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5章 帶著系統回五零(28)

第265章 帶著系統回五零(28)

小姑娘倒是被送到了縣醫院,可是這個孩子的傷勢太重了,終於是沒有被搶救過來,委委屈屈的咽下了最後一口氣。

小姑娘的姐姐起訴了這些人,驗屍的結果就是四個男人要了小姑娘的命。

真趕上日本鬼子軍營里的花姑娘的慘狀。

這些人當然的都進了法院。

鄧家把責任往媒婆身上推,誰也不想擔責任。

其實是這樣的,鄧家求媒婆給老三說媳婦,給媒婆十塊錢的紅包,給姑娘的娘家二十元錢,媒婆是想把鄭桃花的女兒說給老三。

跟鄭桃花一說,鄭桃花嫌錢少,也不捨得自己的閨女去伺候四個大光棍兒,不做共妻也不幹,伺候幾個人的吃喝就是很辛苦的。

鄭桃花就是要給女兒找一個人口清,有個婆婆能給女兒做飯,免得女兒辛苦。

小姑娘的母親死了五六年了,鄭桃花的丈夫也是死了七八年,張木正跟鄭桃花是一個村的,一個光棍兒一個寡~婦倆人早就不清不楚的。

張木正的兩個女兒結婚二年了,還有一個兒子,再就這個小姑娘。

日子過得也不怎麼樣,一個光棍帶著四個孩子,張木正就是求娶鄭桃花,鄭桃花也不會同意,不如跟張木正鬼混幾次得點利益。

給人當后媽伺候別人的孩子,鄭桃花可是不願意的,這樣她也不缺男人,多靠幾個不就有富裕錢兒了。

始終她就跟張木正吊著胃口,想佔便宜就得先吃虧。

鄒媒婆受鄧家的託付說媳婦,鄒媒婆看鄭桃花的女兒跟鄧光耀很般配,鄧光耀大了姑娘三歲,男大三最合適,女大三抱金磚,怎麼說怎麼合適,媒婆的嘴就是花湖瞭哨,怎麼說怎麼有理。

能唬住人就能撈到謝媒禮。

鄭桃花不喜歡鄧家四個光棍兒,女兒一個人,怎麼應付四個光棍兒?

女孩子進那家是很危險的,身邊有三個大光棍兒虎視眈眈,上不去手就會給女兒穿小鞋,光棍饞女人得不到會報復的。

這樣的人家自己不會讓女兒進的。

張木正幾年託了鄒媒婆說了鄭桃花幾次,鄭桃花是嫌兩家的孩子擱一起會打架,搶奪,沒有個和睦相處,會生不完的氣,伺候這麼多孩子也是不願意的理由。

張木正聽鄒媒婆說要把鄭桃花的女兒給鄧家老三說,他就想到了把自己的小女兒給鄧光耀,女兒還小,鄧光耀必會養幾年,十三四才能用。

鄧家給二十塊錢,他就有錢娶媳婦兒,給二十塊錢鄭桃花還能不樂意嗎?

大女兒不大就被他打發嫁人了,彩禮才給了二十銅子,換成了十元的票子。

她不同意就加十塊,三十塊錢鄭桃花怎麼也會動心,打發走了小丫頭,自己身邊就剩一個小子。

再把兒子招出去,身邊就沒有孩子了。

讓鄭桃花的兒子繼承他的家業,為了女人,他什麼都會答應。

果然,鄭桃花很樂意。

所以,鄭桃花催促張木正把小丫頭給鄧家,就什麼都不管了,成天跟鄭桃花美美滋滋的過日子,把鄭桃花供之如寶,根本沒有去看一眼女兒,鄒媒婆還是真的不知道張木正和鄭桃花把鄭桃花的女兒換成了小姑娘讓鄧家接走了。

鄒媒婆給兩家說好了,得了謝媒禮,兩家就不用她管了,她就樂得清閑,真的不知道張木正是把九歲的孩子給了鄧家。

可是孩子死了,鄧家往她身上咬一口,愣說是她給保的媒,鄧家咬死了說好的就是共妻,他們是花錢買的。

張木正抓住一個重點,鄒媒婆是給鄭桃花的女兒保媒的,張木正現在就咬死了是鄧家把他女兒是騙進門的,他是一點兒不知道。

鄧家沒有證據辯白是張木正賣給他的女兒。

鄒媒婆也咬死了自己沒有給鄧家做九歲小姑娘的媒,矢口否認,鄧家也是找不到證人,鄒媒婆不承認他們也沒辦法。

這家人也夠狠的,一個九歲的小姑娘就敢幹死,連累了她,她也夠倒霉的,鄒媒婆還恨死鄧家人呢。

張木正十分的姦猾,鄧家也不是省油的燈,鄧家爺四個給的二十塊錢,沒有經過鄒媒婆。

好容易他們才攢了二十塊錢,擔心給了鄒媒婆會被她昧了良心,一手交錢一手交人,抓住人他們才放心出錢。

就這樣鄧家十分的失策。

責任全到了鄧家人身上,鄒媒婆和張木正與鄭桃花推了一個乾淨。

藺簫就不信鄒媒婆就不知道是用小姑娘替的,如果鄒媒婆給鄧家說的是鄭桃花的女兒,鄧家怎麼會接受一個九歲的孩子。

明明是張木正接的鄧家的錢,鄧家是當張木正的面領走了他的女兒,現在他瞪眼不承認,鄧家就辯解不了。

只要張木正咬死他女兒是鄧家偷走的,沒有人給鄧家作證張木正收了鄧家的錢。鄧家落了個強搶強B幼女的罪名,爺四個哪個都得落入法網,一個也逃脫不了。

鄧家咬死二十塊錢給了張木正,牽扯出來鄭桃花在場了。

這些個人沒有一個好貨,不讓這些人都伏法,藺簫就是覺得便宜他們,讓這些人全部落入法網才是罪有應得,才能給小姑娘復仇。

鄒媒婆說的是給鄧光耀介紹的是鄭桃花的女兒,鄭桃花可是看不上鄧家那樣的懶漢人家,窮得底朝天,要飯活著,她能讓女兒去丟那個人,受那個罪?

鄭桃花和張木正有幾腿的事,群眾不少反應的,群眾也是懷疑鄭桃花左右了小姑娘的命運了。

小姑娘的死就沒有鄭桃花的陰謀嗎?

三波人個說個理都想不擔罪責。

小姑娘的屈死怎麼雪冤?

一個比一個狡猾。

鄧家的罪責是明顯的,張木正咬死了不是他賣的女兒,是鄧家劫持綁票,鄧家不承認是綁票。

定罪是需要證據的。

眼看張木正就要逃過賣女兒的罪責。

藺簫很怒,覺得他們一個也跑不了,沒有想到小姑娘的冤不能昭雪。

他們在裡邊自己接近不了,等他們出來再說?是不是太遲了。

以為他們進去什麼都得交代了,沒有想到這些人夠狡猾。

藺簫憤憤,也只有等了。

果然張木正的狡辯讓他脫離了懲罰,鄒媒婆是借了張木正的光,矢口否認賣女兒。和鄒媒婆說的完全一致,二十塊錢張木正也不承認,鄒媒婆也沒有看到。

二人都把罪責推乾淨,鄭桃花沒有被追究出去,她自然是逍遙法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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