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章 謊言無毒
參加公安工作十餘年,大大小小的案件也經歷了一些,其中亦不乏命懸一線的驚險時刻。然而,令我感到奇怪的是,隨著時間的打磨,那些刀光劍影的記憶早已混沌不清,反倒是那次巡邏時在深山迷路的經歷歷久彌新,時至今日,一想起來仍感到不寒而慄。
那是我剛到內蒙古烏爾其汗森林公安局林場派出所上班后的第一個夏天。這天上午,按照工作慣例,民警老林帶著我這個新兵蛋子去山裡進行巡邏,主要是查看是否有人在密林深處非法種植罌粟等毒品原植物。因為以往巡邏一圈大概六七個小時也就夠了,所以我們只帶了一小袋饅頭、兩根香腸和一壺水,權當中午飯。說話間,老林背著一支微型***,我背著給養(因為是新警,我還沒有配槍資格,只好客串炊事員),就興沖沖的出發了。穿行在大興安嶺的崇山峻岭間,望著迎風搖曳的一簇簇艷麗的野花,嗅著嫩綠的松針散發出的沁脾清香,我可謂是神清氣爽,一路上不停的纏著老林問這問那,老林呢,可能是司空見慣的緣故吧,倒是一副很恬然淡定的表情,對我的好奇與興奮頗有些不以為然。
說著話兒,路走的也快,不知不覺,我們已經巡查了七八處可疑地塊,看看錶,已經是下午2點多了,老林遂招呼我休息一下,吃點東西,然後一鼓作氣走完剩下的地塊就下山。找了一處平坦的松針地兒,我打開背囊,先遞給老林一個饅頭,正準備翻香腸的工夫,耳邊突然傳來一聲悶響。我一激靈,再看老林,一掃剛才的漫不經心,如豹子一般攀上一棵松樹,四下張望。突然,老林跳下松樹,一指東面:「追,有人在偷獵,」話音未落,老林已經竄了出去,我手忙腳亂的去拿背囊,結果一著急,饅頭香腸撒了一地,一賭氣,我撇下背囊,趕緊起身去追老林(後來,我對當初的這一輕率的舉動真是追悔莫及)。
飛速穿行在一人多高的草叢間,我根本看不到老林的身影,只能憑藉老林的腳步聲和粗重的喘息聲才不至跟丟了。也不知跑了多久,忽聽見老林「嘩啦」一拽槍栓,喝道:「站住,再不站住我就開槍了。」這時,林間的草已變得稀疏,透過交叉的松枝,我看到在距離我們大概一百來米的前方,一名身穿草綠色舊軍裝、年約四旬的男子一邊半蹲著大口倒氣,一邊回頭朝我們張望。
對峙了片刻,老林朝天鳴了一槍,那哥們倒也乖覺,立馬趴在地上,雙手抱頭,看樣子,以前好像跟警察也打過交道,對這套程序還蠻熟的。閑言少敘,老林和我走過去,先給那男子看了警官證,然後老林變戲法一般從那男子腰間搜出一根繩子,將其雙手反綁。一番盤問之後,那男子倒也痛快,立馬招認了自己是附近鄂倫春民族村的村民蘇木倫,今天早上帶著繩索、炸子兒(炸子兒,是一種極具殺傷力的非法捕獵工具,即將**、鋼珠、玻璃碴混在一起,再連同****一併裹在食物里,就算是野豬、黑熊那樣大型的動物一旦被食物所誘,誤咬了炸子兒,整個腦袋亦會被炸得支離破碎)等作案工具,翻了兩座山到我們派出所管轄的林場來偷獵。剛才那聲悶響,就是他用炸子兒炸倒一頭駝鹿(國家二級野生保護動物)的「傑作」。在被老林發現后,蘇木倫扔下作案工具,撒丫子就跑,本想借著林間雜草、樹木等障礙物的掩護,溜之大吉,叵耐老林跟裝了GPS似的,如影隨形,這高速奔跑的疲勞再加上恐懼的壓迫(大槍擱後背頂著,換誰誰不怕啊),最後,他實在是挺不住了,就算我們不鳴槍,也不打算跑了。
就在我們打算帶著蘇木倫下山回派出所的時候,老林卻傻眼了。原來,剛才光顧著追蘇木倫,也沒辨方向,眼下,望著周圍密密匝匝的松林,我們根本找不到下山的路。爬上松樹看了半天,老林一臉懊惱的跳了下來:「咱們跑的太遠了,根本看不到啥參照物。」說實話,當時,老林和我心裡都沒底兒。別看是夏天,要在綿延不絕的大興安嶺里迷了路,也不是鬧著玩兒的事兒,首先,山高林密,我們無任何可以和派出所聯繫的通訊工具,自然也無法求救(那時節,手機尚屬奢侈品,更遑論衛星電話了,派出所倒有兩部寶貝對講機,但因基地台的信號覆蓋不了這麼遠,我們走時也沒帶);其次,吃的是大問題。甭看有些媒體雜誌說得頭頭是道,什麼山裡迷路了可以吃野果、蘑菇求生,純屬一相情願。您當林子里是超市呢,想吃什麼就拿什麼。野果、蘑菇都是有生長季節的,哪兒能想吃就有啊。再說了,在一人多高的草窠里找蘑菇,爬上二、三米高的樹梢摘野果,恐怕肚皮沒填飽,人先累倒了。
「喂,」我沒好氣的一捅蘇木倫,「你能不能找到下山的路?」
蘇木倫白了我一眼:「你們這疙瘩我也不熟悉,我試試吧,只要能找到狍子、野豬走過的道兒,興許就能下山,或轉到別的林場去。」
於是,老林在前面,我殿後,將蘇木倫夾在中間,便開始了我們的迷途之旅。老話說得好「不挑擔子不知重,不走長路不知遠」。先前巡邏時,因為輕車熟路,並不覺得路途遙遠,而今既擔心迷路,又害怕押解的蘇木倫抽冷子脫逃,我很快就顯出了體力不支的疲態。眼見天就要黑了,我又急又餓,心裡這個後悔呦:剛才追人時,怎麼就隨手把給養都給扔了呢,現在倒好,餓的前心貼後背,想摘點野果子吧,五黃六月的,刺玫、臭李子等漿果樹才開花,聞著撲鼻香,就是無法充饑。一念及此,我真恨不得抽自己一大嘴巴。再看老林和蘇木倫,也是強弩之末了。又捱了一段,我一屁股坐在草地上,實在是走不動了。見狀后,老林遂讓蘇木倫原地坐下休息一會兒。這當兒,老林又上演了一幕奇迹:他居然從警服兜里摸出了一個壓扁了的饅頭。一見饅頭,我眼睛都快噴火了,咧著大嘴直誇老林:「哎呀,我的親大爺,你哪兒搞的饅頭啊?」
老林一樂:「中午時,你遞給我的啊。」嘿,我這個佩服老林,敢情在他起身追捕蘇木倫的那功夫兒,百忙之中居然還沒忘了將饅頭順手揣在兜里!什麼叫有經驗的老警察,這回我算是開眼了。
老林先掰了一半饅頭給我,然後卻做出了一個令我詫異不已的舉動:他竟然解開蘇木倫手上的繩索,並將剩下的半個饅頭又掰了一半遞給蘇木倫。蘇木倫有些吃驚的看了看老林,又看了看饅頭,慢慢低下了頭。
我這個氣呀,當時就沖老林嚷上了:「你饅頭多啊,還給他吃,要不是他,我們能落到這步田地嗎?要不是沒勁兒了,我非暴踹他一頓解解恨不可。」
老林不溫不火:「他違法犯罪,自然有法律懲罰他。但是,作為一名警察,我們無權剝奪他做人的基本權力,更不能侮辱他的人格。」老林話說的和顏悅色,但看我的眼神卻很嚴厲。
我不再吭聲,氣鼓鼓的大嚼饅頭。蘇木倫呢,一小口一小口的咽著饅頭,表情異常複雜。
也怪了,吃了饅頭之後,雖說只是墊了個底兒,但蘇木倫好像來了精神頭兒,很快就找到了一條動物們常走的小路。但觀察了一會兒后,蘇木倫一咬牙,好似下定了什麼重大決心,說到:「這道兒不行,換一條吧。」說話間,蘇木倫領著我們七繞八拐,又找到了一條動物們常走的小路,並領著我們順風順水的走到了另一處林場。在與該林場的派出所講明情況后,派出所的同行們很熱情的招待我們吃了頓熱騰騰的荷包雞蛋面,又聯繫了一輛運輸木材的卡車送我們回去。
在卡車上,老林拍了拍悶聲不響的蘇木倫:「你剛才為啥不走一開始發現那條小道,又領我們繞回去走另一條道,我看你好像有啥心事?」
蘇木倫臉一下子漲紅了,囁嚅了半天,問道:「你咋看出來的?」
「我是幹啥的?」老林呵呵一笑,旋即又嚴肅起來「咱們都是爺們,講究個以心換心,我們尊重你,你也別拿我們當傻子,說吧,有啥玄機?」
伴著柴油發動機的嗡嗡聲,蘇木倫說出了一番讓我后怕不已的話:
原來,蘇木倫所謂的對下山路徑不熟本是託詞,他之所以要領著我們找動物們常走的小路,是包藏著禍心的——常年偷獵的他知道,獵人們一貫很喜歡在這種小路上挖掘捕捉動物的陷阱,以便動物們自投羅網。他的目的,就是想將我們領到這種小路上,再誘使我們掉入其中,爾後逃之夭夭。當初,蘇木倫在那條小路上猶豫時,就是看到了獵人布設陷阱留下的記號,內心拿不定主意,是不是該將我們帶入彀中。
「那你後來為啥又沒領我們走那條道兒呢?」老林問道。
「就為了你給我饅頭時說的那句話,你既然拿我當人看,我也不能做出喪良心、不是人的事兒。」
天吶,聽了蘇木倫的話,我不禁冷汗長流。如果當初不是老林對他的善待使他良心發現,那我們現在很可能早已困在陷阱里,又無法與外界取得聯繫,豈不是要活活困死?
再後來,蘇木倫因非法狩獵,受到了應有的懲罰。但是,這一次驚險的迷途經歷,卻讓我開始深刻反醒:以前,我總是以法律的衛道士自居,認為只有對不法分子進行最嚴厲的打擊才對的起警徽,卻忽略了在法律冷峻的外表下,其實透出的是對生命、對人性深沉的憐惜與呵護。而老林則用他的行動使我明白了,無論是誰,無論他(她)犯了多大的罪與錯,我們可以通過法律賦予的合法方式來譴責他(她)、懲處他(她),但絕不可以恣意的羞辱他(她)、傷害他(她)。
因為,在法律的庇蔭下,每個人(包括違法犯罪人員)都有保持自己作為人的尊嚴與權力。如果漠視這一點,那首先褻瀆了法律的,恰恰是作為執法者的我們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