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節
第12節
江一明和周挺從林思思的店鋪出來,車子還沒有啟動,周挺看後視鏡一眼,看見一輛東風越野車開到林思思的店門口,緩緩地停在那裡,把店門擋住了一小半。
周挺覺得奇怪:一般的客人是不會把車堵住店門的,否則會影響生意和顧客的視野,林思思肯定不會同意顧客這樣停車,誰這麼霸氣粗魯呢?
「怎麼了?」江一明看見周挺已經啟動車子,但是沒有踩油門,似乎在思索什麼,於是問他。
「江隊,你看見林思思店門前的那輛車東風轎車了嗎?」
江一明一聽,轉頭往回看看了一下說:「看到了,有什麼不對嗎?是不是你的熟人?」
「林思思怎麼可能讓顧客把車堵住她的店門呢?」
「你的想法是對的,沒有人會如此霸道地把車停在別人的店門口,除非他和女主人關係非同小可,或者VIP會員。你把車掉頭,停到林思思的店鋪對面去,我們去看一下此人是何方神聖。」江一明向周挺豎起大拇指,讚揚他心細如髮。
周挺把車往前開,開了150米之後,在十字路口轉了180度彎後向前開,開了大約200米,把車停在路邊。這裡正好是林思思店鋪的正對面,從車窗看出去,透過耐克店的玻璃牆,能看見店裡的一舉一動,林思思和一個男人並排坐在吧台里。
這時,有個交警上來敲周挺的車門,周挺把車窗搖下,交警低頭看見江一明,馬上對他們說:「對不起,江隊,我不知道是你們。」
「沒關係,我們正在執行任務。」周挺笑著對交警說,交警剛要向他們行禮,立即被周挺拉住,因為他們不想暴露身份,這個交警應該是新人,刑警在跟蹤或者觀察嫌疑人時,是不能行禮的。
他們的車停在非停車地帶,交警肯定要來管的,但是,警方執行特殊任務時,可以把車停在不準停靠的地方,只要不影響安全就行,周挺把車左邊的兩個輪子停在公路上,右邊兩個輪子停在人行道上,這樣不至於影響行人和行車。
交警走後,江一明和周挺把目光收回,望著林思思和那個男人。他們離林思思的店鋪大約80米,店鋪的玻璃牆乾淨透明,所以,他們看清一個英俊的年輕人,大約30多歲,穿著白色運動服,他的右手搭在林思思的肩膀上,含情脈脈地說著,都是由他在說話。林思思沒怎麼搭理他,一直沉默著,有時拿紙巾去擦拭眼淚。
他好像在勸慰她別傷心,以後還有他在呢。他偶爾拿出紙巾替她擦去淚水,說到動情處,從背後把她緊緊地抱在懷裡,臉上有得意之色,顯然不是真誠地安慰她。因為林思思看不見他的表情。
「周挺,你認識他嗎?」
「我好像在哪裡見過他,但是一時想不起來,尤其是他那種得意的表情,是獨一無二的……也許我在流角街道派出所上班時見過他?」
「那麼久的事情,你還能記得?不如我直接去問他叫什麼名字吧?」
「不,還是先查他是誰?從事什麼職業,才好去詢問他……哦,我想起來,他以前曾經盜竊過,這事說來有點奇葩,當他爬進江南花園的七樓行竊出來時,從落水管往下溜,剛好被我和同事的手電筒照到,他上也不是,下也不是,只好雙手緊抱落水管,我叫他下來,他不下來,我們僵持,看他能撐多久,結果,只撐了半小時,他就撐不住了,乖乖被我們押到派出所去。
「我們在他的背包里搜出53萬現金,三部手機,還有鑽戒、金飾,其中最貴的是一個宋代的青花瓷花瓶,價值145萬,他說跟蹤失主已經三個月了,知道他非常有錢,而且不住在那裡。所以,他撬開玻璃窗之後,如入無人之地,盡情地盜取財物。
「沒想到,這位失主竟然是市反貪局的副局長,他租江南花園是用來藏匿贓物贓款的,這副局長出事,把江南區紀檢弄得人心惶惶,面子盡失,市紀檢委開會商量,從區紀檢書記開始往下查起,結果造成了一場官場地震,一共查處21名違紀違法的幹部,是一個典型的賊喊捉賊案例。
「此賊因為是慣犯,所以,被判處十年徒刑……哦,我想起來了,他名叫劉大方,人如其名,出手大方,揮霍無度,沒想到才入獄8年就出來了,也許他在監獄里表現良好,被判刑吧?」
「他今年多少歲?怎麼會和林思思走在一起?他倆應該是兩種不同類型的人吧?」
「不知道,我打電話問一下流角街道派出所的同事,刑滿釋放人員有民警定時走訪跟蹤的。」周挺說完,掏出手機,打電話給他的舊同事,同事告訴周挺說:劉大方1984年出生,於今年4月1日刑滿出獄,服刑時間為8年整,目前正處於無業狀態。
「劉大方會開鎖技術嗎?」江一明問周挺。
「當然會,他不僅有打開保險柜的技術,還非常善於攀爬,他自稱是蜘蛛俠盜,說從來不偷一般市民的,專偷貪官污吏的,所以,他覺得自己很偉大,而且很自信。」
「我看他和林思思說話神采飛揚的樣子,就知道他在監獄並沒有學好,可能重新走回老路。所以,他有可能謀殺羅前,然後打開保險柜,拿走裡面的寶物。」
「對,我也是這樣想的。」
「可是,我感到林思思不會出賣羅前,從她的眼神中,可以看出她深愛羅前,不喜歡花言巧語的劉大方。」江一明相信自己的眼睛。
「如果羅前把秘密向林思思透露,而林思思不小心泄露天機,劉大方從此起賊心,殺害羅前,然後把價值連城的寶物盜走,再回頭安慰林思思,這樣劉大方豈不人財兩得嗎?」
「對,所以,劉大方有殺人嫌疑……劉大方的身高大約多少?」
「不高,應該167厘米左右,體重大約50公斤,身材高大的人很難飛檐走壁,入室盜竊的。」
「這符合嫌疑人的條件。我們把他叫到流角街道派出所去詢問一下。不要當林思思的面詢問,免得她出現逆反心理。」
「好,我們先去派出所,叫監管他的片警馬良天打電話給他,來派出所一趟。」
周挺啟動車子,向江南區流角街道派出所駛去,路上沒有堵車,五分鐘之後,他們就到了目的地,馬良天是周挺最好的同事,現在是副所長,見到周挺格外熱情,緊緊抱在一起,好久才鬆開。
周挺曾經為馬良天擋過刀子。有一次,周挺和馬良天在街上巡邏,遇到一個吸毒的人,他倆叫他拿出身份證來查驗,結果對方說沒有身份證,雙方吵了起來,吸毒者突然拔出彈簧刀向馬良天的胸口捅去。
眼看刀子就要捅入馬良天的胸口,周挺見狀,飛起一腳,正好踢中他的手腕,彈簧刀飛了出去,他捂著手腕痛得大叫起來。吸毒者名叫陳冰,他因為吸入過多的海洛因,產生幻覺,以為有人要殺他,所以,他持刀反抗。這就是戰友情,如果不是周挺功夫好,馬良天可能已經犧牲了,所以,他們的感情比兄弟還親。
馬良天有劉大方的電話,江一明叫他給馬良天打電話,馬良天拿起座機給劉大方打電話,叫他來派出所一趟,劉大方說他出差在上海,一時回不來,馬良天生氣地說:「我明明看見你在環市東路林思思的店鋪里,你可以對我真誠一點嗎?」
「對不起,馬所,我說錯了,我馬上過去。」
馬良天掛斷電話之後,向周挺點點頭,表示劉大方馬上會到。
劉大方開著東風越野車,駛進派出所的大院,「怦」地一聲重重地把車門關上,好像是給自己壯膽似的,然後走進派出所。他看見馬良天之後,趕緊掏出中華煙,分給他們,但是,被江一明和周挺拒絕了,只有馬良天接過他的香煙。
「馬先生,這兩位是我們市局刑警隊的同事,有事找你,請你務必配合他們的工作,記住:一定要實話實說,否則,要負法律責任的。這點你懂得。」馬良天站起來給劉大方倒茶,順便給江一明和周挺的茶杯加水。
「馬所,我一定聽你的。」劉大方長得瘦小精悍,一雙眼睛特別有神,四處逡巡著,像黑夜出沒的老鼠,時刻警惕著。他的五官小巧精緻,皮膚白皙,像一個清秀的女人,缺少陽剛之氣,是典型的小白臉。
「你名叫劉大方吧?你還記得我嗎?」周挺看著正在抽煙的劉大方,他在快速地吸著香煙,內心有點焦慮,剛才的神采飛揚如煙雲般消散。
「你……好像在……哦,我想起來了,你是周警官。當年我年少無知,犯了錯誤,可是我已為我的愚蠢行為負責了,它整整耗掉我8年的青春年華,現在我已經脫胎換骨,重新做人了。」他雙手合十,真誠地望著周挺。
「如果是這樣當然好,人非聖賢,孰能無過?請問你認識林思思嗎?」江一明想試探一下他說話是否誠實。
「認識,我們的關係挺好,她大我兩歲,我把她當作姐姐。」
「不僅僅是姐姐吧?」
「我也不能確定,也許介乎於親情和愛情之間吧?也許愛情多於親情,總之,雖然她已經是兩個孩子的媽媽,但是,她對我有一種不可抵擋的魅力……唉,可惜她不接受我。」他抬起頭,望著天花板,神色黯然。
「她有老公,又有摯愛的情人,難道你不知道嗎?」
「知道,可是我依然對她一往情深,這還不足以表明我的深情嗎?愛上一個人需要條件和理由嗎?」
「你認識羅前嗎?」
「認識,她是林思思的情人,一個空有滿腔熱血的人,有著滿腦子不食人間煙火的偉大理想,說透了,就是一個理想的巨人,行動的侏儒,我真的不知道林思思為什麼會那麼死心塌地地愛他。」
「你不要小瞧他,至少他不會做賊。」周挺討厭他把羅前貶得一文不值。
「羅前雖然不是賊,但也是個吃軟飯的傢伙,他不知從林思思那裡拿了多少錢!」劉大方被周挺嗆一句,臉色變成豬肝色,但又敢怒不敢言。
「現在他死了,也許正中你的下懷吧?」
「什麼?他死了?他是怎麼死的?」他非常驚訝。他應該是假裝的,因為剛才林思思肯定把羅前的死訊告訴了他,否則,他不會一直在安慰她。
「被人謀殺,難道林思思剛才沒有告訴你,羅前已經死了嗎?」
「沒有,我一進她的店鋪,和她對上一眼,她的眼淚就從眼眶中奔涌而出,我心裡『咯噔』一下,快步走上前去,問她怎麼了?她低頭不語,只顧抽泣,我在邊上安慰她,直到馬所長打電話給我,我才離開她的。」
「請問你去過杜鵑谷嗎?」
「這……我,我去過一次,那是半個月前,我去找林思思,看見她正好從店鋪里出來,騎著一輛哈雷摩托車向北駛去,我開車在她後面追趕,但是,因為路上堵車,我趕不上她,於是,掏出手機給她打電話,結果是她店裡的售貨員小紅接電話。她說思姐的手機落在店裡了。
「我只好見縫插針地追趕她,那天傍晚天氣晴朗,晚霞映紅了半邊天,她紅色的摩托車像火一般地穿行在公路上,我一直追趕她到宋庄,我下車之後,結果沒有看到她的摩托車。
「我只好把車停在路邊,向村民打聽她的去處,有人說她向杜鵑谷方向駛去了,但是,沒有汽車路通往杜鵑谷,我花了兩百元,雇一個年輕人騎摩托車帶我去杜鵑谷,他名叫宋磊落。
「去杜鵑谷還有好幾百米路不通摩托車,我叫宋磊落帶我去,他要我再加一百元,我只能給他,於是,我和宋磊落沿著狹窄崎嶇的山路慢慢往上爬去,來到杜鵑谷,結果我看到林思思和羅前在小木屋前親吻擁抱,我氣得要命,但又無可奈何,我只好原路退回。
「宋磊落說羅前已經在杜鵑谷住了兩年多,是一個不愛搭理人的怪人,整天吃山野的野菜,從不買肉和海鮮吃,肯定沒錢,勸我不要羨慕他。我什麼也沒有說,默默地開著車回家,路上因為思想開小差闖紅燈,差點和人撞車,事情的經過就是這樣的。」
劉大方神情落寞地說,彷彿是個受了委屈的孩子。從表面上看,他是真心喜歡林思思,但是,林思思比他有內涵,肯定接受不了比她小兩歲的劉大方。
「以後你還去過杜鵑谷嗎?」
「沒有,那裡是噩夢之地,我發誓一輩子不再踏入杜鵑谷,以免自尋煩惱。」他把頭一甩,好像想把那傷心一幕甩掉似的。
「請把你的鞋子脫下讓我看看。」
「幹嗎要我脫鞋,我又沒有犯法?」
「叫你脫就脫,別說叫你脫鞋,就是叫你脫褲子你也得脫!」周挺狠狠地盯他一眼。周挺覺得他對林思思不是愛,而是想從她身上撈到錢財,畢竟他生性遊手好閒。
「好吧……」他俯下身子,去解皮鞋的帶子,解完右腳的鞋子,又去解左腳的鞋子,動作緩慢,似乎很費力似的。接著脫下一雙皮鞋,然後曲著雙腳,把腳踩在椅子邊上,以免弄贓白色襪子。
周挺把右腳鞋交給江一明看,他看左腳鞋,這雙鞋子的大小、形狀、長短都與留在小木屋外面的鞋印差不多,但是,因為嫌疑人穿著鞋套作案,所以,一時難以判斷是不是他的鞋子。
「你去杜鵑谷偷窺過林思思和羅前睡覺嗎?」嫌疑人穿鞋套的足跡印在羅前床頭的外牆地上,所以,必須這樣問。
「沒有,我就去過一次,我不會偷窺,我心理很健康,沒有那種下流的癖好。」
「7月1日凌晨0:30到2:30,你在哪裡?在幹嗎?」江一明不想再問下去,因為劉大方的話沒有破綻,只有查他是否在案發現場,才能擊中他的要害。
「那時我應該在……在,對,在頂紅KTV唱歌,我和我朋友梁大柱、毛明明、楊青在頂紅唱歌唱到凌晨兩點,當時我們還不想走,但是,頂紅只營業到凌晨兩點,我們只好各自回家,我們約好周末去通宵夜場再唱一次。」
「好了,你可以回去了,我給你警告,請不要打林思思的壞主意,她是一個好女人。」江一明把鞋子遞給他,讓他穿上,並要了他的手機號碼,對他說要隨時聽從他們的傳喚。
劉大方穿上鞋子后,向江一明深深鞠躬:「我會用真情打動林思思的,還望你們在她面前美言幾句。」說完轉身走了,顯然,他把江一明的話當作耳邊風。
江一明忽然意識到自己的勸告是蒼白無力的,也許他根本就不應該說那種話,只要他和林思思兩情相悅,他是個旁觀者,又何必多管閑事呢?
「江隊,你覺得劉大方的話靠譜嗎?」
「含金量很高,但不能排除其中摻雜沙子。」
「我覺得他說的話十有八九是假的,我這次看見他,覺得他還像8年前的樣子,一點也沒有改變,否則,出獄這麼久了,他為什麼不去找工作?」
「高不成低不就,我們的監獄再大再多,也很難改變一個的習性和思想。」江一明皺著眉頭,進入思索之狀。監獄不是萬能的,只有家族和社會共同努力才能把一個人改造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