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鐵證如山(6)
本節分散屠殺2000例,這裡僅舉19個例證。材料來源有兩個,一是原南京市臨時參議會等機關團體所調查,又經國民政府國防部審判戰犯軍事法庭查證,其中一部分是受害者向日偽當局和勝利後向國民黨當局提出的申訴,所收集的材料很不全面。二是解放后,有關單位陸陸續續地收集了南京大屠殺的資料。1982年日本文部省借修訂教科書的機會,矢口否認日軍南京大屠殺的罪行,引起了中國人民的憤慨,有關部門又進行了全面調查。全南京市在1937年12月侵華日軍南京大屠殺時的受害者、倖存者、目睹者,至今仍健在的尚有1700餘人。他們以親身經歷的苦難,對當年日軍的暴行作了揭露和控訴,其中,共計104篇,作為第三部分收入《侵華日軍南京大屠殺史料》,都是極珍貴的第一手資料,是可靠的歷史見證。由於這些見證人所處的環境和條件不同,又限於南京市內,就其個人對日軍暴行的了解難免有局限性,不可能對屠殺的規模、被害人數等方面作出精確的回答。南京是個交通樞紐,本來人口流動性就很大,加之侵華日軍摧毀了一些在南京賴以生存的條件,當年的受害者、倖存者、目睹者不少人已流向全國各地,其中有部分人因自然原因而已死亡,這些人的苦難史肯定已被遺忘了。
上述的十九例只說明侵華日軍南京大屠殺時間之長、地點之廣及其殘酷性,是南京大屠殺中分散屠殺的一個輪廓,僅以這有限文字不可能敘述得透徹無漏。那麼集體大屠殺呢?
二、集體屠殺
根據南京市臨時參議會1946年、1947年對南京大屠殺的調查,日軍在南京集體屠殺的控訴案有350起。又據國民政府國防部審判戰犯軍事法庭1947年查證,集體屠殺有28案,被害人數達19萬以上。(引自《檔案》第51頁)
可以肯定,上述28案中不包括《虎口餘生記》中所記載的蔣王廟大漢奸高冠吾誘殺俘虜一案。因我在外地工作而沒有機會向世人傾訴。
現在,我在敘述侵華日軍南京集體大屠殺之前,請允許引用陳光敬先生的《寫在敵人罪行照片集子前面的幾句話》一文。他當時是首都地方法院檢察處書記官。該文說——
空氣一天比一天緊張,事態一天比一天嚴重,在二十六年十二月十三日的一個早上,我們的首都——南京也終於給敵人佔領了。在那個時候,所有未能退出城的人民,一批一批的被敵人拖上汽車,在煤炭港掃射了,在漢中門掃射了,在大方巷掃射了!更有慘無人性的在草鞋峽的五、六萬人大屠殺,掃射之後加以刺擊,刺擊之餘加以燒毀,最後再投入長江以飼魚鱉。
逃走嗎?何處是生路?!八卦州江中漂流著滿江的屍體,不都是逃走的去路嗎?水電營江邊壘壘高聳著的墳墓,不都是逃走者的歸宿嗎?何處是生路?!
不逃吧,也不是辦法。紅十字會、崇善堂等機關團體以及私人掩埋的幾十萬具屍體的數字,不都是不逃走的結果嗎?這間房間,那間庭堂里的肢離體裂,血肉模糊的,不都是藏在家裡不肯出門的人嗎?
殺!殺!殺!昏天黑地地殺!天搖地動地殺,藏也是殺,躲也是殺,逃走也是殺,不逃走還是殺,蹲在難民區還是殺。南京城內的血水如長江里的水一樣流著,屍體像紫金山一樣堆著。精華的南京城變成陰風慘慘,鬼哭神號的地獄。
如今抗戰勝利了,敵人的罪行,我們正在這裡收集了。我們帶領了掩埋和攝影者到這些給敵人消滅未完的荒冢上來拍攝照片,我們對這些慘遭殺戮的同胞不禁要號啕大哭,縱然將敵人全部殺死,又何能補救這個永遠不能補救的創傷。
——記於三十五年元月十四日拍照后(引自《檔案》第52至53頁)
陳光敬先生帶領當年掩埋南京大屠殺中被殺害者屍體的人員和攝影工作者,到達中華門外,拍攝敵人仍未消滅完的荒冢及其從荒冢中挖出的累累白骨。之所以面對那些被害的同胞要放聲大哭,追想到當時被日軍殺害的情景,是因為被日軍殺害的人太多了,太慘了!令人寒心、同情、憤慨。
(1)中華門外大屠殺。
1937年12月8日,佔領秣陵關的日軍見人就開槍射殺,致使屍橫遍野。該鎮上橋北一戶姓張的全家六口都遭殺害。張母張妻均遭18名日本兵**後用刺刀戳死。張某及其子被吊在後院的一棵樹上,4名日本兵同時打「肉靶」,當時被射殺。另有兩個小孩見狀慘叫呼救,亦被用煤油活活燒死。同時該鎮另有10個老人被強抓夫挑運軍用物資,因挑不動而被日本兵用刺刀刺死在路上。
1937年12月12日,在中華門外附近的鳳台鄉和花神廟一帶,日軍將難民5000餘人和放下武器的俘虜2000餘人集體屠殺。
同日下午,日軍在中華門外西街145號將張玉發一家及其親戚王福和、張書新、張馬氏、張玉根、張玉福、張小六子、張小狗子等12人集體屠殺。
前面「分散屠殺」中的「例證之三」和「例證之九」的屠殺都發生在中華門外,屍體無人收埋。芮芳緣、馬鴻儒、楊廣才3人,在日軍侵入南京后,從逃難之地的沙洲圩返回家來,眼見沿途屍體遍野,慘不忍睹。經與中國紅十字會接洽,辦理掩埋工作,共集合熱心於此項工作的30餘人,組織義務掩埋隊,由南門外附廊至花神廟一帶,計掩埋難民屍體5000餘具,**兵士屍體2000餘具,分別就近埋在雨花台山下及望江磯、花神廟一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