真的是后勝的古墓。」邱辭看著手裡的幾枚齊明刀,笑笑,「陶老闆真是古玩界的神人,哪怕是揣測,也猜對了。」

「誰給你的齊明刀?對方既然能給你挖出現成的鬼貨,為什麼不知道墓地在這裡?那他是從哪裡挖的?」

邱辭笑道:「哎呀,難得聽你一口氣說了這麼多話,雖然我很想告訴你,但不能告訴你。」

南星不喜歡這種說辭,但邱辭這人他要說的不需要她追問,不說的打死他也不會說,她總不能真把他打死。那兩條魚擺著尾巴在邱辭身邊游著,因她離得近,被魚尾巴橫掃了無數次。雖然沒有觸感,但被魚尾巴打臉的感覺實在讓人不痛快。

「你能不能讓你的魚停下?」

一直淡然的邱辭微頓:「你看得見我的魚?」

魚尾巴又一次拍著她的臉晃了過去,南星緊繃著臉,說:「看得見。」

邱辭愣了片刻,笑了笑:「也對,你都能進古墓,是玄門中人,看見也不奇怪。」

「讓它們走,否則我抓去紅燒。」

「不要嚇壞它們,又不是鯉魚,紅燒不好吃。」邱辭勸阻著,目光一掃,倒是看見她手裡握著的酒杯了。那是一個紋著饕餮的青銅酒杯,精緻小巧,如果盛滿酒,一口就能喝完。他忽然想起剛才在古墓看見的大河,就是從這酒杯淌出的,「這是什麼杯子?」

「饕餮酒盞。」杯子上的饕餮目光灼灼,盯著那快要建好的宮殿,似活物,只是被束縛在了這杯身上。南星的食指掃過它的眼睛,它也沒有合上,充滿了貪慾,「我們在酒杯活著的年代中。」

邱辭微微皺眉:「什麼意思?」

「一件物品會經歷千百年,千百個主人,但它不會記取全部事情,只會選一件印象最深刻的留存記憶,並帶著這種記憶活下去。」

「你是說,任何物品都是有生命的?」

「是。物品都是有命的,哪怕是被深埋了幾千年的古物,也有。只是有些古物被挖出來,因為記憶退卻,逐漸遺忘,便逐漸被氧化,徹底消失。」

邱辭忽然明白過來,問道:「徹底死去?」

「對。」

邱辭覺得今天經歷的事足以讓他記一輩子了,他有點後悔剛才沒告訴南星他是誰,又是誰給他的齊明刀,以至於現在沒有臉問她是誰,是怎麼找到這的。

但沒臉沒皮的事,他還是決定做一下:「你到底是誰,為什麼懂這些,來這裡又是為了什麼?」

大美人瞥了他一眼,果不其然,冷冷丟給他一個冷笑,就當做是回答了。

邱辭笑了起來,不再問了。

「這裡宮殿已成,糧食充沛,哪怕外面兵荒馬亂,也亂不到這荒山野嶺中。」

身著華服的男子坐在寶座上,看著這堅固的桃源之地,笑容漸盛。

「當年趙國和楚國負隅頑抗,落了個什麼下場。我后勝絕不這樣做,齊國於我,也不過是個搜羅寶物的地方,有金銀財寶,讓我做什麼都行,哪怕是把整個齊國賣給秦國。」

護衛手裡的刀劍,劍尖還在淌血。滴落在地上,滴回鮮血的主人身上。地上躺著很多人,都是來修建地宮的匠人,現在全都斷喉而死。

后勝的眼裡沒有憐憫。

他低聲笑著,陰戾的笑聲回蕩在富麗堂皇的桃源中,讓南星和邱辭都覺得不痛快。

「賞酒。」后勝一揮袖子,喝聲,「追隨我的人,我絕不會讓他吃虧,你們從此便與我一起享用這榮華富貴吧。」

護衛齊齊舉劍,振臂高呼。

酒有兩壺,一壺被送去給了護衛,一壺在後勝手中。后勝斟滿美酒,朝眾人舉杯示意。

護衛一飲而盡,美酒入腹,如一隻劇毒蜘蛛,竄入他們的腹內,吞噬他們的血肉。

桃源宮殿,充斥著護衛的慘叫聲。

后勝冷眼看著,不為所動。等除了他之外的最後一個活人毒發身亡時,他才走下寶座,在滿地死屍中遊走一圈,沒有半點懼怕。他緩緩回到寶座前,坐了下來,又為自己斟了一杯酒。

給護衛的酒是有毒的,他自己的酒是沒有毒的。他又喝了一杯,眼裡沒有半點憐憫:「會背棄齊國的人,終有一日,會背棄我,我怎麼能夠安心用你們。可是我也不想薄待你們,這座地宮,就是我送給你們的禮物,帶到地下去享受吧。」

他吃吃笑了起來,地宮奢華,可是他可以帶走的金銀更多,留一座地宮給他們,也算是安撫亡靈了。

邱辭嘆道:「我找到地宮的時候,還覺得奇怪,怎麼會有人把墳墓安置在這座並不吉利的蛇山,而不是葬在隔壁龍山,原來一開始后勝就打算把跟隨他的人毒殺在這裡。」

「貪婪。」南星盯著后勝喝酒的酒杯,正是那饕餮酒盞。她要為死去的人偷盜古物的命,必然是有聯繫的。難道孫媛也是死在了貪婪的慾望之下?是她貪婪,還是殺她的人貪婪?

「咳——」笑聲冷厲的后勝突然猛咳一聲,瞬間有血從嘴裡飛濺。那血潑墨般噴在地上,是一口濃濃墨血。

后勝一愣,這酒是他親手配置的,絕不可能有毒。那……后勝瞪大雙眼盯著手中酒杯,那饕餮仿若在笑,在張開大口,要吞肉吃骨。

秦王送來的無數寶物中,將這饕餮酒盞置在最上面,特地叮囑天下唯有這一個杯子,精美不俗的杯子,配極了他。

「嬴政……」后勝死死握著浸染過毒丨葯的杯子,癱在寶座上的他,至死,還在盯著地宮出口。

修給別人的墳墓,卻成了自己的墳墓。

可笑。

草長鶯飛,四季交替,逐漸有青青綠草從門外探入,偶爾有鳥落在門口,又迅速離去。

「轟隆——」

不知何年發生的地震,震動了山林。地宮坍塌,宮門也不見了。又過兩年,山林強大的修復能力將廢墟掩埋,又是,草長鶯飛,四季交替。

嘩啦水聲漸漸消失在耳邊,邱辭忽然發現他們又回到了原來的地宮,只是眼前沒有河流了。

一切似夢,不知道怎麼進去的,也不知道怎麼出來了。

南星手裡的饕餮酒盞,已經沒有了剛拿到時的光澤。她收起酒杯,可以回寶珠山,復活孫媛了。

夜裡的山路不好瞧,地上全是各種石頭,有一直以來就在這的,也有淘金客開鑿山巒和乾涸河床留下的,走的人少了,石頭縫裡還冒出一些草和青藤刺勾來,加大了進山的難度。

提著燈籠的老賀邊走邊說:「山裡動物多,姑娘你不要怕。之前這兒人多時,常有深山的野獸來襲擊人,但那時大夥傢伙多,把它們打老實了,現在人少了,它們也不敢輕易靠近。」

南星留意他手裡的燈籠很久了,那燈籠以前是什麼顏色已經看不出來,褪成了破舊的白色,好在上面沒字,不然大半夜看見,還是會覺得瘮人,她問道:「為什麼不用手電筒,還用燈籠?」

「山裡充電不方便,充電寶得留給手機用。吃喝也不方便……」說著老賀自己搖了搖頭苦笑,「其實什麼都不方便,怕你住不慣,明天就嚷著要走。」

南星見老賀人也不過四十齣頭的模樣,但說話像個小老頭,她問:「你在這裡待了很久?」

老賀說:「四年多了,算是最早來寶珠山的那批人。」

三個人走了半個多小時,還沒到他們住的地方,倒是路過了很多小木屋,大多數都已經破敗,腐爛的木頭散落在地,還有一些破爛的帳篷,露了指天的鋼筋。

四年前的寶珠山有多繁華,在這裡可以窺見一斑。

又走了二十來分鐘,途經一條河床,河床太矮,兩壁垂直,幾乎已經成了一處小懸崖。老賀叫了一聲「小心」,領路帶著她下去,再爬上來,說:「這裡本來搭了塊木板子,可前兩天大概是有什麼動物從這過去,把板子踩碎了。」

爬上河床的南星回頭往後面瞧,借著丁點月光,依稀能看見這條河流直穿山巒,遠處太黑,看不見盡頭。

老賀絮叨說:「聽說原本這條河是通水的,只是清朝的時候上游改道,河水就不往這走了。再後來的事你也知道,一群沒事幹的小年輕來探險,結果發現這裡金光閃閃,挖開淤泥一瞧,全是金沙。淘金客聞風而來,安營紮寨,沒多久,就滿山都是人了。」

他緩了緩又繼續說:「金子越來越少,人也越來越少。到現在,別說金子,就連金沙都難找。」

南星問:「那為什麼你們不走?」

老賀說:「外頭也不比在這自在輕鬆,偶爾還是能找到點金子的。而且啊……」他突然壓低了嗓音,神神叨叨說,「聽說這裡有金山,只是還沒人能找到。」

他的聲音像是有魔力,讓人不自覺也跟著沉寂。三人的腳步聲摩挲在石子面上,拖曳著聲音前行。南星抬頭看向走在前頭的孫方,沒有青年人充滿朝氣的背影,削瘦而且孤獨。

老賀又嘆氣:「孫方和孫媛也是可憐,小時候被拐,後來逃出來,兄妹倆相依為命。結果妹妹沒了……」他說,「希望等會阿媛活過來,能指認兇手。」

「沒有那麼快。」南星說,「你知道交易條件,她能活過來,但只能活十分鐘,連那十分鐘,也得偷。」

「從哪裡偷?」老賀略一頓,乾笑問,「該不會是從活人身上吧?」

「不是。」

「野獸那?」

南星還是搖頭。

老賀琢磨了會還是猜不出來,只是覺得詭異,他裹了裹大衣,嘆氣:「只要阿媛能活過來就好,至少要知道兇手是誰,不然孫方也活不成了。」

他穿的衣服比孫方要多一些,像是十分怕冷。

南星看了看,繼續跟著孫方走。

又走了二十來分鐘,一直在前面的孫方突然停了下來,抬起無神的雙眼,朝遠處深山看。

老賀的燈籠差點撞上他,忙收了收手,見他瞅著陰暗的山巒發怔,抖了抖低聲問:「你又聽見了?」

「嗯。」孫方盯著那座山,連眼都沒有眨一下,「是阿媛,阿媛在哭。」

老賀的耳朵有些背,聽不見。南星卻聽見了,的確是有人在哭,離得太遠,哭聲斷斷續續,在山巒深谷縈繞。

孫方緩緩指著山上,說:「那天,阿媛就是從那裡被人背回來的。」

南星投目遠視,夜色昏黑,看不見山的形狀。

只是半山腰上,隱隱約約有一抹螢火飄飛。

可現在已經是深秋,又是比城市裡更陰冷的深山,宛如初冬,怎麼會有螢火蟲。

而且這裡離山腰少說幾百米遠,那螢火蟲至少得是像神鵰俠侶裡頭的雕兄那麼大,才能讓山腳的人看見屁股上的熒光吧。

那更像是,一盞燈,燈籠的燈。

「當初我帶著阿媛來這裡找爸媽,沒想到,阿媛留在了這,可我們依然沒有找到自己的爸媽。」孫方一字一句說,「我看見他們出現在電視上了,就在這,我沒有騙阿媛。」

老賀見孫方又精神恍惚,神神叨叨起來,嘆了口氣,拍拍他的肩頭,說:「回去吧,南星姑娘奔波了一天,也累了。」

孫方看了一眼南星,覺得她的年紀跟自己的妹妹差不多,一瞬恍惚,回過了神,繼續領路回他們住的地方。

走了十分鐘,終於到了他們住的地方。同樣是小木屋,不過有人居住,所以木屋不是很破舊,比南星一路過來看見的廢棄屋子好多了。

這裡是一片平地,大概四五百平方米大,亮了燈火的有六間房。

南星問道:「這麼晚了還有那麼多人沒睡?」

沒電沒WiFi還沒有打牌聊天的聲音,實在是讓她找不到一個晚睡的理由。

老賀說:「山上的野獸怕火,要是不點盞燈,就怕夜裡它們下山吃人,點了盞燈萬事大吉。」

南星瞭然。

她又往山上那盞燈看,聯想到老賀說的話,眉頭微微擰了擰。

孫方忽然轉身說:「沒點燈的屋子都是空的,你想睡哪?」

南星說:「孫媛的房間。」

孫方微愣,想到她的身份,最後還是點點頭,領她往其中一間木屋走。木門上了鎖頭,孫方打開鎖,緩緩推開門,裡面也點了燈,但是並沒有人。

燈是他點的,不把燈點上,他睡不著。點了,就總覺得妹妹還活著,並沒有死。

南星進了裡面就把門關上了,她掃視一眼這不過五六個平方大的小木屋,放了一張一米寬的床,還有一張簡易的桌子,就沒有剩下多少空間了。

桌上放了鏡子和梳子,還有一個小盒子。她打開小盒子,裡面放了一些簡單的化妝品和首飾。牆壁上掛了點裝飾,大多用石頭裝扮,還有幾朵別在木頭縫隙里的花,已經枯萎,接近腐爛了。

哪怕寶珠山物質貧乏,孫媛還是有著女生的細膩心思,愛美,又愛乾淨。

南星躺在鋪得鬆軟的床上,耳邊伴著山林野獸的聲音,入了眠。

晨曦拂林,冒出山峰的朝陽從木頭細縫透進屋裡,剛映在南星的眼皮上,她就醒了。

她坐起身從背包里翻了牙刷牙膏出來,擠好牙膏就出門,循了水聲去刷牙洗臉。水從高山流淌,在地面形成了一條小山澗。等她回來,附近幾間屋裡也傳來了動靜。她紮好頭髮再出來,斜對角的木屋也出來個人。

不過十六七歲的模樣,還是個少年。

少年俯身出來就伸懶腰,腰還沒伸直,就看見孫媛的屋裡出來個女的,乍一看跟孫媛一樣漂亮年輕,還扎個矮馬尾。他嚇得差點跌在地上,打到一半的哈欠生生咽了下去,「啊啊啊」了好幾聲,驚愕得說不出話。

南星淡定對望:「早。」

少年這才確定她不是孫媛的鬼魂,嚇得慘白的臉漸漸恢復了顏色。倒是聽見外頭動靜的老賀急忙起床開門,邊穿外套邊說:「阿蛋,這是南星,我侄女。」

阿蛋瞧瞧那個漂亮姐姐,又瞧瞧長得像顆歪瓜的老賀,眼裡充滿了懷疑:「真是你侄女?姐姐長得這麼好看。」

「噓。」老賀用力瞪了他一眼,「滾犢子。」

阿蛋怕他,不,他誰都怕,趕緊拿著洗漱的東西跑開了。

老賀穿好衣服過來,說:「他叫阿蛋,才十六歲,放著好好的書不念,跑來這尋什麼世外桃源,不懂事啊,我是想正經上學都不行,他倒好。」

南星問:「孫方呢?」

「在裡頭發獃呢,這幾天都這樣。還有蔣正,也是整天發獃。」

「蔣正是誰?」

「阿媛的男朋友,那天就是蔣正背著阿媛從山裡回來的。本來兩人都到了談婚論嫁的地步,感情好得不得了,沒想到……」老賀一陣唏噓,摸了兜里的煙吸,只有吞雲吐霧,才能讓心裡好受些。

南星又問:「蔣正跟孫媛在一起,他不知道孫媛怎麼死的?」

老賀狠狠吸了一大口煙,煙草燎原,燒得火紅,轉眼就只剩下一截煙灰,他踩滅這煙屁股,答話說:「詛咒。」

「什麼詛咒?」

老賀目光沉沉,說:「傳說這裡有座隱藏的金山,裡頭葬滿了金銀珠寶,金山的主人叫金王。他死的時候對自己的墳墓下了詛咒,凡是靠近古墓的人,都會死。阿媛死的實在是太慘了……太慘了,腦袋爛得都沒一塊能看的……」

這幾天沒有下雨,地上的石頭還有當日孫媛滴濺的血跡。

乾涸的血跡灘涂在鵝卵石上,像石頭染上了黑褐色的染料。

滴滴答答。

南星彷彿聽見了那日孫媛滴血的聲音。

逐漸被日光籠罩的寶珠山,正驅散著滿山的濃霧。

孫方迎著刺眼的晨光,微微眯眼,像壓碎了滿眼金子。

他拿起掛在外頭竹架上的淘盤,準備去山溝河床那,這個點了,一定已經有很多人過去了。

這個點了……他回頭往身後的小破屋看。

後面有十七八間小木屋,是以前的淘金客留下的,他和妹妹選了兩間,蔣正也選了一間,就在隔壁。

但昨晚蔣正和妹妹沒有回來。

他這個做哥哥兼好友的明白,有他在,蔣正和妹妹還是有很多不方便。反正這寶珠山的破房子多,他們隔三差五會去外面住一晚。

對年輕人來說,又新奇又好玩。

孫方打住了思路,什麼年輕人,一副老妖怪的口氣,他明明也還很年輕,不是年方二八,可好歹是年方二十八,大好青年一個。

他準備先去河床那,然後再去看看昨晚設的陷阱里,有沒有捉到點什麼野味,打打牙祭。吃了一個月的白面饅頭配榨菜,他快要吐了。

逐漸升起的太陽毫不吝嗇地把金光灑滿整個寶珠山,遠看真的像是金珠閃閃,讓人陶醉。

作為一個淘金客,孫方喜歡看見這種明朗的天氣,這樣淘洗金沙時會更容易看見金子。

五年前一群驢友路過這裡,發現了藏滿金沙的寶珠山,消息一出,聲名鵲起,立刻吸引了大批想發快財的人。無數人湧入寶珠山,安營紮寨,住得差點沒關係,吃得差點也沒關係,只要有金子,就完全可以填補其餘的不足。

他們全都沉迷在淘金的樂趣中,日夜不休。

不斷有人來,卻沒有人走。

山很快被掏空,金子越來越少,人也越來越少,進入第五年,這裡已經只剩下十幾個淘金客。曾經的輝煌和人山人海的景象已經看不見,只剩下遍布滿山臨時搭建的小木屋屹立在寶珠山,依舊每日迎朝陽,看日落。

充滿了悲涼感。

孫方是第四年帶著妹妹來的寶珠山,淘了一年,偶爾會發現金沙,但也不足以讓人發橫財,只是維持溫飽,跟在外面做活比起來,沒什麼優勢。

山溝溝信號差,上個網還得使勁晃手機,跟八十年代家裡電視信號不好,使勁晃信號桿有異曲同工之妙。

而且山裡蚊蟲多,野獸多,到了夏天還有毒蛇爬過。

孫凡就碰見過一回野豬,差點沒被野豬的獠牙給拱死,現在腿上還留了一個肉丨洞,想起就心有餘悸。

但再苦他也不走,為了錢,更為了找人。

他們兄妹在小時候被人販子拐了,賣進了山溝里。那戶人家本來只想要他一個,但他不肯,妹妹又因為驚嚇生病,病懨懨的。人販子看妹妹快要死了,就來了個「買一個送一」,把妹妹送給了這家人。

當年他五歲,妹妹兩歲。

他無數次後悔,不該在那天帶妹妹去村口等爸媽回家。奶奶說過年了,爸爸媽媽該到家了。他就牽著妹妹去了村口大道上等他們,路上他還給妹妹買了顆糖,手裡又抓了兩顆,準備給一年沒見的爸媽一人一顆。

快過年了,路過村子大道的破舊客運車一輛又一輛,終於有一輛停了下來,他拉著妹妹探頭看。車上下來兩個人,卻不是爸媽,而是兩個男人,捂了他們的嘴就抱上車。

等他醒過來,就在一個陌生的地方了。

買他們的那家人對他很好,對妹妹不好。他每次吃紅薯飯都偷偷漏點,背地裡給妹妹吃。後來過了幾個月,這戶人家要把妹妹「送」人,他哭過勸過都沒有用,於是在買家來的時候,他挪來梯子,爬上屋頂煙囪,站在上面喊:「你們要是把我妹妹賣了,我就跳下去!」

這戶人家就再也沒有動過把妹妹賣掉的心思。

後來他上學了,妹妹跟著「媽媽」去地里幹活。他小學、中學畢業了,妹妹還是在地里幹活。他每次寒暑假回家,都會教妹妹認字,給她說學校里的事。

到他考上大學的時候,家裡給妹妹說了門親事,要把妹妹嫁給一個老瘸子,給他湊學費。他這次沒有說什麼,家裡人都以為他想通了。

開學前幾天,村裡下起了大雨,孫方半夜帶著妹妹逃走了。

逃走的路線,他計劃了整整十年。

要從一個偏僻多山的地方跑出來,沒有充分的了解,根本不可能,甚至還要躲過村裡養的狗。

所以孫方等了幾乎一個暑假,他在等大雨,只有大雨能夠沖淡狗的嗅覺。但也增加了他們在逃跑時的難度,但如果這次不拚命,以後就沒有命可以拼了。

那天全村的人都出動了,帶著狗去追人,但暴雨影響了人的視線狗的鼻子,連山路都被衝垮了。

村人無功而返,孫方終於帶著妹妹逃了出來。

只是他記不清回家的路了。

只記得村口有一排桑葚樹,每年春天,會結許多紫黑的桑葚。吃得嘴裡、嘴角和手都被染成紫紅色。

很甜,是他吃過的最甜的果子。

然而已經記不起那裡叫什麼了。

孫方不敢坐客運,連火車都不敢坐,怕被他們埋伏截住。就帶著妹妹走山路,爬了一座又一座的山。走遠了,才敢買火車票,等徹底離那裡千百里遠了,才去派出所報案。

派出所的人問他們叫什麼,住哪裡,他們都不知道。最後帶他們抽血留存,留聯繫方式,說有消息了會通知他們。

孫方用多年攢下的錢買了部手機,一直供著那張用來跟派出所聯繫的卡。

希望哪一天,手機會響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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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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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最終卷(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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