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 21 就這樣消失在人海
就在我們憧憬未來的時候,旁人的未來也在悄無聲息地鋪展著。
走到公寓門口的時候,我們忽然看見了一個人。
阮致遠的前未婚妻宋懿。
她正踮著腳,指揮著她的心理醫生兼未婚夫往門柱上貼一個大紅的囍字。
嫣紅的囍字,在夕陽的餘暉中反射出璀璨的艷光,照映著她白皙精緻的臉龐。她嘴角常掛的那一點憂鬱此刻蕩然無存,眼裡閃耀著喜悅恬靜的光芒,令那清秀的輪廓更加柔和。
我下意識地往身後看,虛空處依然不動聲色,只是我的手被緊緊地握了一握。
宋懿發現我在看她,轉頭對我展顏一笑。
很多次,我們在公寓門口相遇,甚至也曾在墓園裡邂逅,可她都從未正眼看過我,一直沉浸在自己的世界中。但這一刻,她忽然轉身,對著外界的我回眸淺笑。
只有真正幸福的人,才會對陌生人也懷有一份善意。
此刻,她不知道,我的身邊站著她曾經深深愛過的人。那個男人,一直承受著黑洞般的寂寞,在她不知道的地方陪伴著她,默默關心著她。
現在,她的心有了新的歸屬。她身邊的那個全心全意貼著囍字的男人,把她眼角的清愁變成了幸福的笑紋。
在她心裡,阮致遠終於成為一個亡魂了吧。
可是,這亡魂因為我而回魂了。
我用力回握阮致遠的手,把我的愛傳遞給他。
回到家,阮致遠給了我一個大大的擁抱。
我聽見他的聲音里有微微的顫意,他說,他終於徹徹底底地解脫了。
他很高興:他曾經愛過的人,終於走出了因他而產生的陰霾。
原本,他租這套房子就是希望能夠埋葬過去。
只是沒想到,無意中,又收穫了未來。
他貼著我的耳朵說:「明天她的婚禮,你可以陪我去遠遠地看一眼嗎?我想我的父母也應該會去,我指給你看,好嗎?我想讓我爸媽也看看你。」
「可是,萬一又遇到那些抓你的人?」我有些擔心。
「沒人會想到我竟然大度到願意參加前女友的婚禮。就當我們走之前,和他們道個別吧。就遠遠看一眼。」他幾乎是在央求我。
我的鼻子一酸,眼裡頓時浮起一層淚光。
我點點頭,將淚意憋回去,大聲說:「好啊。醜媳婦終有見公婆的一日。」
「如果我爸媽能認識你,他們一定會喜歡你的。他們都是單純的知識分子,為人最是公允厚道,你也會喜歡他們的。」阮致遠的聲音有點哽。
我點點頭,同時暗暗慶幸。
立輝當年也說他媽媽最是善良溫柔。
人人都說愛情之所以複雜,是因為那是兩個家庭的結合。一旦結婚,單純的二人世界,便會交織出複雜的人際網路。
幸好,我這個平胸平臉的平凡女人,不用真的見公婆。否則以我的條件,阮致遠的媽媽一定第一個跳出來不同意。
與隱形人談戀愛,就是省事。
第二天中午,鞭炮噼里啪啦炸響,辛辣的硫黃味道直嗆進小花園裡。
我和阮致遠站在門口,遙遙看見新郎抱著新娘從樓上下來,雪白的婚紗長長拖墜到地上,迤邐了一地。
阮致遠摟緊我的腰,抱歉地對我說:「你大概這輩子也不能舉行這樣風光的婚禮了,聽說每個女人都有一個婚紗夢——」
我笑嘻嘻夾起他面頰上的肉,輕輕一擰,「我可以買婚紗在家裡穿給你看啊,再由你親自脫掉……至於婚禮嘛,這種繁文縟節本小姐一向不屑。」
他立即打蛇隨棍上,「嗯,那要買一件脫起來方便的。」
我回身踩了他一腳,故作嬌羞地白了他一眼,引得他一陣狂笑。
我借了皙敏的車,跟著婚車隊伍一路前行,來到市中心的一個酒店。
停了車,我們便悄悄潛進酒店。
為了以防萬一,我們只敢躲在遠處。
我們倆擠坐在喜宴接待處外面的一張沙發上,觀察那些前來簽到賀喜的親朋好友。多數時候阮致遠都很沉默,只是偶爾低聲告訴我,誰誰誰是他的熟人,誰又是他們共同的朋友,誰的家他曾經去過。
我一直提心弔膽地觀察著四周,看到周圍並沒有出現任何異狀,才漸漸放下心來。
沒多久,一對清瘦斯文的老年夫婦出現了,阮志遠一直平靜的情緒忽然激動起來,我能感覺到他在用力握我的手。
「是他們嗎?」我悄悄問。
「嗯。」他的聲音低得幾不可聞,但聲音卻似深不可測的沼澤,看似平靜,卻洶湧著令人淪陷的暗潮。
我反手回握他的手,就算有人看見,也只會以為我只是在無意識地翻轉手掌。
他的情緒慢慢穩下來,「我很久沒見過他們了,他們頭髮白了很多。」
「你像你爸多,還是你媽多?」我專註地打量起那對夫妻,妄圖從他們的身上找出阮致遠的影子。
這對老年夫婦,身上都有一種安靜的書卷氣,舉手投足間有一種知識分子特有的含蓄。
阮爸爸年輕時候一定是個美男子,鼻子很挺,嘴唇菲薄,神情略微拘謹,即便在同新人道賀,神色間也是一種客氣的疏遠。阮致遠的鼻子,還有他略為孤清的顴骨和消瘦的下頜,都應該來自於他。
致遠略厚的嘴唇應該來自於媽媽,這位滿頭華髮的女性,嘴唇豐碩,年輕時候一定愛嬌俏地嘟著,像兩片華美的花瓣。她的眼角微微上挑,即便已經有了深深的皺紋,但濃密的睫毛,仍然令這雙眼很生動,令人不難想象她年輕時候眼波流轉的盛況。此刻,這雙眼微微有些濕潤,但眼睛里滿是笑意。
她輕輕屈身用力擁抱了下新娘,然後握住她的手,低聲對她說著什麼,新娘臉上的表情也略顯激動,卻也有一種如釋重負的輕鬆。
她們曾經差一點成為婆媳——是的,那是我最愛的人的父母,和他曾經愛過的人。
如今,在他們看不見的空間里,我和他們有了一種只有神才知道的牽絆。
我回頭看向旁邊的虛空,想象那裡有一張生動精緻的男人面孔。那張臉,有一對眼角上挑的丹鳳眼,以及並不卷翹卻毛茸茸的睫毛,筆挺的鼻子,略厚的唇,表情溫柔,嘴角含笑。從他父母那裡,我終於拼出了他真正的樣子。
就在這時,我身邊的沙發一下彈起來,是致遠忽然從沙發上站了起來。他一把拽起我,那一拽用力過猛,將我直接從沙發上拎了起來。
不等我反應過來,我已經被他用力拖著往外走。
我莫名其妙地被他拉著快速前行,手指因被他握得太緊而略感疼痛。
下一瞬,我背上的汗毛全都豎了起來——我身邊的男人渾身上下無處不在向我傳遞一種緊張的情緒。
我下意識地向周圍打量。
「別看,別讓人注意到你。」阮致遠的聲音急迫而焦慮,甚至帶著毫不掩飾的恐慌。
可是,已經來不及了。在適才我們視線的盲區,站著幾個男人,手裡各拿一部比iPad略大的儀器。其中兩個戴著墨鏡的人,正在疾步朝我們走過來。
誰會在室內戴墨鏡?又不是盲人。
但下一瞬,我就明白過來,這就是阮致遠口中的紅外熱感儀吧。
這是我們在墓園裡遇到的那群人。那群扮演著捕鼠器的人。他們竟然追到這裡來了。
我的血液轟的一聲全部涌至頭部,脹得似要炸開,全身肌肉一下就僵硬了,繃緊到微微發顫,我只覺得邁出去的每一步都是軟的。
「該死,他們連這種場合也不放過。」阮致遠越走越快。
那幾個男人也緊隨而來,顯然是已經鎖定了我們。
「跑,凈植快跑。」致遠猛地一推我,我的身體向前一傾,在要跌倒的瞬間,又被他拽住。
他拖著我往前跑去。我跟著他,一路向前飛奔。
我第一次發現,阮致遠的力氣竟然這樣大。他拖著我,穿過酒店的長廊,我幾乎是飄著跟著他衝下樓梯,衝出酒店。
「再快點,出了酒店他們就沒辦法了。」致遠催著我。
我不敢回頭,我怕一回頭就被抓住了,我拚命地邁動雙腿,心臟狂跳,耳邊全是呼嘯的風聲和阮致遠急促的喘息聲。
很快,我們就衝出了酒店。
「躲起來,別讓這些人找到你。」他推了我一把。
是的,有我在他跑不掉。可是看著空蕩蕩的馬路,我發現根本無處藏身。
「不!別管我,你快跑。我把他們引開,你一定不能被抓住!」我用力反推了他一把,壓低聲音沖著他喊。
不等阮致遠回答,我便撒腿往遠處跑去。
我想我這輩子從沒有用這麼快的速度調動過我的雙腿,身體的潛力在這一瞬間徹底迸發出來。
果然,那些人追出了酒店,被我吸引著跟了過來。
我心中暗喜,湧起一股孤勇,豁出性命向前飛奔。
鼻子已經不能提供給我足夠的氧氣,我只能張大嘴讓空氣直接灌進來。喉嚨像已經塑化了,又干又硬。心臟在胸腔里狂跳,因為超負荷運作,簡直要爆裂了。
但我什麼也顧不了了,也不敢停下來,我只求我能晚一刻被抓住,跑遠一些,再跑遠一些,好為我愛的人多爭取一點時間。
只要他融入人群,這些人就拿他沒辦法了。
好像跑了一輩子,又好像只是幾個呼吸之間。
忽然,一股巨大的衝力從後面襲來。我來不及閃躲,便被人從後面撲翻在地上,我的頭重重地撞擊在地上,嘴裡湧起一股血腥味,整個身體被人死死壓住。
我用力掙扎,可是頭卻被一隻巨大的手死死向下按著,臉緊緊貼著冰冷的水泥地面,手被人向後彎折,我甚至可以聽見手臂脫臼時發出的響聲。
砰——
幾乎同一時刻,一聲巨大的撞擊聲從不遠處傳來。
悶響過後,是車子緊急剎車發出的刺耳摩擦聲,颳得人耳膜都要穿了。
死命按壓住我的大手猛然一松,我下意識地循聲抬眼看去。
一輛計程車停在馬路中間,司機茫然地看著前方,然後探頭向車窗外看。接著他走下車,走到車頭處,低下頭看車輪。可是車子的前方空蕩蕩的什麼也沒有,只有筆直的黝黑泛青的馬路,在日光下閃耀著冷酷的光芒,司機困惑地皺起眉頭,摸著後腦勺,罵了一句。
「快——是他,他被車撞了。」壓住我的男人,嘶啞著聲音大吼。
身後的那幾個男人立即折返,向計程車衝去。
我心跳幾乎停止,我不敢置信地死死盯著前方——
他被車撞了。
他被車撞了!
被撞了!
一陣尖銳的疼痛從我的身體里泛濫而出,不可抑制地襲擊了我。
莫名的恐懼湧上心頭。
我看著那空蕩蕩的地面,心裡從來沒有像此刻這般痛恨,痛恨我看不見他,痛恨我居然將他帶進這樣可怕的困境中。
我拚命仰起頭,屏住呼吸,全神貫注地用力看著前方,看了又看,看了又看,卻真的什麼也看不見。
我甚至連掙扎都忘記了,我只想把全部的意識都集中在雙眼——我看見那些人衝過去,用手中的儀器對著地面一陣狂掃。很快,其中一個人用手按住地面,另外一個人也衝上前兩人像挾持著什麼,連拖帶拽地向旁邊挪動。
其中一個男人,伸手對我身後的男人做了個奇怪的手勢:兩個大拇指對碰,然後向下翻轉,做了個倒下的姿勢。
但緊跟著,那個男人像挨了一記重拳般,墨鏡忽然從臉上飛出去,整個身子向後劇烈晃了一下。
我身後的男人鬆開了我,疾步跑了過去。
我掙扎著站起來,雙腿不停打戰,我強忍住胸中翻湧的噁心,連滾帶爬、跌跌撞撞地趕了過去。我撲上去廝打,妄圖阻止這些人把他帶走。
「你們放過他、放過他。他會死的。求你們放過他。」我拽住其中一個男人的手臂,撕心裂肺地狂喊,但聲音卻哽在喉嚨里,殘破不堪。
男人猛力揮動被我抓住的手臂,另一隻手死命向前探直。
一個男人飛快地走過來,粗暴地將我拖開,把我再次壓在地上,我拚命向上抬起我的身體,揮舞手腳,想要爬起來阻止他們。
可是,沒有用。我只能眼睜睜地,看著那些人連拖帶拽地糾纏在一起。其中一個男人轟然倒地,然後又爬起來,向前追去。
是的,我甚至沒有看見他。
我只看見那些人挾持著一片虛空,往前跑去,消失在我目力所及之處。
支持我的力氣飛速地從我的身體里泄走。
我再也摸不到他了,再也不可能聽見那渲染著薄荷味的聲音了。
我失去了他。
失去了他。
我像一團爛布癱軟在地上,緊緊貼著地。我閉上眼,希望再睜開時,會發現這只是一場噩夢。
可是,慢慢,有濕滑黏稠的液體滲過來,流到我貼著地面的臉上。那看不見的腥甜的液體,是他的血吧?
濃稠的液體慢慢簇擁向我,染濕了我的臉、我的發……我浸泡在他的血液里。
只有他,再痛、再苦、再寂寞,即便淚流滿面、血流成河,也沒有人能看得見。
我伸出舌頭,輕輕舔了一下,是血的味道,是我愛的人的味道。
這是我最後一次嘗到他的味道了吧?
血液隨著吞咽的動作,滑入我的喉嚨。直到這一刻,眼淚才從眼角滑落,倒灌入我的喉嚨,咸而苦,像他的血。
接下來,我整個人渾渾噩噩,好像陷入了一場高燒之中。
我被人粗暴地帶到了一棟大樓里,被關在一個乾淨的,一整面都是鏡子的房間里。我知道,我的一舉一動,在這扇鏡子面前都無所遁形。
我在那裡待了一天一夜。
我歇斯底里地痛哭,我低三下四同他們講理,我跪在地上苦苦哀求,我跳起拚命拍打鏡子……卻一直沒有人來理我。
鏡子里,只有我慘白的臉,烏紫腫脹的額頭,還有乾涸的血漬,破裂翻起的嘴角,和像瘋子一樣蓬亂的散發。
我像一隻供人愚弄的猴子,在這裡徒勞地跳上跳下,這一刻,我喪失了我所有作為人的尊嚴與權利。
也許,也許那鏡子後面,連人也沒有。
我這種小人物,對他們來說,是連被嘲弄的價值都不具備的。
第二天,終於來了一個人。這是一個面目冷肅的男人。他並沒有長著怪獸的角,如果走在大街上,也會和我一樣被淹沒在人群中,但渾身所散發出的冷漠卻讓人懷疑他是人還是機器。
我想撲上去,掐住他的脖子,逼問他阮致遠的下落。可是我沒有,被晾了一夜,我明白任何不理智的行為都會為我帶來滅頂之災。我竭盡全力握緊拳頭,保持足夠的冷靜,我甚至擠出一抹虛弱的笑,希望能換取他的同情,好獲得我想知道的一切答案,「他怎麼樣了?」
「你現在倒是挺鎮定。」男人面無表情地看了我一陣,然後眼睛里稍稍帶出一點探究,上下打量了我一番。接著,他坐在我的對面,想了想,無意又或者是故意擺弄了一下手指像是在權衡著什麼,最後他唇邊露出一個略帶嘲諷的笑意,「死了。」
「死了?」什麼意思?
「死了。」他微眯著眼睛看向我,眼睛里有一點怒意閃過。
「不可能!」我下意識地反駁他,並且有點理解不了「死了」這兩個字的真實含義。
「怎麼不可能?被速度那樣快的車子撞了,流了那麼多的血,你還想他活著?你應該清楚,沒有醫生能為他做手術。」
「可是你們有能力——」
「我們真有那麼神通廣大,他就不會……」男人自嘲了一下,「你現在不應該擔心他了,畢竟他已經死了,無需任何人為他擔心了。」男人頓了一下,故意在眼睛裡帶出幾分同情,「你應該想想你自己。還有誰知道這件事情,誰在外面和他接應?」
我搖搖頭,耳朵里一陣轟鳴,直到這一刻,我才明白他剛才所說的那兩個字的真正含義。我只覺得太陽穴一陣陣緊縮,心裡忽然就涼成一片。
男人接著又問了我很多問題,我想聽,可是卻始終無法集中注意力,我整個人忽然陷入一種夢遊的狀態。我只能看到他的嘴像水底的魚一樣,一張一合,吐出的每個字,我都聽見了,但組合在一起是什麼意思,我的大腦卻拒絕再為我翻譯。
我死死盯著他,盯著他的嘴,想著怎樣才能證明這兩片冷漠的嘴唇里說出的那兩個字是假的,是徹頭徹尾的謊言。
我們就這樣僵持著,一個不停地說,一個抵死緘默。
「你要為一個死人保守秘密嗎?」男人身體前傾,用力掰正我的頭,迫使我看向他的眼睛。
「都死了,你逼問我又有什麼意義呢?」我恍惚地笑起來,眼淚流出來,沾濕了這個笑,對面的鏡子里露出我凄然狼狽的模樣。
阮致遠看見一定會心疼的吧?可惜他看不見了。
我咽下喉嚨里的淚,「從來就只有我一個人知道。你知道嗎?這曾經是我最美麗的秘密,完完全全只屬於我一個人的男人,只屬於我一個人的秘密,可是現在,我什麼都沒有了。」
「你如果說謊……」男人仔細看了看我,想要確定我話里的真實性,「你如果說謊,你的下半生就只能在這裡度過了。」
我閉上眼,拒絕再和他說話。
我只是怔怔地坐在那裡,眼淚無意識地分泌著,腦子卻在不停地高速運轉。
從我們第一次見面,到最後一刻的離別,每一個瞬間都那麼清晰,清晰得像像一部高清紀錄片。
我不敢停止回想,我害怕一停下來,這個可怕的結局就會變成真的。
我無數次閉上眼,又睜開,希望這只是一場夢。醒來,我們還促膝坐在小花園裡,他彈著琴,輕輕為我唱:「Dancemetotheendoftheworld……」
夜幕降臨,濃重的黑將我淹沒,只有鏡子偶爾折射出一閃即逝的微弱冷光。
黑暗是那麼的靜,靜得我能聽見心臟碎裂的聲音,還有海嘯般洶湧的悲傷,在胸腔里來來回回撞擊的聲音。
好像,明天的太陽,永遠都不會再升起了。
又隔了一天,男人再次進入房間。
他對我說,我可以走了。
我木然地看著他,他給我看了一張精神鑒定書,證明我有嚴重的妄想症。
「我們隨時可以將你帶走。」他揮揮那張紙以示強調,「你如果透露一個字……」
我側過頭猛地盯向他,把這些天來所有的仇恨與絕望都化為鄙夷的目光射向他。
「我不怕死,一點也不怕。你們隨時可以來拿我的命。」我輕蔑地扯動嘴角,盡量用一種居高臨下的姿態看著他,我要把這些天來,被他們奪走的尊嚴,一點點找回來,替我也替阮致遠。
我親眼看見,他在我的目光里,微微側頭,避了一避。
「這是我的職責。」他辯解了一句,但下一刻又強硬起來,「林小姐,你應該清楚,話不可以亂說。」
我輕笑著打斷他,「你們敢放我,不就是因為不管我對誰,說了什麼,都不會有人相信嗎?就算是你,如果不是親眼見過,也只會當我精神有問題吧?在任何人聽來,這不過是一個荒誕的故事。」
「你能把它當作一個荒誕的故事最好。」他點點頭,似乎很滿意我這個說法。
我走出那棟大樓。
五月的風,原本該是暖的,有著薔薇特有的香味。可是此刻,它們吹在我的身上,卻是冷的。
我抬頭看看天。天很高,很遠,也很藍。有燕子,剪著尾,輕靈地飛過。
我終於自由了。
然而——在這一刻,對我來說,自由已經失去了意義。
我回到家。
很意外,房間里竟然還保持著原樣,我仔細檢查了一遍,並沒有被人翻找過的痕迹。
我竟然有些想笑,饒是這些人耳目眾多,也沒想到阮致遠會是我的合租人。
是啊,透明人怎敢同人合租?只有他這麼天才大膽。
可是——阮致遠留下來的隱形衣卻不見了。他的電腦摔得稀爛,被燒成焦黑一團,泡在馬桶里。
看來,還是被人發現了。我終是小看了這些人。
我再也笑不出來。
但有什麼關係呢?人都不在了。
接下來的日子,我過得渾渾噩噩,就連工作時,也常常走神。
我總覺得好像有什麼被我遺忘了,又好像有什麼重要的事情,還等著我去做。
可我卻是那樣的茫然。
我開始極度缺乏安全感,總覺得審訊室里的那面鏡子,一直跟著我,在我身後泛著幽藍森冷的光,像一雙雙冰冷潮濕的眼睛。
我常常莫名其妙地流淚,也會整夜整夜地失眠,需要靠大劑量的安眠藥才能入睡。可即便如此,常常睡到半夜,我就會驚醒。
我會條件反射地對著黑暗低聲詢問:是你嗎?是你嗎?是你回來了嗎?
我總是容易產生各種幻覺。比如,幻覺身後有人對著我呵氣。
有時候在夢裡,我也總覺得有一雙手,在小心翼翼地試探著撫摸我的臉,動作很輕、很柔,好像我下一刻就會碎掉。
我也常常聽到,有人在低聲喚我:凈植、凈植……
又或是聽到從隔壁飄來斷斷續續的歌聲。
如果不是這房間、這小小的花園裡,一切都沒有變,我會以為一切只是南柯一夢。
這樣恍恍惚惚過了大半年,我已經薄得像一片紙,彷彿風一吹就會飄走。
我想,飄走也好,也許就能飄到我愛的人身邊了。
我爸媽曾強烈要求搬來照顧我,我堅決地拒絕了。
我隔壁的房間,只能屬於他。
這間房子,任何人都不能入侵,這裡有隻屬於我的,最甜蜜也最疼痛的秘密。
一天,皙敏來看我,一副氣鼓鼓的樣子。
她說,我家小區門口的那間書報亭的老闆娘,怪怪的。
總是賣過期雜誌不說,還特別八卦,每次都愛打聽我,說我看起來很古怪。還問她,我是有病,還是失戀了?
她當場就怒了,把那女人痛罵了一頓。
我愣了一下。忽然間,福至心靈——
那天以後,我開始注意觀察周圍,好幾次,我發現有人在窺視我。那些人碰到我的目光,會很刻意地,做出一副若無其事的樣子,將視線轉開。偶爾也會遇到,穿著不合時宜的、戴著墨鏡的人。
原來,審訊室里的那面鏡子,真的跟在我身後。
我開始揣測,也許,阮致遠根本沒有死,他逃出來了。更甚至,他們當初就沒抓住他。
我回憶起審訊室里,那個男人莫名其妙的怒火,還有那句說了一半的話。
「如果我們真的神通廣大,他就不會……」
我可不可以理解為:他就不會跑了?
是的,否則他的電腦為何只毀掉,沒被帶走。
也許,拿走隱形衣,毀掉電腦的是致遠自己。
只有這樣,才能解釋得通,那些人為什麼會如此輕易放過我。
我在這裡,阮致遠就會出現。
是的,我是一個餌,老鼠夾上的餌。不把我放出來,就捕不到他。
這樣想著,我更加覺得那些人看我的目光帶著詭異的窺探。
如果沒有阮致遠,像我這樣的小人物,誰會來監視呢?
還有秦朗,我曾在事發后聯繫過他。為了怕電話被監聽,我特地借用了快遞員的手機。他在電話里含混地安慰了我幾句,就讓我盡量別再和他聯繫,別暴露他。
我當時還怪他冷漠,以為他是怕受牽連。但以秦朗的個性,絕不至於如此。
在絕望邊緣徘徊的我,忽然看到了一線希望。
也許,有人要說,這一切都只是我的臆想。我明明親眼看見他被人擒住,明明摸到了那些黏稠的血。我只是想給自己一個安慰。又或者,我需要一個好好活著的理由。
但不管如何,我始終堅信阮致遠還活著,活在某個能常常看見我的地方。
我開始振作起來,像以前一樣生活。偶爾還會在加班后,和同事一起去唱唱歌。
我重新學會了融入人群,學會了調侃。
我升了兩次職,薪水長了不少,付房租遊刃有餘,也學會了享受一個人的生活。
我的運氣好像忽然好起來。
甚至有人開始給我介紹對象,只是我總會笑笑說,我有愛人了。
我想,我還年輕,我有的是時間和他們耗。
總有一天,等這些人不再注意我,在某個不經意的瞬間,他就會出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