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個朋友 一
王育才和媳婦秋蟬的離婚案還在民事法庭趙法官的卷宗里懸著。這場曠日持久的案件連頭帶尾已經持續了五個年頭。
王育才和秋蟬以及雙方的親戚朋友都被這場官司拖得精疲力竭,身心交瘁卻又欲罷不能。
五年裡王育才三次起訴,三次均被趙法官判為不予離婚。按照民事法庭現行的規矩,一經裁決為不予離婚後要再次起訴,必須有新的理由而且要在半年之後。
理由總是可以找到的,唯有時間無法通融,再難熬也得熬過半年六個月一百八十多個日日夜夜。
民事法庭還規定,離婚雙方或一方如果不服判決進而提起上訴又被上級法院駁回維持原判,那麼要再起訴除了更充分的理由之外,時間的規定要在一年之後。
王育才第二次起訴就發生了這種情況,硬硬地熬了整整一年才得以第三次向民事法庭重提舊案。
現在,他已經做好了第四次起訴的一切準備,主要當然是狀子,另外花在排除親戚朋友苦口婆心勸解上頭的力氣也比上三次更多。
王育才挾著裝有離婚申訴的黑色皮包走進桑樹鎮民事法庭的小院時,正好碰見急匆匆去上廁所的趙法官。
趙法官只是減慢了腳步而並不駐足說:「老主顧又來了。」王育才苦笑一下說:「我不來過不成日子。」隨之裝出大不咧咧的樣子說,
「你要是煩了,乾脆給我判個離婚算球了,我也就再不麻纏你了。」趙法官已經走到小院牆角的廁所門口,一隻手下意識地去解褲扣,回過頭來笑笑:「不煩不煩我不煩,我吃的就是這碗麻煩飯嘛!你才起訴了四回這不算個啥,經我手判的一個離婚案男方起訴了十一回,前後經過十七年。你這四五回只是一般紀錄。」王育才聽了就啞了口,像是中了一位法咒無邊的禪師點來的定身法,立在那兒僵住了手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