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節
第3節
2號嫌疑人名叫邱林楓,他住在溫馨苑對面的常青藤小區14棟504房,出生於1973年5月19日,在益民賓館背後的華樂酒店當倉管員,主要負責管理酒店裡的床鋪、桌子、椅子、電視、電腦之類的東西,他是那是的主管,有自己的辦小公室。
他的身高和體重符合嫌疑人的條件,更巧的是:他曾經因為和人打架鬥毆,把對方打成殘疾,法醫鑒定為重傷二級,因為他把對方的膝蓋骨打碎了,無法治癒,只能拄著打拐杖走路。
他因此被判刑15年,賠償對方30萬元,入獄之後,他在監獄里重新做人,被減刑3年,坐了12年監獄才出來。
那是2001年初夏的一天,他和朋友巫凱在黃金海岸大排檔吃夜宵,巫凱開了一家紡織品貿易公司,生意做得風生水起,在經濟上對邱林楓有所照顧,所以,他有把邱林楓當作是自己小弟的意思。
夜宵吃到一半,巫凱因為點了一道菜白灼竹節蝦和鄰座的人爭吵起來,因為鄰座也點了同樣的菜,服務員先把菜上到巫凱的桌子上,鄰座不肯,一定要叫服務員把菜先給他們上。
於是,巫凱和他們吵起來,沒有想到鄰座一個名叫武龍的人自恃人多,藐視巫凱的人少,動手打了巫凱,巫凱既氣又怕,他對邱林楓和安傑說:如果他倆誰能把帶頭打架的武龍給打倒,他立即給他十萬元。
邱林楓少年氣盛,為了掙那十萬元,同時為了給巫凱出氣,他去旁邊找來一條木棍,大聲叫著沖向武龍,武龍正在吃菜,他見狀之後,迅速站起來,但是他還沒有站穩,膝蓋就被邱林楓敲打了一棍,那一棍正在打在他的膝蓋骨上,武龍當場倒下,再也爬不起來。
邱林楓知道出事,趕緊和巫凱、安傑跑掉,但是,他不敢回家,巫凱遞給邱林楓5000元,讓他先躲一躲,看看對方的傷勢如何再說,巫凱人脈好,當晚就從醫院了解到武龍的膝蓋骨被打碎,他可能一輩子殘疾。
巫凱打電話邱林楓,叫他在外面躲一段日子,等事情過平息下來他再現身。但是,邱林楓還沒有躲過一夜,就在賓館里被民警抓獲,在江北區刑警隊里留置了半夜,第二天被關進拘留所,不久又被轉到看守所。
邱林楓以為巫凱會為這件事負責,結果出乎他的意料之外:巫凱說他根本沒有指使邱林楓打武龍,是他自己一時看不過,講江湖義氣而為巫凱出頭而打人的,更氣人的是:安傑的說法和巫凱一模一樣,沒有一點漏洞。
而武龍指認只有邱林楓一人打他,別的人沒有打。邱林楓知道自己被巫凱出賣了,他認為價值千金的江湖義氣竟然一文不值。他不服氣,始終實話實說,他是在巫凱的指使下去打人的。
後來,邱林楓改口了,承認自己是為了替巫凱出氣,才把武龍打傷的,這件傷害案很快就被檢察院認可,並向江北區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結果邱林楓被判刑15年,責令他一次性賠償給武龍30萬元。
這種結果完全出乎邱林楓的意料之外,因為他沒有想到會被判那麼多年刑,他以為賠償之後,最多的坐三五年的監獄。他在監獄里發誓:出獄之後一定要找巫凱算賬,因為他完全被巫凱當作棋子使用,根本不講義氣。
但是,巫凱於2015年10月15日在開車時,追尾一輛大貨車,貨車上的沙石把巫凱給埋住了,當場死亡。法醫對巫凱進行了屍檢,發現他是因為酒後駕車追尾,被沙石埋住窒息而死的。
因此,邱林楓出獄之後,無法報復巫凱,那麼,最有可能是去報復被殺的四個死者,而邱林楓身高為171厘米,體重達60公斤,符合嫌疑人的條件,嫌疑比較大,必須找他詢問。
江一明和周挺來到常青藤小區14棟504房前,敲開了他家的門,是邱林楓來開門的,他認識江一明,知道他們是市局刑警隊,便把門打開,讓他倆進去,客氣地請他們坐下泡茶。
邱林楓皮膚黝黑,但是五官端正,像黑葡萄般的眼睛炯炯有神,臉部線條柔和,嘴唇稍稍厚了一點,從外表看去很斯文,不像是一個能把人打成傷殘的壞人。也許是經過了監獄的教化才變成目前這樣。
他忐忑不安地看著江一明:「江隊,我出獄之後就重新做人了,從來不干犯法的事,你們不會是來找我的吧?」
「對不起,你猜錯了,我們就是來找你的……你認識林希吧?」
「當然認識,他是審訊我的刑警之一,我可領教過他的厲害了。」
「他死了,你知道嗎?」
「知道,小區里許多大媽大爺都在傳這件事,這種人遲早都要得到報應的。」他的眼裡閃著陰鬱與仇恨的光。
「你知道他是怎麼死的嗎?」
「聽說是因為心臟驟停而猝死的,送到醫院已經斷氣了。」
「不,他是被人謀殺的。」江一明緊緊地看著他,想從他的表情中得到某種信息。
「謀殺?怎麼可能?」他望著江一明匪夷所思地問,好像他剛剛得到這信息似的,完全出乎他的意料之外。
「沒什麼不可能,你用『報應』這個詞語,說明你對他沒有好感,甚至恨他是吧?」
「當然了,他們都一群蠢豬,只會拿老實人開刀,否則我也不會被判15年。」
「他們對你刑訊逼供嗎?」
「沒有打我,但是動用了疲勞審訊和洗腦法,直到讓我覺得生不如死,我鬥不過他們,所以,我承認了……不,是他們叫我承認沒有任何人指使我打人,更別說巫凱獎勵我10萬元的事了。可惜巫凱這個膽小鬼不敢出來承認,不僅如此,還買通了林希他們,讓我一個人承擔責任。」他住下來,深深地吸了一口氣,眼裡竟然溢出淚花。
「打人致殘判15年不算太重,如果巫凱承認和你共謀,他也必須被判刑,刑期不會少於你。」
「問題我不是故意想打碎武龍的膝蓋骨,我只想打傷他的腳,讓他無法反抗,以此來震懾武龍的同夥。可能是蒼天有眼吧,給巫凱更大的刑罰:死刑!假如他和我一起坐牢,他肯定不會出車禍,他家有錢,只需在監獄呆上十年八年的,就會提早出獄。」
「天網恢恢,疏而不漏,法網之外還有一張天網……所以,你到現在還在怨恨林希和成歸來?」
「對,我是恨他,是他們毀掉了我最美的青春年華,害得我成了一個空虛乏味的倉管員,如果那次不出事,我肯定有了自己的公司和美滿的家庭。」
「為什麼你只會埋怨別人,而不為武龍想一想,如果你沒有把他的頭蓋骨打碎,他如今會那麼慘嗎?他現在沒有家庭、沒有工作、沒有娶老婆,一個人坐在塵土飛揚的街角替人擦皮鞋過日子,你呢?有老婆、孩子、工作,到底是誰毀了誰?」
邱林楓一聽,愣了一下,慢慢低下頭去,雙手揪住頭髮,眼淚像珍珠般地掉在地上,一會兒又抬起頭來:「江隊,你所說的情況是真的嗎?」
「當然,我們是經過調查得出的結果,不是隨意杜撰的。」
「對不起,我欠武龍一個道歉,說實話,到現在我還埋怨他太貪婪,竟然要我賠償30萬元,看來我是賠少了,以後我一定會去看他,如果有什麼地方不需要我照顧的,我決不含糊。」他滿臉愧疚。
「衝動是魔鬼,你這一棍打下去,不僅毀了自己的青春,而且毀掉了武龍的一生……你現在是我們的嫌疑人,希望你配合我們的工作,只有這樣才能洗脫你的嫌疑。」
「為什麼我有嫌疑?」
「因為你有殺人動機。」
「江隊需要我做什麼?我一定配合。」
「你這間房子幾個人住?」
「就我和我老婆與兒子三個人住,兒子讀幼兒園,半寄託,周末假期我們才把他接回家。我老婆是幼兒園的老師,不到周末假期不會回家,平常家裡只有我一個人,我父母和我妹妹住在一起。」
「你的態度很好。你們家有幾把雨傘?我們和你一起去拿。」江一明想那天下雨,如果有發射器的話,應該是安裝在雨傘里,呂瑩瑩也是這麼認為的。
「好吧。」邱林楓點點頭,淡定地站起來,向鞋架走去,然後拉開其中一個抽屜,拿出五把摺疊雨傘說,「我們家的雨傘都在這裡,你們好好看看。」說完把雨傘遞給江一明。
江一明和周挺分別對五把雨傘進行了檢查,結果沒有發現異常,所有雨傘都和買來時一模一樣,只是舊了一點,其中有一把雨傘是綠色,是邱林楓專用的,另外一把是粉紅色的,是他妻子專用的,還有一把是玫瑰色的兒童雨傘,剩下的兩把是黑色的,邱林楓說是他父母的。
每一把雨傘上面都寫有名字,方便遺失之後找回來,是用不同顏色的水筆寫成的,字跡出之一個人之手,邱林楓說是他寫的字。現在是什麼時代了,還有在雨傘上簽名?一把雨傘也有十幾二十元,丟了大不了買過而已,看來邱林楓做事情是很認真,難怪能當上倉庫的主管。
江一明擔心邱林楓把那把兇器雨傘藏起來,不讓他們看見,比如藏在家裡某個很隱秘的地方,當然,也有可能把雨傘毀掉,比如扔進大海里,或者前江里。
不過,這麼好使的兇器,嫌疑人一般情況下是不會扔掉的,因為想在雨傘的手柄里安裝發射器是一件不容易的事,需要精密地製作,而且要試射幾百次甚至上千次,才能精確地把林希殺死,否則會傷及無辜。
「我們可以去的房間看看嗎?」
「這……」
「如果不行的話,我打電話叫我的同事送一張搜查證來,但是我們不想讓更多的人參與進來,影響你的生活,甚至名聲,畢竟見警察就像見醫生一樣,不是一件好事。」江一明自我調侃的語氣中帶著威嚴。
「好吧,你們想看什麼,我都讓你們看。」
「那我們就先從客廳看起。」江一明說罷就去查看所有能藏雨傘的地方,客廳里沒有找到雨傘,接著又去卧室里查看,連保險柜也被江一明打開來看,仍然沒有。兒童房裡的所有地方都搜查了一遍,還是沒有。
因此,邱林楓暫時被排除了。
江一明辦公室門口出現一個頭髮金黃的女孩,她大約18歲,穿著時髦的牛仔衣和牛仔褲,她把頭伸進門裡,睜著一雙水汪汪的大眼睛問:「請問這是隊長辦公室嗎?」
「是的,你有什麼話請進來說,我是江一明。」他鼓勵她走進來,她似乎一下來了勇氣,不再畏畏縮縮的,把身子一挺,走到江一明的辦公桌旁邊,順勢坐在他對面。
「我是來舉報的。」
「你要舉報誰?」
「我是在網上看到你們的懸賞通報,認出了3號嫌疑人,看到舉報有獎金,我就來啦……哦,我名叫羅馨,東方技校的學生,讀的是計算機專業……我想得到那5000元獎金……」她企盼地望著江一明。
「哦,請你把他的情況說一說好嗎?」他有點興奮。
「我能拿到獎金嗎?」
「如果你提供的線索有價值,肯定是有獎金的。」
「他名叫江清石,今年45歲,在江北區政協辦公室上班,是那裡的辦公室主任。」
「你怎麼認識他的?」
「這重要嗎?他……是我同學的爸爸。」她猶豫了一下。
「他大概有多高?」
「170左右,偏瘦,我對比過了,他和你們的3號嫌疑人十分相似,憑感覺他肯定是你們要找的人。」她眼睛清純得像一汪秋水。
「哦,你有他的照片嗎?」江一明覺得她說的話不太靠譜,因為懸賞通報上的照片是從公交車的錄像中截圖下來的,不太清晰,沒有求證是不能肯定是他們想找的嫌疑人,但是既然有人來舉報,必須認真對待,也許她提供的情況真的是一條好線索呢?
「我有,是我同學江飛生日那天大家在一起慶祝的合影。」她說完便從挎包里掏出一個華為手機,打開手機之後,從圖庫中找出一張照片,然後把手機遞給江一明,「就是我左手邊的那個人——江清石。」
江一明接過手機,查看照片:這是一張家庭晚宴的合影,桌子上擺著蛋糕和各種菜肴,照片上一共8個人,除了江清石之外,都是少男少女,因為光線很好,照片很清晰,所以,江一明認為江清石和3號嫌疑人很像。
江飛站在照片的正中間,正在吹著蠟燭,他的身邊站著羅馨,江清石站在江飛的右邊,似乎刻意把羅馨和他兒子隔開,但是大家的都笑容滿面,很誇張地為他兒子祝福,氣氛十分融洽。只有羅馨的臉上掛著不自然的笑容,似乎很牽強。
江一明把照片發到自己的手機上,然後叫羅馨留下手機號碼,等有了結果再通知她來領賞,羅馨似乎不太甘願地走了,也許因為不能馬上領到獎金而悶悶不樂吧?
送走羅馨之後,江一明把江清石的照片發到電腦上,然後放大,把江清石的頭像截圖下來,然後在戶籍系統上進行檢索,果然和江清石比對上了,也就是說3號嫌疑人肯定是江清石!
江一明有點小興奮,案子似乎看到了一線曙光。
江清石1973年8月6日出生於江北區的黃洋鎮,身高170厘米,體重60公斤,現在就職於江北區政協。如果一個曾經犯法過,是很難坐到區政協辦公室主任的位子上的,但是不管怎麼樣,必須去會一會江清石,畢竟他的身高和體重都很像嫌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