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第一滴淚
這次白素素沒有及時趕到,我焦急的來回踱步。我看見走廊盡頭尹慧帶著三三兩兩的大夫正在往病房的方向趕。「大哥,我很忙的,你知道中國十四億人口每天要死多少人嗎?你知道我負責的呼市每天有多少人需要我接待離開人世嗎?」白素素有些氣惱的聲音傳入我的耳朵,我欣喜若狂。
「事關重大,你必須幫我旁聽我自己的病情。」
「大哥,你是真的分不清輕重嗎?這算什麼急事兒?你收集到三滴眼淚你就能活,收集不到你就得掛。是我沒說明白還是你沒聽明白?你的病情現在聽不聽還重要嗎?」
我一時間無法反駁,好像也說得在理。「不行,讓我站在這兒什麼都不做我等不了,我必須要旁聽。求你幫幫我。」我抓著白素素的手,態度誠懇的請求。她畢竟是女孩兒,我想她會心軟的。
「我說過我不能干涉人世的事情,你要我怎麼幫你?你是要逼我犯錯誤嗎?」
「你想辦法把我帶過去,只要你不犯錯誤讓我知道裡面的狀況,怎麼樣都行。」
「你說的辦法不可行,其實你可以自己走過去。陽光只會消耗你靈魂的精力,你的精力只夠支撐你49天。你可以選擇強行站在光線強烈的地方,你的手錶會根據你承受的光照強度自動縮減你此次任務的時間。秦遠,你自己想清楚怎麼選,我真的愛莫能助。我還有任務,你自己看著辦吧。」白素素話音剛落,便急忙消失了。
我看見遠處大夫們被簇擁著進了病房,門口長椅上起身站立的竟然還是丁曉飛。難道他在醫院長椅上睡了一宿?我猶豫之際,發現沈茜竟然從昏暗的步梯走了上來,從我的身旁鬼鬼祟祟的朝病房的方向去了。她神情緊張,遠遠的張望著病房裡的動靜。
隨後趕來的還有我大學的死黨張哲一,大學同學兼室友。最後進屋的是我光遠律師事務所的前台小姑娘李琪。他們一前一後從電梯里出來,趕在大夫宣布前紛紛趕到。
我如熱鍋上的螞蟻看著人來人往,我無奈的只能通過我看到的片段,來猜測裡面發生的事情。我不敢貿然走到青天白日之下,一來我不確定走過去能不能堅持下來,二來我不知道會消耗我此次任務多少的時間。這樣的風險太大,決不能盲目、激進。我開始胡思亂想,這麼重要的日子,除去父母,來看望我的只有我的岳父、尹慧、沈茜、張哲一、丁曉飛和李琪,總共加起來才六個人。我才發現自以為人緣交際還不錯的我,探望的人屈指可數。
我是不是可以這麼認為,我能收集到的三滴眼淚大概率就只能在這六個人當中產生呢?李琪是工作關係,是我雇傭的前台幫著聯繫業務,接待顧客。我們幾乎沒有私交,可以直接排除。丁曉飛是我附身的對象,但我們根本就不認識,完全沒有可能。我的岳父尹長天從來就沒正眼瞧過我,他顯然對我這個女婿不太滿意。張哲一,我倆是內蒙古大學法律系的同學。呼市範圍內律師界本就不大,我曾因為工作上的利害關係多次打壓、排擠過我的死黨,他能來看望我已心存感激。這樣一分析,三滴眼淚的人數都不夠了,我是不是等於法院已經實錘宣判了死刑,不日即可執行呢?
這樣一想,我心驚肉戰,我慌不擇路飢不擇食。我不知道我是如何邁出步梯口,如何強忍著渾身的刺痛在光芒萬丈的夏日沖入病房。我聽到大夫義正言辭的說:「對不起尹總,我們醫院已經盡我們最大的努力了,病人的大腦受到強烈的外力衝擊陷入重度昏迷。蘇醒的可能性已經很渺茫,只能靠病人自身的意志,看他自己的造化了。病人現在的狀態幾乎等同於植物人。」
病房內鴉雀無聲,寂靜沉默片刻,緊接著傳來悲慟凄慘的哭泣,此起彼伏。在我徹底昏厥之前,我看到眼前一滴晶瑩剔透的光亮瞬間竄入我的手錶,光彩奪目,耀眼萬分。當我再次醒來的時候已是黃昏,人去樓空。我依然是蹲著的姿勢,我鬼使神差的回到了步梯門口。我趕緊觸摸手錶屏幕,報時的聲音傳來:你還剩46天2小時18分09秒。我估算大概損失的時間是1天左右。我驚奇的發現我手錶的玻璃區域裡面鑲嵌著一顆像琥珀一樣的水珠,清澈通透。
我狂喜萬分,抬頭髮現白素素正站在我的對面。「我是不是成功的收集到一滴,真心愛我的人留下的100%的眼淚?是你帶我回到步梯口的嗎?」
白素素點頭說:「我現在開始佩服你強烈的求生慾望了。你是自己用腳靠著潛在的意識爬回來的,為此你損失了一天的時間。而你只得到了一滴眼淚。」
「素素,我跟你說實話,當我想到我可能集不齊三滴眼淚即將面臨死亡的時候我很害怕。害怕的不是死亡本身,而是害怕愛我的人這麼輕易的失去我。而我都還沒有好好的跟他們道別。」
「人們總是擁有的時候不曾發現,失去了才懂得珍惜。你難道不想知道你的這滴眼淚是誰為你留的嗎?」
「知道了又能怎樣,我又不能強迫別人愛我。有這一滴眼淚就已經足夠,至少我沒有白活,我還有存在的意義。」
「你也不要這麼悲觀,你不是還有46天的時間嗎?有可能為你流淚的人也不見得今天都在場。」
我長吁一口氣說:「我不是悲觀,只是從此以後我不再計較得失了。我能生則生,不能生則死,一切隨緣吧。不過我要好好利用這剩餘的時光了。」我提起精神大步走出步梯,徑直去往病房。病房裡除了更換點滴液體的護士再無他人。我匆匆下樓去往父母家的方向,我邊走邊回憶著過往的生活:
我的故事應該從2011年認識沈茜的那個夏天講起。那時我馬上就要從內大(內蒙古大學)法律系畢業,意氣風發。我正在為去哪家律師事務所實習而苦惱,到律所實習是律師拿到執業證書的必要條件。在畢業散夥飯之後,我完全是在同學生拉硬拽的慫恿之下勉強出於禮貌的配合,在劇院看了一場歌舞表演。我很少來這種場合,我註定與藝術類的東西無緣,我也不懂得欣賞。我們坐在第一排,舞台近在咫尺。整場表演我都昏昏欲睡,唯一吸引我的只有台上女孩兒們俊美的面孔。我的目光緊盯著,光怪陸離的舞台背景下搽脂抹粉的女孩兒們翩翩起舞的身影。她們時而輕盈,時而奔放,宛如一個個楚楚動人的精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