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 我要自首
素素萌寵店內,依舊是梁素素一個人在。
那隻她鍾愛的蝴蝶犬此時正在享受沐浴的快樂。
陳孟秋邁步走了進來,徑直坐在了店內的沙發上。
梁素素回頭看見他,臉色頓變,怒道:「請你出去,這裡不歡迎你!」
「范日新死了,你知不知道?」
「跟我有什麼關係!?」
「我一直以為范家佑和范家媛的死與袁達可有關,但可能是我錯了。」陳孟秋盯著梁素素,緩緩說道:「但事實上,那些人,都是你殺的吧?」
梁素素纖弱的身子輕輕一晃,臉上儘是驚愕。
陳孟秋調整了一下坐姿,老舊的布藝沙發塌陷的厲害,坐起來並不舒服,陳孟秋不喜歡那種深陷其中的感覺。
而且,梁素素是站在他對面的,居高臨下,陳孟秋不喜歡被人俯視。
梁素素倒是很快鎮定了下來,冷笑道:「你就只會胡說,只會冤枉人對吧?」
陳孟秋想了想,一時間竟然也不知道該從何問起,斟酌了片刻,他道:」「11年前,你的玩伴范家媛被袁達可強*奸,范家佑目睹了一些過程,在警察辦案的時候,做了人證,於是袁達可被抓走,被判刑,你失去了父親,而且背負了強*奸犯女兒的惡名,不久,你的母親去世,你經歷了種種難熬的苦楚,心中怨恨,始終無法排遣,對吧?」
說到這裡,陳孟秋停住了,異亮的目光審視著梁素素的反應。
梁素素冷笑:「是,我恨很多人,那又怎麼了?不應該嗎?」
陳孟秋道:「袁達可以前是做教師的,他應該也很喜歡給你講故事吧?」
梁素素秀眉蹙起,厭煩道:「他很少給我講故事,你到底想說什麼?」
「我原本想把所有的案子當做故事一樣,和你平心靜氣的講一講,可是看來你並不需要,那就簡明扼要一些說吧。」陳孟秋稍稍仰躺在沙發里,看著梁素素,說道:「殺害沈潔好,殺害范家媛,兇手都用了乙醚,范家佑很強壯,能被兇手控制,並放置在軌道上,大概也曾被乙醚麻醉,所以兇手才會選擇讓他死的支離破碎,以達到無法精準解剖的目的。那麼,兇手的乙醚是從哪裡來的呢?你開了一家寵物店,又考取了獸醫,獸醫是可以通過合法渠道拿到乙醚的,對不對?」
梁素素的呼吸粗重起來。
陳孟秋又說:「女人殺人,似乎不可思議,可你不是普通的女人。你說過,你怕受人欺負,一直缺乏安全感,因此參加了很多武術社團,熱衷於健身鍛煉。換言之,你不像你表面上這樣纖弱,對不對?」
梁素素緊緊的咬著嘴唇,似乎感覺不到疼痛。
「我一直很奇怪,4月27日那天下午,兇手是怎麼把范家佑和范家媛都騙出來的,但如果兇手是你,就很簡單了。你是范家媛的前女友,你約他見面,他不會不來。你跟范家媛是發小,你吐露你的真實身份,對范家媛提出邀約,范家媛大概也不會拒絕。」
「我噁心死他們了,我為什麼要約他們!?」梁素素終於開口了。
「不用急著否認。」陳孟秋說道:「范家媛是被一個假冒范家佑的人給帶走的,這個假范家佑戴著墨鏡,戴著口罩,戴著帽子,放下遮陽板,穿著和范某一模一樣的運動服,騙過了道路監控,甚至騙過了當初辦案的警察,只是鼻子出賣了她,說起來,她的鼻子跟你有點像呢。」
「跟我鼻子像的人有很多。」梁素素似乎越來越鎮靜。
「對,只憑像,也不會判人入罪,而且把視頻畫面放大之後,太不清晰了,除了我這樣的眼睛,一般人分辨不出,但我知道是你。」陳孟秋笑了笑,繼續說道:「你約見范家佑,要他去祥符路一家飯館,那裡正在大搞建設,沒有路面監控,很方便你瞞天過海、偷梁換柱。范家佑駕車到達之後,你拿走了他的車鑰匙,假扮成他開車去了寶山大廈。到達之後,你給媛媛打了電話,要她到停車場去見你。你利用方柱的遮掩,將范家媛麻醉,藏到了車的後備箱,開回飯館,又騙范家佑前往雙水大橋,他們堂兄妹二人就此殞命。」
梁素素的眉頭不著痕迹的跳了一下。
陳孟秋盡收眼底,說道:「我為什麼會說兇手是你呢?除了鼻子之外,還有腳印。『四二八』案發的時候,辦案的警察在范家佑車上提取到了多對腳印,其中有一雙拖鞋腳印很奇怪的,開車為什麼要穿拖鞋呢?就算范家佑有這種壞習慣,可腳印為什麼只有一側邊緣是清晰的呢?我女朋友說,有可能是坐姿的問題,但我覺得,最大的可能是一個腳很小的人本來穿的就有鞋子,為了不留下罪證,就又在外面穿了一雙拖鞋,范家佑的拖鞋。因為拖鞋容易套上去,普通的鞋子就很難操作了。由於你的腳小,拖鞋受力不均,使得你不自覺會緊著一側用力,於是一側邊緣清晰的腳印就出現了。」
「腳小就是我?」梁素素譏諷道:「原來你就是這麼辦案的?」
「腳印你可以抵賴,狗毛呢?」陳孟秋捏出了一個物證袋,裡面是一根白色的狗毛,陳孟秋說道:「這是在范家佑的車內發現的,案發時候,警察發現了不止一根,也都查出來了是狗毛,來自於范家佑的那條比熊犬。但是這根不是,我已經找人核實過了,這根狗毛來自於蝴蝶犬。那天晚上,我來到你的店裡,特意問了你店中所有的犬類品種,你現在正在清洗的這隻,就是蝴蝶犬。我覺得,不必再做進一步的檢測了吧?」
梁素素的手顫抖了起來,但她兀自強作鎮定:「我是范家佑的前女友,做過他的車也沒什麼。」
「呵呵……」陳孟秋搖頭苦笑,嘆息一聲后,繼續說道:「范家佑養的那條比熊犬是你送的,狗脖子上的黑項圈也應該是從你這裡得來的,但是那個黑項圈在范日新死後卻不見了蹤跡。兇手為什麼要在殺害范日新之後取走狗的項圈呢?兇手在雨夜殺人,手段乾脆利索,作案之後不留痕迹,全身而退,辦案的警察一籌莫展,堪稱完美。但是完成這一切是需要三個前提的,第一,天公為兇手作了輔助;第二,兇手知道祥瑞小區大面積停電;第三,兇手知道範日新在家獨居。所以問題來了,兇手怎麼知道這些的?梁小姐,那根項圈上是不是有竊聽、竊視裝置?或者說,那條項圈本就是竊聽、竊視裝置偽裝的?兇手以前利用它監聽、監視范家佑,後來又監聽、監視范日新?」
梁素素把臉別到了一邊,陳孟秋能看見她細長白皙的脖頸上溢出來的細密汗珠,卻聽她說道:「憑空想象,真是可笑!」
陳孟秋站起了身子,走到了梁素素的側面,梁素素不看他,他偏偏要看梁素素,他說:「如果是從前,有人跟我說項圈是竊聽、竊視裝備,我大概也會覺得是憑空想象,很可笑。但是,之前我跟我女朋友鬧了矛盾,在我決定跟她和好的那天夜裡,我無意中看見咱們鈞州市電視台報道了一樁新聞——市局在英才路科技市場發現了大量的竊聽、竊視專業器材,各式各樣的設備都有,有偽裝成紐扣的、打火機的、火柴盒的、插線板的、充電寶的、手機充電插頭的,也有偽裝成兒童玩具、抱枕、寵物項圈等物品的。『六零七』案件中的死者沈潔好住在煙廠家屬院,我探看現場的時候,曾經問過我女朋友一句話,我問她有沒有覺得沈潔好的家裡少了點什麼東西,她說不上來。因為一般人都不會特別留意那種東西——手機充電插頭。」
說到這裡,陳孟秋笑了笑,說道:「沈潔好所住的整個屋子裡,所有的房間里,包括客廳和卧室,我都沒有見到手機充電插頭,我查看了專案組帶回去的物證,也沒有。這不就很奇怪了嗎?誰家會沒有手機充電插頭?沒有,那就說明被兇手給拿走了,兇手拿走手機可以理解,拿走充電插頭幹什麼?所以我當時就懷疑,沈潔好家中的充電插頭是竊聽、竊視之類的設備。兇手既然可以在沈潔好那裡設下這種東西,在范家佑那裡依樣畫葫蘆,便也沒有什麼奇怪的了。殺人偷走充電插頭,殺人偷走狗的頸圈,這兩件事情看似都很難理解,卻又不謀而合。」
「我根本就不認識什麼沈潔好!」梁素素目光瑩然:「你想誣陷我,就儘管誣陷吧,我不信別人也會這麼糊塗,我會告你的!」
「你不用緊張,我這次是一個人來的,連我那個嫉惡如仇的女朋友都沒有跟著,我沒有許可權抓你,我只是想聽你說些實話,你如果不說,那接下來的問題,你該如何回答?」陳孟秋緩緩問道:「4月27日下午6時44分,你在哪裡?在幹什麼?4月28日,你又在哪裡,在幹什麼?你購買的乙醚都有登記,你的使用記錄呢?6月26日,范日新被殺當晚,你在哪裡,在幹什麼?」
梁素素似乎是站不住了。
她靠著桌台,緩緩蹲了下去。
一道輕微的響動傳來,陳孟秋敏銳的循聲望去,只見是寵物店角落裡的內門開了。
有個人走了出來。
陳孟秋驚愕的瞪大了眼睛。
是袁達可。
「陳孟秋,我可以回答你這些問題。」袁達可平靜的說道:「你找錯人了,所有的事情都與我女兒無關,所有的人,都是我殺的,我現在自首。」
梁素素猛然跳了起來,顫聲道:「你——」
「你沒想到我會藏在這裡吧?」袁達可截住了梁素素的話頭,臉上浮起了古怪的笑容:「嘿,你不認我做你的爸爸,可你就是我生的,你的這個店鋪連大門都不讓我進,你也太不孝了!但我,有的是辦法進來。」
梁素素咬著嘴唇,眼睛紅的厲害。
陳孟秋警惕的看著袁達可,餘光又不時掃向梁素素。
「不錯,是我偷了你的乙醚,用去殺人了,我又強*奸了,我還殺人了!你嫌棄我這個父親嫌棄了十幾年,不看我,不認我,改名字,改姓氏,好,做的真好,我現在要你嫌棄一輩子!」袁達可嘶吼道:「你一輩子都洗脫不掉我潑在你身上的污水!就像我一輩子都洗不掉別人潑在我身上的污水一樣!」
梁素素的淚水洶湧滾出。
袁達可嘲諷道:「你哭什麼?擠貓尿呢?范家佑那小雜種害我進了監獄,你居然跟他談戀愛,你算是什麼女兒?!白眼狼!我今天晚上本來是打算殺了你這個孽種的!沒想到,他來了。」
「不!」梁素素叫了一聲,雙腿一軟,跌坐在了地上。
袁達可看向陳孟秋:「我做的天衣無縫,就算是你,也沒機會找到足夠的證據,可惜,人算不如天算,齊慶民想要立功減刑,已經在獄偵那裡舉報了我,我只能自首了吧?」
陳孟秋一愣,陡然間覺得眼前有些恍惚,腦海中傳來的眩暈感提醒著他,身心都已經相當疲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