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文學的貴族氣(2)
京味文學的貴族氣首先表現在,對文化生活的眷戀以至迷戀成為作品的主要內容。以鄧友梅的《那五》、《煙壺》為代表,作品所寫雖是日常生活,但卻不是著重於柴米油鹽的物質方面,而是著重於精神方面。這種精神追求並不是「倉廩實而知禮節」式的物質滿足之後的追求,而是與物質生活水平無關的集體癖好,甚至倉廩不實也要知禮節,即越窮越要擺譜,用老舍的話說:「我們創造了一種獨具風格的生活方式:有錢的真講究,沒錢的窮講究。」(《正紅旗下》第二章)例如韓少華的《遛彎兒》中寫道:「這遛彎兒,敢情不光圖個舒活腿腳兒。遛這麼一趟,見識多少東西呀,」一位退休多年的鄰居,昨兒個從地壇遛回來,說:「越遛,我就越開眼,開心,開竅兒了……」類似遛彎這樣的日常活動,在京味文學里是作為文化內容來描寫的。再如蘇叔陽的《居住最高處》中寫道:那以後,調了學校。學校聲言沒房可分配,我就當了妻的家屬,住在有平房可供教師居住的中學宿舍里。這14平方米的碎磚泥牆紙頂的小屋,記載了我最精壯的歲月里所有的悲與歡。從我24歲住到46歲,22年的時光,含辛茹苦也罷,坎坷屈辱也罷,艱苦備嘗卻也同家人甘苦與共,養活了兩個兒子成長,那小屋刻寫著我內心的世界,實在是我最留戀的地方。我的許多作品都產自這間小屋,我在許多文章里深情地描繪我的這間小屋。這間小屋也接待過許多師友。張鍥兄該不會忘記在這間小屋裡坐在小板凳上品酒閑談的情景。還有外國朋友光顧這小屋,他們不覺這小屋寒傖,只記得了溫馨,大概妻在我們屋前種的各種花草和蔬菜讓他們覺得有濃郁田園風味和家庭的溫馨吧。以苦為樂,苦中作樂,正是孔子所說的「回也不改其樂」的真正的貴族精神。京味文學的貴族氣其次表現在,敘述態度的從容不迫。作品的敘事節奏一般都比較舒緩,不急於推進故事情節,而是重在「咂摸滋味」。敘事者對於保持作品的吸引力具有高度的自信,只管娓娓道來,而不過多賣弄新潮的敘事技巧。所以很多京味小說都有散文化的傾向,或者說是小說與散文的混合體。例如劉心武的小說《仙人承露盤》的開頭就極似文化散文:在北京北海公園的瓊華島上,有一個被許多遊人忽略的景點,那就是藏在一個僻靜角落裡的仙人承露盤。那是一個絕妙的藝術品。在一個不大的平台上,有一個大理石座,座上有一根大理石柱,石座上雕著花紋,石柱上雕著纏龍,那石柱很像華表,但上面不是雲形石雕和怪獸,而是一個小平頂,彷彿一個高舉的桌面,「桌面」上則巍立著一個古裝的銅人,這銅人面對北海湖面,將其雙臂高高舉起,所舉的,是一個碩大的銅盤,那便是所謂的承露盤。京味文學的貴族氣還表現為,追求語言風格的個人化和藝術化。雖然都使用地道的北京口語,但各自仍具有不同的特色。林斤瀾的通脫,鄧友梅的練達,蘇叔陽的俏皮,陳建功的瀟洒,細品之下,都饒有趣味。例如陳建功《找樂》的開頭:「找樂子」,是北京的俗話,也是北京人的「雅好」。北京人愛找樂子,善找樂子。這「樂子」也實在好找得很。養只靛頦兒是個「樂子」。放放風箏是個「樂子」。一碗酒加一頭蒜也是個「樂子」。即便講到死吧,他們不說「死」,喜歡說:「去聽蛐蛐叫去啦」,好像還能找出點兒樂兒來呢。過去天橋有「八大怪」,其中之一叫「大兵黃」。據說當過張勳的「辮子兵」,也算是「英雄末路」吧,每天到天橋撂地開罵。三皇五帝他爹,當朝總統他媽,達官顯貴他姐,芸芸眾生他妹。合轍押韻,句句鏗鏘,口角流沫,指天劃地。當是時也,里三層,外三層,喝彩之聲迭起,道路為之阻絕。罵者儼然已成富貴驕人,闊步高視,自不待言。聽者彷彿也窮兒暴富,登泰山而小天下了。戳在天橋開「罵」和聽「罵」,是為一「樂兒」。京味文學不是在某種觀念的感召下聚攏的,而首先是一種個人趣味的集合。下面分別以最能代表北京文學特點的老舍和王朔為例,來分析一下他們作品的貴族氣。老舍被公認為「人民藝術家」、「平民作家」。通行的中國現代文學教材認為老舍為新文學贏得了廣大的市民讀者。老舍的重要成就之一是寫出了北京市民的靈魂,一般認為,老舍筆下的老派北京市民要比新派北京市民成功得多。此中的原因是老舍在北京的老一代市民身上,寫出了貴族氣。老舍的《正紅旗下》寫的是北京最窮的旗人。可就在這些最窮的人群里,讀者卻看到了那麼精緻優雅的文化。在大姐的一家裡,大姐的公公「雖是武職,四品頂戴的佐領,卻不大愛談怎麼帶兵與打仗」,他「把畢生的精力都花費在如何使小罐小鏟、咳嗽與發笑都含有高度的藝術性,從而隨時沉醉在小刺激與小趣味里」。大姐的丈夫則與他的父親差不多:生活的意義,在他們父子看來,就是每天要玩耍,玩得細緻,考究,入迷。大姐丈不養靛頦兒,而英雄氣概地玩鷂子和胡伯喇,威風凜凜地去捕幾隻麻雀。這一程子,他玩膩了鷂子與胡伯喇,改為養鴿子。他的每隻鴿子都值那麼一二兩銀子;「滿天飛元寶」是他愛說的一句豪邁的話。他收藏的幾件鴿鈴都是名家製作,由古玩攤子上收集來的。而大姐的生活是:……她在長輩面前,一站就是幾個鐘頭,而且笑容始終不懈地擺在臉上。同時,她要眼觀四路,看著每個茶碗,隨時補充熱茶;看著水煙袋與旱煙袋,及時地過去裝煙,吹火紙捻兒。她的雙手遞送煙袋的姿態夠多麼美麗得體,她的嘴唇微動,一下兒便把火紙吹燃,有多麼輕巧美觀。這些,都得到老太太們(不包括她的婆婆)的讚歎,而誰也沒注意她的腿經常浮腫著。在長輩面前,她不敢多說話,又不能老在那兒呆若木雞地侍立。她須精心選擇最簡單而恰當的字眼,在最合適的間隙,像舞台上的鑼鼓點兒似的那麼準確,說那麼一兩小句,使老太太們高興,從而談得更加活躍。這種生活藝術在家裡得到經常的實踐,以備特別加工,拿到較大的場合里去。親友家給小孩辦三天、滿月,給男女作40或50整壽,都是這種藝術的表演競賽大會。至於婚喪大典,那就更須表演的特別精彩,連笑聲的高低,與請安的深淺,都要恰到好處,有板眼,有分寸。姑母和大姐的婆婆若在這種場合相遇,她們就必須出奇制勝,各顯其能,用各種筆法,旁敲側擊,打敗對手,傳為美談。……這裡,物質生活的困苦被充滿文化氣息的精神生活所沖淡甚至掩蓋。雖然是平民,卻以貴族的標準來要求自己。而物質生活的困苦,更加凸顯了「虎死不倒威」的貴族氣。能夠寫出寒酸里的高貴,這是老舍文字的魅力之一。不但寫北京如此,他寫其他地方也能如此,例如短篇小說《戀》的主人公庄亦雅,是濟南的一個小知識分子,他愛好收藏字畫,可是買不起那些名貴的,他只能買那值三五塊錢的「殘篇斷簡」,或是沒有行市的小名家的作品。而這就構成了他生活的最重要的意義。在長篇小說《二馬》里,老舍塑造了一個自幼生在北京,中年以後到英國去做生意的馬老先生。他身在以賺錢為人生核心意義的資本主義大都會,卻仍然保持著一副老北京人的做派:馬老先生是倫敦的第一個閑人:下雨不出門,颳風不出門,下霧也不出門。叼著小煙袋,把火添得紅而亮,隔著玻璃窗子,細細咂摸雨,霧,風的美。中國人在什麼地方都能看出美來,而且美的表現是活的,是由個人心中審美力放射出來的情與景的聯合。煙雨歸舟咧,踏雪尋梅咧,煙雨與雪之中,總有個含笑的瘦老頭。這個瘦老頭便是中國人的美神。這個美神不是住在天宮的,是住在個人心中的。所以馬老先生不知不覺地便微笑了,汽車由雨絲里穿過去,美。小姑娘的傘被風吹得歪歪著,美。一串燈光在霧裡飄飄著,好像幾個秋夜的螢光,美。他叼著小煙袋,看一會兒外面,看一會兒爐中的火苗,把一切的愁悶苦惱全忘了。他只想一件東西,酒!馬老先生多少還算是有點地位的北京人。再看老舍筆下的駱駝祥子,這是個從鄉下來到北京的社會最底層的車夫,但就是在他身上,也透露出一種追求精神生活滿足的高貴氣息:這麼大的人,拉上那麼美的車,他自己的車,弓子軟得顫悠顫悠的,連車把都微微的動彈;車箱是那麼亮,墊子是那麼白,喇叭是那麼響;跑得不快怎能對得起自己呢,怎能對得起那輛車呢?這一點不是虛榮心,而似乎是一種責任,非快跑,飛跑,不足以充分發揮自己的力量與車的優美。那輛車也真是可愛,拉過了半年來的,彷彿處處都有了知覺與感情,祥子的一扭腰,一蹲腿,或一直脊背,它都就馬上應合著,給祥子以最順心的幫助,他與它之間沒有一點隔膜彆扭的地方。趕上遇到地平人少的地方,祥子可以用一隻手攏著把,微微輕響的皮輪像陣利颼的小風似的催著他跑,飛快而平穩。拉到了地點,祥子的衣服都擰得出汗來,嘩嘩的,像剛從水盆里撈出來的。他感到疲乏,可是很痛快的,值得驕傲的,一種疲乏,如同騎著名馬跑了幾十里那樣。這就是老舍精心描繪的北京精神,在最需要基本生存的狀況下,仍然煥發出超越世俗的浪漫情懷。正如莊子所說:「道之所在,每下愈況。」祥子的生活理想,表面看去不過是要買一輛屬於自己的車,而實際上那車是一個象徵,他追求的是個人生活的獨立、自由和自我價值的充分實現。因此各行各業的讀者才都從祥子身上看見了自己。老舍說自己的語言風格是要「燒出白話的香味兒」,其實這也同時意味著要從俗中提煉出雅,要從平民生活中升華出貴族氣。老舍由於把握到了北京文化的這一精髓而成為北京文學的頭號大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