種類繁多的行騙術(7)

種類繁多的行騙術(7)

拐騙與肉騙相同之處在於,兩者均以活生生的人作為敲詐錢財的工具,人成為不等價交換的商品,拐騙與肉騙的不同之處在於,前者的受害者多為婦女兒童,後者的受害者多為有身份有財勢的成年男子。而且,拐騙的對象屬於「流通中的商品」,由甲地賣往乙地,一賣不復返,肉騙的對象則屬於「抵押商品」,一旦贖金到手,綁匪即將人質釋放,「物歸原主」。

近代幫會是拐騙大本營,幫會分子干盡了傷天害理、喪失人性的勾當。在黑道中,男拐匪叫「善心老爹」,女拐匪叫「好老媽」。被拐騙的婦女,容貌姣好者叫「好花」,相貌醜陋者叫「賠錢貨」,年輕者叫「嫩白兒」,年長者叫「整塊」。被拐騙的兒童,男孩叫「一柱香」,女孩叫「一株花」。

一般而言,騙子引誘婦女上當受騙的手法主要有以下幾種:

其一,利誘。有些女子過於勢利,貪圖一時小利,結果經不起騙子引誘,在金錢和物慾面前成為騙子的囊中獵物,直至販賣他鄉,才恍然大悟,但為時已晚。

其二,乘隙。以找工作為由,是騙子拐騙貧家女子或失業女子的拿手好戲。為了生計,許多女子被甜言蜜語所矇騙,毀了一生的前程。有的騙子見別人家庭不和,趁機挑撥離間,勸說受冤屈的媳婦或妻子離家出走,到外地謀生,並許諾如何如何,致使婦女上當被騙。

其三,強掠。綁匪以武力劫持身單力薄之女子,軟硬兼施,迫其就範,然後轉手賣掉。

其四,迷藥。綁匪看中某女子后,想方設法靠近該女子,用迷藥將其迷倒,然後劫持而去,高價賣出。

其五,婚嫁。拐匪以娶親為手段,瞞過女方的家人,一旦正式結婚,即將「妻子」賣出,獲取高額利潤。這屬於「色騙」中一種。

其六,奸拐。拐匪挑選英俊倜儻之男子,使其追求年青女子,更多的是年青寡婦或富室小妾,也有貧家女子抑或千金小姐。一旦得手,隨即販賣外地。這亦是「色騙」中一種。

被販賣的婦女,下場極為不幸。有的被拐賣到遙遠的山村,嫁給貧苦無依的農民為妻;有的被賣到富貴人家,為妾,為婢,地位低賤;更多的被賣到妓院,淪入火坑而不能自拔。

民國時期,販賣人口十分猖獗,黑幫勢力操縱其事,無法無天。在上海灘,專門販賣男孩(黑幫術語叫「搬石頭」)的流氓頭子名叫尚武。此人身跨清洪兩幫,又是虹口捕房刑事探長。極有勢力。他與潮州幫三合會勾結在一起,靠拐騙人口大發不義之財。尚武手下有門徒二千餘人,是一個龐大的人口販賣集團。他們到處搶擄男孩。然後販往廣東,高價賣給富商大賈。因為這些商人除了親生的兒子之外,願意領養男孩,對他們刻意培養然後從中挑選一個有能力繼承自己事業的人。

令人感到驚奇的是,上海灘除了一個專門拐騙男孩的尚武,還有一個專門販賣女孩(黑幫術語叫「摘桑葉」)的尤阿根。此人也是身跨清洪兩幫,出任上海公共租界的老閘捕房刑事探長。尤阿根手下的門徒有五千餘人,他們將拐到手的女孩大部分賣往北方地區,也有一部分賣給本地的妓院。杜月笙的門生、時任法捕房刑事科外勤股督察長的任文楨,有門徒千餘人,也是專門販賣女孩的大流氓。

在近代中國,販賣華工出洋是一樁可以獲得暴利的買賣,俗稱「販豬仔」。內地百姓被拐騙出洋,販賣為奴,從事一切苦役,過著豬狗一般的生活,因而被稱為「豬仔」。誆騙華工出洋最毒辣的手法,當推賭與煙。詳言之,近代開埠地區,流動人口密集,外地打工者甚眾。這些開風氣之先的口岸,每每設有賭場,番攤、牌九等名目齊備。如果做工之人好賭,往往十之**必輸,因為賭場均有賭騙高手。當民工等輩輸錢之時,賭場老闆故作慷慨大方之態,任其賒欠。民工見此,愈輸愈賭,愈狂賭其所欠愈多。所欠既多,賭場老闆乃將賭債劃歸民工之僱主。因此,多數進入賭場的民工,因賭賬糾葛,其工資已領到十年之後。萬不得已,遂淪為人口販子相中的「豬仔」。

另有以鴉片煙為誘餌,致使華工淪為人奴者。具體情形是,僱工之老闆故意在工場旁邊密設煙館,以低廉價位吸引民工吸食。民工以此為勞作之後的休息場所。一經吸食,必定成癮。染上煙癮之後,工作時無精打采,晚睡早起,意志消沉,額定工作量每每不能完成。

鑒於此,這些民工必須延長工期,否則便不能領到應得薪水。面對這種絕對剩餘價值的盤剝,吸食鴉片的民工無可奈何。可是,體力與精神既已耗損,工期亦相應越拖越長,所得之微薄工資盡耗於煙榻之上,入不敷出,到頭來只得聽天由命,被販子賣往海外為奴。

杜月笙的徒弟陳鶴鳴,專門拐騙浙江溫州、青田一帶的青年農民。他與澳門流氓勾結,將人口販賣到葡萄牙,再轉往法國。人稱「販黃魚」,因為華工屬於黃種人,在拐賣途中,如果死掉,即被扔進大海,如同死魚一般。

陳鶴鳴藉助幫會力量,尤其是師父杜月笙的招牌,到處欺矇拐騙。他擅長編織有利於肉騙的關係網,與青田縣政府官員、上海警局護照股的警員、外國郵船公司買辦、中國駐外使節,以及葡、法兩國人口販子,均有廣泛接觸,為其犯罪勾當疏通渠道。他大肆進行欺騙宣傳,引誘青年農民出國賺錢。凡願意到國外工作者,每人發給舊西服一套,但要上交450元左右的法幣作為旅費,由陳鶴鳴統一購買船票。實際上,根本不需要什麼船票,陳某勾結船上人員,將他們藏在貨艙里,偷渡出海。有些農民沒有錢交旅費,但夢想到國外大撈一把,被迫出賣田地和房屋,甚至將妻子「出租」。青年女子出國前必須接受色情表演訓練,到達國外后,靠跳小腳舞謀生,實際上是出賣色相。後有進步報人著文揭批「販黃魚」內幕,陳鶴鳴落入法網,判刑5年,其同夥均作鳥獸散。需要特彆強調的是,拐騙兒童之風在近代絲毫不亞於拐騙成年男女。兒童缺乏自我保護意識,他們在心理上對外部世界是不設防的,這就為騙子成功實施拐騙詭計提供了良好條件。加之兒童的反抗容易被制服,掠奪之、藏匿之均很容易,因此人口販子每每看好兒童。施以小恩小惠,年幼無知的孩子就可能被拐走。而且,騙子還讓受過訓練的小孩去引誘其他小孩,這樣更容易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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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社會史:騙子的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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