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1章 雨夜奔襲2

第401章 雨夜奔襲2

老馮和老丁都被震撼了,這不正是他們夢寐以求的生活嗎?他們折騰了大半輩子都沒能過上這樣的好日子,估計這輩子也沒什麼希望了,但他們可以用手裡的槍去為自己的後代拼殺出這樣的好日子啊!老馮看著老丁問:「老丁,你覺得怎麼樣?」

老丁捋捋鬍子說:「我覺得是這個道理。」

老馮咬咬牙對那名偵察兵說:「好,我加入你們!不過我有一個條件。」

那名偵察兵揚了揚眉毛問:「什麼條件?」

老馮指著老丁說:「讓他回家。他年紀比我大,已經打不動了,不要再拿它當炮灰。」

老丁急了:「老馮你犯什麼傻,我們是一起出來的,當然要一起回去,我扔下你自己跑回去算什麼啊?」

老馮說:「你打不動了,我還打得動,當然是你先回家……別說了,總得有人拿起槍去打仗的,幫我照顧一下我的老婆孩子,告訴他們,如果三年之內我還回不了家,就別等我了。」

老丁大叫:「老馮!」

那名偵察兵笑著打斷他們:「好了,別搞得那麼煽情,跟生離死別似的。」他對老丁說:「你這年紀確實不適合上戰場了,聽他的安排,去拿遣散費然後回家吧,我保證三年之內他就回到你們老家,跟你做到一塊喝酒了。」

老丁當然放心不下,在戰場上混了這麼多年他知道,八路軍所要面對的對手絕不是軍閥混戰時那些臭魚爛蝦能比的,跟日軍硬碰硬的交鋒可謂九死一生,你讓他怎麼放心的下。但這時偵察兵已經將草棚里還活著的偽軍都給押出來往後面送了,他也只能跟上,一路頻頻回首看著老馮,像是要將他的樣子深深的刻入自己的腦海里,因為他知道,這次說再見就不知道還能不能再見面了。

目送俘虜被押走之後,那名偵察兵笑著對老馮說:「你們的交情倒是挺好的。」

老馮說:「我們是同一條村的,他比我大幾歲,在我十六歲那年我們一起被北洋軍閥抓了壯丁,這麼多年我們一起出生入死,是他一次次把我從死人堆里背出來的,如果沒有他,我早就不知道死了多少回了。雖然沒有血緣關係,但是在我心裡他就是我的大哥,比親哥還親的大哥。」

那名偵察兵說:「所以你更要拿出你的本事啦,幫助我們打贏這場戰爭,早一天結束戰爭,你就可以早一天回家,去見你的大哥了……對了,你叫什麼名字?」

老馮說:「叫我老馮好了。」

那名偵察兵說:「老馮是吧?我叫陳宇傑,是第13團偵察連的連長。你年紀比我大,叫我小陳好了。」

老馮緊張的說:「我還是叫你連長吧,你官比我大,叫你小陳顯得不尊敬你。」

陳宇傑說:「不用,你隨意就好,我們人民軍隊沒那麼多講究。」從地上撿起那隻被他一槍打落的步槍看了看,有點驚訝:「英七七?很老的槍了,在戰場上挺少見的,你居然用這玩意?」

老馮說:「這槍不錯,打的遠,打的准,射速也快,我很喜歡用它。」遺憾的嘆了一口氣,「可惜的是子彈不好搞,它射速再快也沒用,打上三五槍就啞火了。」

所謂的英七七,其實就是大名鼎鼎的李恩菲爾德步槍,這款步槍是1896年開始裝備英軍的,到現在都快半個世紀了,可謂歷史悠久。它性能可靠,精度也不錯,最重要的是射速非常快,英軍老兵可以用它在一分鐘之內打出40發子彈,數百上千隻這樣的步槍同時開火……不難想象這是何等兇猛的火力。德軍在第一次世界大戰的時候就嘗到了它的厲害,雙方第一次交手,英軍火力全開,以每分鐘40發的速度朝德軍瘋狂傾瀉火力,把德軍打的屍橫遍野,還以為遭到了重機槍掃射!這樣的射速是沒有辦法維持太久的,頂多一分鐘,但僅僅是這麼一分鐘也把德國佬給嚇尿了,戰鬥結束后心有餘悸的稱之為「瘋狂的一分鐘」。

中國沒有自己的軍工業,只能到處買買買,或者接受其他國家的援助,直接後果就是中國軍隊的武器裝備成了個大雜燴,在一個連隊里你可以找到五六種不同口徑的步槍,這一點都不誇張……是不是有點眼熟?沒錯,目前仍有一支軍隊也是這個鬼樣的,那就是三哥。英七七步槍同樣通過種種途徑流入了中國,並且被中國士兵所使用。不過這款傳奇步槍在中國似乎有點水土不服,它最大的優點就是射速極快,但是在彈藥奇缺的中國軍隊,這個優點反而變成了它最大的缺點,甭管是國民政府軍、八路軍還是新四軍,一名普通士兵子彈袋裡的子彈往往都是個位數,打了幾槍就得在上刺刀或者撤退之間做一個選擇了,李恩菲爾德步槍那超快的射速有個鬼用!所以不管是八路軍還是國民政府軍都很少使用這款步槍,倒是那偽軍用的比較多,因為他們壓根就用不著為打完子彈后是上刺刀還是撤退而糾結————必然是向後轉撒腿跑啊!

陳宇傑把手指頭塞進槍口,往裡面探了探,搖頭說:「膛線都快磨平了,不能再用了。」

老馮有點緊張:「不用他那我用什麼?總不能讓我赤手空拳的上戰場吧?」

陳宇傑有點好笑:「你的加入我們偵察部隊了,還愁沒有槍用?」招了招手,馬上走過來一名偵察兵,把兩隻備用的步槍遞給陳宇傑。陳宇傑把這兩支槍遞給老馮:「自己選一支。」

老馮借著手電筒的光看了看,第一隻槍管比較短,下面裝著一個彈鼓,這是衝鋒槍,一個彈鼓裡面裝有六七十發子彈,火力那叫一個兇猛。第二次則是一支中規中矩的步槍,不同的是它的彈倉做了改進,變成了一個固定彈匣。

陳宇傑解釋:「這是水連珠步槍,打得遠,打得准,性能可靠很好用。不過我們偵查部隊往往都是在一百米幾十米距離跟低軍短兵相接的,所以對火力的依賴更大一點。為了提高它的火力,我們絞盡腦汁終於想出了這麼個改裝的辦法,就是給它加裝一個十發彈匣,可以連續射擊,打光了十發之後把彈匣取下來,換一個新的上去,又可以繼續開火,大大提高了火力密度,同時也兼顧了射程和精度,兩全其美。」

老馮不由得讚歎:「居然能這樣改槍?你們真厲害!」

陳宇傑說:「其實這槍也就這樣了,再怎麼改也不會有質的改變……」說到這裡,他露出一絲遺憾的神色。他知道有一種步槍叫81式,擁有步槍的精度,機槍的射速,只需要一兩支就能壓得二三十名拿栓動步槍的士兵頭都抬不起來。本來他們第13團偵察連很有希望用上這種步槍的,但是……

但是,隨著那位神通廣大的薛先生被司令員拐走,他們正常人也就與這種極其先進的步槍擦肩而過了,都不知道什麼時候才有機會重新見到這種步槍。

才見識過81是自動步槍這麼先進的玩意之後,再看看以前眼饞得不行的水連珠步槍,他都有點看不上眼了。不過老馮沒有這麼高的眼界,一支波波沙衝鋒槍,一支嶄新的水連珠步槍,就讓他欣喜若狂了。他毫不猶豫地選擇了改裝過的水連珠步槍:「這支!」

陳宇傑有點意外:「為什麼不選擇衝鋒槍?衝鋒槍不是更好用嗎?」

老馮憨厚的笑笑:「用慣了步槍,用衝鋒槍不習慣。」

陳宇傑直搖頭:「你呀,就不是享福的命……拿著!」說著,就把一包沉甸甸的東西遞了過來。老馮接住一看,那是一大包子彈,看這份量,起碼一百發!他問:「這是我們班的彈藥嗎?」

陳宇傑說:「你自己用的!」又把兩個空的彈匣遞過來,「有空的時候往裡面壓滿子彈,別偷懶,不然等到戰鬥爆發,你可能永遠都沒有機會壓子彈了。」

老馮一個勁的點頭:「我一定會把所有彈匣都壓得滿噹噹的!」

一名偵察兵走過來,說:「連長,這個前哨站處理好了,可以實施下一步的行動了!」

陳宇傑拿出一台對講機一連撥下好幾個號碼,用暗語詢問其他小隊的進展,兩分鐘后他結束對話,滿意地說:「其他四個小隊也順利解決了敵軍的前哨,通知大部隊,可以行動了。」

那名偵察兵問:「那接下來我們該做什麼?」

陳宇傑說:「換衣服,過河!」

老馮這才注意到,有好幾名偵察兵從草棚里抱出一撂黃狗皮……這些衣服從哪來的就不言而喻了,說真的,他挺同情那幫被扒得只剩下一條褲衩,還得淋著雨被人押著往後送的可憐蟲。由此可見,選擇加入八路軍是很明智的,不然的話,此時在那幫光著屁股淋雨走路的俘虜隊伍里,肯定少不了他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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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日之鐵血戰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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