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4章 帶著系統回五零(27)

第264章 帶著系統回五零(27)

藺簫才知道有這樣的事情,直接找村委會的幹部。

買賣人口的事乾的都很隱秘,村干也是才聽到人議論,就是那個鄰居傳出來的。

根本也沒有什麼儀式,悄悄弄回家裡一個人,四個男人怎麼也能降服一個小姑娘。

這爺四個還偏偏胃口怪異,就是願意聽小姑娘叫,那是痛苦的哀嚎,幾個男人卻興奮已極。

如果他們堵上她的嘴,鄰居都不會發現這家人幹什麼。

聽到傷天害理的事,總是有人好不平的,村民在偷偷議論小姑娘的父親是個真正的畜牲。

藺簫第一個是造訪的鄧家的鄰居。鄰居就描述了小姑娘的慘狀。

藺簫帶著村干就到了鄧家。

鄧家三間草房連外地都是泥坑,一股臭味霉味熏天,屋裡黑漆漆,臭味撲鼻。

藺簫狠勁噴了噴鼻子,衝出吸進去的臭味。

進了西屋,看炕上,連個炕席都沒有,鋪了點麥花秸。

小姑娘就躺在麥花秸上,上邊全是乾巴的血跡,雖然窗紙黑,看不準,也能看出來是血跡。

村干已經叫了村裡的大夫,是個中醫,給小姑娘診脈,直搖頭:「這病我看不了,還是送縣醫院吧。」

這裡離縣城可遠了,只能找到驢車,百八十里地,不死也得顛簸死。

藺簫問小姑娘話,小姑娘一句話也不能說,眼珠都不會轉,只是還有氣息。

死馬當活馬醫,鄉里雖然有衛生院,根本就救不活小姑娘,藺簫只有委託村干找驢車,往縣城送小姑娘,能不能活下來只有看她還有沒有命。

藺簫帶人到了小姑娘父親的家,召集了村干,村干還不知道他賣女兒。

小姑娘的父親張木正,今年才四十歲,后媽鄭桃花帶了三個孩子。

這就是小姑娘的父親,賣了自己的女兒二十塊錢,根本沒有考慮女兒的死活。

為了一個女人的P骨,就那樣坑自己的女兒,甘心情願的給女人養三個孩子。

世界上還有親情嗎?九歲的小姑娘他也賣給人做共妻,一家四個光棍,他不知道嗎?這是什麼畜牲啊?

藺簫就想一腳踹死這個又賤又渣的男人。

世界上這樣的渣爹還是不少的,就應該閹了他們。

讓他們活在痛苦煎熬油炸的滋味里。

賣女兒的二十塊錢,他就買了這樣一個女人。

藺簫壓著怒火了解情況。

那裡鄧家卻強硬的不許把小姑娘拉走。

鄧友仁怒吼道:「我們花錢買的,你們憑什麼拉走,你們這是強搶民女!」

支書早就看他不順眼,吩咐民兵連長:「把他捆起來,扭送公安局!」

「你敢?我沒有犯法!」鄧友仁還強橫呢,根本沒有把法律看在眼裡,他是老僱農,是新社會的主人,誰敢把他怎麼樣?

這個窮鬼霸道慣了,從來仗著窮耍賴,解放了,他還耍這一套。

窮橫……光腳的不怕穿鞋的,就是混橫不講理。

等著他被捆上了,對幾個兒子呼救:「你們怎麼不上手?等著老~子被捆?沒有良心的東西。

村長大喝一聲:「誰敢鬧騰,把他也捆起來!」

哥三個是想耍威風,可是看到十幾個民兵,還是嚇得不敢動,他們能不懂政策嗎?

哪個也不是傻子,法律不是深入不了他們的心,是因為他們認為管不到他們這裡,如今看到形勢對他們不利,心裡也是發毛。

藺簫這裡對上小姑娘的渣爹真是憤怒已極,藺簫問道:「你是一個公民,應該遵守律法,買賣人口是犯罪,我看你還是沒有認識到錯誤。」

「我就是沒有錯誤,我做出來的孩子,我願意賣給誰就賣給誰,誰管得著嗎?」張木正很霸氣的說道:「我用你管嗎?你看你十來歲的毛丫頭,懂什麼是法律?少教訓我。」

鄭桃花是個有心機的,拽了一下張木正的袖子,示意他不要這樣橫,國家的法律不讓買賣人口,自己的女兒好像也不行,說幾句軟話兒能怎麼樣?人已經賣了錢已經花了,還能追回去怎麼地。

事實已經形成,改變不了的,執拗什麼?得罪幹部,你看哪家賣女兒伏法了?

就是批評批評有什麼大不了的,你窮橫什麼,別招來禍患!女人使著眼神,示意男人不要激怒幹部,不要承認。萬一認真起來,還許有麻煩。

男人領會女人的意圖倒是迅速,立即就蔫巴起來。

藺簫看他倆眉來眼去的,心裡暗哼,以為還能躲過人命案嗎?

張木正把事情說了經過,根本不是鄧家說的那樣,張木正馬上改口了,也不跟藺簫叫陣,否認了賣女兒:「我們孩子是去姐姐家了,怎麼到了那家人家裡?我是聽你說我賣女兒我才生氣,故意氣你的,你不要當真」被女人一提醒,他就完全反口了,把自己擇個清楚。

藺簫也不再搭理這個畜牲。

直接去找鄒媒婆。

鄒媒婆的家離這裡十來里地,婦聯主任陪著藺簫去了。

鄒媒婆才保媒回來得了兩塊錢,正美滋滋的欣賞那張兩元的票子。

藺簫進來正看到這個情景:「嗬,又進票子了,給誰出了一個好道兒,又發了一筆財?」

鄒媒婆一個激靈:「你……你誰啊!」

「我鄉里的婦聯主任,找你有事!」藺簫說道,眼睛已經立起來,厲色冉冉升起:「鄒媒婆!你的本事不小哦,瞬間就湊成了幾對夫妻,那家人那樣缺媳婦,你自己怎麼沒有上去?」

藺簫的話很難聽,可是罵鄒媒婆一百遍,也不能消除她的罪孽。

藺簫眼冒凶光,恨恨地看著鄒媒婆:「鄒媒婆,希望你說實話,你還有的救,否則你是沒有好下場的!」

鄒媒婆渾身哆嗦:「我……我……沒幹什麼!」

鄒媒婆當然的要把自己擇清,說了一大堆與自己無關。

藺簫冷笑:「你狡猾不出去手的,兩家人已經都交代了,你做媒婆把一個九歲的孩子給四個光棍兒做共妻,你已經觸犯了法律,你越辯解罪名越大!」

「不不不,不是那樣的,是鄧家求我給老三說媳婦兒,根本就沒有共妻,也不是那個九歲的孩子,是鄭桃花帶來的那個十七歲的女兒,是她后媽和親爹商量換了那個孩子,跟我一點兒關係沒有!」

鄒媒婆矢口否認,只要能抵賴過去,她是很能編的。

「你跟我抵賴沒有用!我只是了解一下兒情況,懲辦你的是律法,跟律法作對,玩弄律法,就應該得到應有的下場!」

鄒媒婆說著好聽的話,求告藺簫放她一馬。

「主任,你放過我吧,我也是身不由己,他們拿錢引~誘我,我這個沒出息的真不該貪那點兒小錢兒,我真的後悔,可是我沒有做共妻的媒,也不是那個小姑娘,真是鄭桃花的女兒。」

鄒媒婆想脫罪,一口咬死是兩家人自己乾的事,她明白這個罪名大了,聽說那個小丫頭要死了,出了人命可怎麼好?

她絕不能粘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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