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愛?只愛!――讀崔曼莉長篇小說《最愛》
彭飛看過《最愛》的朋友都會異口同聲地說——好看!就具體的讀者而言,「好看」是因人而異的:男人、女人、愛過的和從未愛過的,都會在《最愛》中各得其所,品嘗到「好看」的滋味。讀完這部小說,男人更了解女人,女人可以更了解男人,愛過的可以勾起往事,而從未愛過的,或許對愛會有一些了解。《最愛》的好看除了故事的曲折、敘述的明麗曉暢,還有女作家的細膩和敏銳。她對熱戀男女的熾熱情話和纏綿情事,都做了生動逼真的記錄。這記錄是如此地集中,以至於無暇顧及男女主人公愛欲之外的東西。正是這神奇的「聚焦」,抓住了生活中最細微最敏感的部位,在瑣碎的記錄中處處可見神奇,處處令人興奮。更令人稱奇的是,在這些或簡潔或濃墨重彩的敘述中,故事的線索不僅不亂,反而更加的清晰明確,幾乎是抓著讀者,一路不停地讀下去。一次偶遇、兩次相識,當他們還不明白已逃脫不了愛的羅網時,醉酒事故成了他們相愛的契機。男主人公方駱的自然優雅吸引著女主人公喬英倫。他使她放鬆,她使他神迷,他們就這樣相愛了。兩個人不厭其煩地繞著口令:我愛你,只愛你,夠愛你,最愛你……當「最愛你」從方駱嘴裡說出的時候,不祥之兆已降臨:男人想的是最愛,而女人要的是只愛。背叛在最初即已發生。當喬英倫終於發現了自己最害怕的事情,發現了她必須面對那個玩笑:你搞一個,我就搞十個!她選擇了離開,消失在了方駱的視線之外。方駱發誓要找到她,愛她、哄她、照顧她,然後愛她、哄她、照顧她。他每天都在心裡對她說:我愛你、只愛你。作者在後記里寫道:「不管男人女人,在愛情中遭到背叛,都會很痛苦,而在痛苦中復仇,又是什麼滋味呢?想著寫這樣的小說肯定帶勁,我就動了筆。可寫著寫著,小說就朝著它自己的方向去了。」或許作者想的是把「一個和十個」鋪展開來,寫成被愛所傷的女人走上復仇之路,但小說「朝著它自己的方向去了」,或者說,喬英倫因為她自己的性格,走上了她自己的最愛之路。最愛和只愛,在當下的社會中,可能會被人說矯情甚至濫情,但這樣的想法和行為總令人感動。看完小說,我不由想起了一段話,如果我是方駱,我一定會對喬英倫這樣說:「我真希望自己是個瞎子,留連在你的門前,我不給人算命,也不接受別人的施捨,我只希望,當你出現在我的面前時,我就能夠看見你。」  [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