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桑名
半個小時后,桑霧終於送走了那態度熱忱的婦人,並允諾幫駱飛瓊辦完了事,就來找她,還和她交換了她的生辰八字。
婦人臨走前還看眼駱飛瓊的那匹白馬,諂笑道,「仙姑的坐騎真威武。」
據婦人所言,她娘家姓竇,從前和瘋娘子,也就是靈娘關係不錯,勉強算得上表兄妹。據她所言,靈娘當年沒了孩子后,精神不振,經常辦錯事,村裡眾人商議之下無奈決定,將她送走。至於送到哪裡,就聽天由命了。
婦人還補充,「仙姑。這決定是村長和靈娘的大伯一起決定的,她男人那之後便續娶了,如今還有個十來歲的兒子。」
而荊王府為什麼要臘月生的不足一月的小女兒呢?
婦人這樣解釋,「那時候兩位大老爺說王妃娘娘剛生了孩子,命格弱,所以要找個相同年歲的。還說進了王府。就是金枝玉葉。誰想他們先前抱走了一個,覺得不行,就扔了回來,結果當天夜裡就死了。之後靈娘也盼著孩子能回來,到現在也沒回來。」
桑霧看眼駱飛瓊,佯裝沉思。
婦人道,「仙姑,其實依我說,我們都是荊王爺的奴僕,要孩子,給了就是了。可唯獨靈娘,心眼太小。」她又想起眼前這人便是靈娘,急忙住了口,討好道,「不過靈娘也真是命好,遇到了仙姑您。可見靈娘的聰慧。」
「依你所言,整個落雲村,只送出了兩個孩子?」
「仙姑,這是荊王府的事情,打聽的這麼多,不太好吧?」
「我是長安來的,效命的是皇帝陛下。」桑霧抬起下巴,學起柳華年誇說自己是長安來的時的語氣神態,桀驁道,「哪裡會怕荊王?」
「那您這次,要收拾荊王?」
「看情況。此事乃機密,你若有心跟我,就不要往外傳,否則,性命難保。」
「是,是!」
「不過此事有傷天和。我問你,整個王莊,還有哪些地方的孩子被帶走了,帶走孩子的那兩位老爺如今在做什麼事,還有,靈娘之後,附近還有沒有被帶走的孩子?」
從婦人處得知,她的親戚大都在外村,她是嫁到落雲村的,因此只隱約聽人提起過別的地方有孩子被帶走,且在靈娘失去孩子之後,還是有孩子被帶走。而帶走孩子的兩人,一個人姓關,如今已經不常見了。另一個姓田,乃是如今荊王府的大管家。
末了,桑霧問有沒有人因此事去衙門敲登聞鼓,婦人肯定的道沒有。
婦人走後。兩人躲在僻靜地方。
駱飛瓊微微愣神,很快道,「我跟房大人在這裡待了兩三年,也沒聽過有人就此事上訴的。根本沒有關於荊王府的案子。」
「無論如何,荊王是皇親,能處置他的只有宗正寺和皇帝。縣令一類,就算遇到荊王府的事怕也不能管。」
「那怎麼辦?」
桑霧回憶著那婦人說得話,想了半晌道,「要不,我們花錢把靈大娘贖出來,你和她相認,和和美美的過日子。」
「……」
「從律法上而言,剝奪良家孩子性命,這是犯法。可要想告皇親國戚,難如登天,倒不如救回靈大娘,讓她安安穩穩的過好下半生——我是這麼覺得的。」
駱飛瓊思襯半天,「我還是有些不甘心。」
「我也是。而且聽那人說的話,那管家應該把你送去王府的,卻在半道上扔了,誰知道他們又做了哪些惡。」
「那,我們再去其他地方打聽打聽?」
桑霧點頭同意。
兩人很快去了荊王府名下的其他王莊,這次行事倒沒有先前那麼曲折了,因村裡有人見過駱飛瓊,加上兩人給了錢,便痛痛快快的說了,與那婦人說的幾乎無差別。
只有一件事——
「有一回田大人喝醉了酒,無意中說漏了嘴,他說,荊王爺要村裡的孩子是為了將孩子送給道爺們煉化,胎盤也要送給王妃,好生兒子。」
「那些孩子……」
「都沒回來過。只給了一千個銅子兒。」
「那,你們就沒有一個人去告?」
說話的人沉默了,很快看著地面道,「那是皇帝的親叔叔。我們哪敢。」
兩人回城的路上,各自沉默。
到家下馬時,桑霧整理了一番頭緒,低聲道,「沒有其他苦主告,靈大娘精神異常,無法作為人證,怕是——我們還是先將她贖出來吧,柳先生走前留了不少錢,應該夠了。」
「這幾年我也攢了些錢,還有師父留給我的。我只是、不甘心。」
翌日,兩人去了衙門。卻得知荊王爺已經命人發了信,說靈娘衝撞王府車駕,對皇室不敬,其罪當誅。
如今已經沒人能去監牢里探望靈娘了。
駱飛瓊怒道,「去通報一聲,說我要見大人。」
衙役匆匆而去,又很快回來。
「大人正在和縣丞議事。」
「那他什麼時候有空?」
「沒說。」
桑霧和衙役面面相覷。
她想想道,「要不,我們去見張文書。」
張文書倒是容易見到的很,且,他此刻正在大太陽底下喝茶。院子里安安靜靜的,身後的屋子人影來回,像是在處理事情。
「哎呀,駱姑娘,桑霧姑娘,好久不見,要不要喝杯茶?」
桑霧冷著臉,站在張文書面前。
他很快低下頭。小聲道,「我最近沒見到人。」
「我們有件事想問你。」桑霧見駱飛瓊不說話,開口道,「我們能不能花錢,將荊王府要的瘋娘子救出來,多少錢都可以。」
「大人們正在商議這件事。依我看,不行。」
「那,如果瘋娘子告王府管家害了她的孩子呢,假設上訴成功,能不能放了她?」
「應該可以。」張文書看看兩人,一時疑惑。「這個人神志不清,沒了孩子,了無生意,你們就這麼執著?」
「她是我娘。而且,荊王府的大管家在王莊里找了十幾個孩子,據說都送到了荊王府,無一生還。有人說,他收那些孩子是為了讓道士做法,好讓荊王妃生兒子。王莊里的那些人,都是平民。你們當真不管?」
「此話當真?」
「我和飛瓊昨天問了幾個地方,還有瘋娘子作證,對了,那裡的人告訴我們,瘋娘子叫靈娘。只是,他們都自認為是荊王府屬臣,不願意上訴。」
「那這件事,很微妙啊。」張文書盯著茶杯,很快看向桑霧,「桑姑娘,依你看,假若有人願意上訴,訟狀如何寫會有勝算?」
「告大管家,說他惡奴欺主。」
張文書眼前一亮。
駱飛瓊卻犯起擰來,「什麼意思?難道荊王妃。荊王都平安無事?」
「當然不是。平民告大管家,一來律法上行得通,也不會為皇室蒙羞。二來,說是大管家的錯,可明眼人都看得出來,此事背後主使是誰。若有心,也不失為一個把柄。桑姑娘,我說得可對?」
「我只想到了第一點。」
「那便告吧,到時候勞煩桑霧姑娘你寫訟狀,至於苦主,我來想辦法。」
桑霧看著張文書的神色,只覺後背毛毛的。於是她頭一次衝動的問,「為什麼?」
「嗯,牆倒眾人推啊。」
也就是說張文書也認為,荊王府快倒了?那荊王府倒了,柳華年便會回來了?
桑霧神遊天外,等回過神,就聽見張文書和駱飛瓊在探討靈娘的安危問題。
「縣令大人和縣丞大人正在商議事情,只要人還在牢里,便是安全的。要救人,不如圍魏救趙,先找到苦主再說。」
「你確定能找到苦主?」
張文書舉起一根手指,篤定道,「我需要一天時間。明天一早,我將人帶到——」
「我跟你一起去,問清楚事情,等桑霧寫好訟狀我再帶過來。」
「行。」
於是第三天上午,平靜了一小段時間的江陵縣衙再次熱鬧起來,只因,荊王府王莊下的平民李四狀告荊王府如今的大管家田二,說他濫用職權,以荊王府的名義,將自己的長子並侄兒侄女三個孩子在襁褓之中帶走,至今毫無消息,且據黃雲觀里的道長算命說,三個孩子,如今魂歸天外,屍骨不存。
來看戲的行人卻有些少,畢竟事關皇室。
縣令房與歡按照訟狀里寫的喚了接生婆,給孩子算過命的道士和村長,證明了這三個孩子的存在;又喊了車夫,證明孩子確實在某一天被送走了。接著,便一紙手書,派人收押荊王府大管家,田二。
斷案畢,門口幾個觀眾不由自主的鼓起掌來,畢竟這年頭,敢和皇室對著乾的還是不多的。
等反應過來,他們迅速放下手,便散了。
有人沒來看升堂,倒來打聽為李四寫訟狀的人是誰,等聽到名字后不由吸一口冷氣,又是桑名!
桑霧和駱飛瓊在茶樓里坐著,等案子結束,忙喝了口溫溫的茶,感慨道,「縣令大人果然公正嚴明。」
「可是,這會不會影響他的前程?」駱飛瓊倒有些憂心忡忡。
「應當不會吧。畢竟世家出身,和皇帝挨得近,總比皇帝和荊王這樣叔侄關係來得好吧?」
「……再好也是君臣,怎麼可能比得過皇帝和荊王的關係?」
「也對哦。」
晚上回家,張文書卻來了,還帶了一個消息。
「我今天在縣衙里看見柳先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