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解析一個費無忌,我們便約略觸摸到了小人的一些行為特徵,但這對了解整個小人世界,還是遠遠不夠的。小人,還沒有被充分研究。
我理解我的同道,誰也不願往小人的世界深潛,因為這委實是一件氣悶乃至噁心的事。既然生活中避小人唯恐不遠,為何還要讓自己的筆去長時間地沾染他們呢?
但是迴避顯然不是辦法。既然人們都遇到了這個夢魘卻缺少人來呼喊,既然呼喊幾下說不定能把夢魘暫時驅除一下,既然暫時的驅除有助於增強人們對於正義的信心,那麼,為什麼要迴避呢?
我認為,小人之為物,不能僅僅看成是個人道德品質的畸形。這是一種歷史的需要。
中國式的人治專制隱秘多變,迫切需要一批這樣的人物。他們既能詭巧地遮掩隱秘,又能適當地把隱秘裝飾一下昭示天下;既能靈活地適應變動,又能莊嚴地在變動中翻臉不認人;既能從心底里蔑視一切崇高,又能把統治者的心思洗刷成光潔的規範。
這樣一批人物,需要有敏銳的感知能力,快速的判斷能力,周密的聯想能力,有效的操作能力,但卻萬萬不能有穩定的社會理想和個人品格。從這個意義上說,小人,不是自然生成的,而是對極權專制體制的填補。
為了極權專制的利益,這些官場小人能夠把人之為人的人格基座踩個粉碎,並由此獲得一種輕鬆,不管幹什麼事都不存在心理障礙。人性、道德、信譽、承諾、盟誓可以一一丟棄,朋友之誼、骨肉之情、羞恥之感、惻隱之心也可以一一拋開,這便是極不自由的專制社會所哺育出來的「自由人」。
這種「自由人」在中國下層社會某些群落獲得了呼應。
我所說的這些群落不是指窮人,貧窮不等於高尚卻也不直接通向邪惡;
我甚至不是指強盜,強盜固然邪惡卻也有自己的道義規範,否則無以合夥成事,無以長久立足,何況他們時時以生命作為行為的代價;
我當然也不是指娼妓,娼妓付出的代價雖然不是生命卻也是夠痛切的,在人生的絕大多數方面,她們都要比官場小人貞潔。
與官場小人真正呼應得起來的,是社會下層的那樣一些低劣群落:惡奴、乞丐、流氓、文痞。
惡奴、乞丐、流氓、文痞一旦窺知堂堂朝廷要員也與自己一般行事處世,也便獲得了巨大的鼓舞,成了中國封建社會中最有資格自稱「朝中有人」的皇親國戚。
這種遙相對應,產生了一個遼闊的中間地帶。一種巨大的小人化、卑劣化運動,在中國大地上出現了。上有朝廷楷模,下有社會根基,那就滋生蔓延吧,有什麼力量能夠阻擋呢?
那麼,就讓我們以惡奴型、乞丐型、流氓型、文痞型的分類,再來更仔細地看一看小人。
惡奴型小人:
本來,為人奴僕也是一種社會構成,並沒有可羞恥或可炫耀之處。但其中有些人,成了奴僕便依仗主子的聲名欺侮別人,主子失勢后卻對主子本人惡眼相報,甚至平日在對主子低眉順眼之時也不時窺測著吞食主子的各種可能,這便是惡奴了,而惡奴則是很典型的一種小人。
謝國楨先生的《明季奴變考》詳細敘述了明代末年江南一帶仕宦縉紳家奴鬧事的情景,其中還涉及到我們熟悉的張溥、錢謙益、顧炎武、董其昌等文化名人的家奴。這些家奴或是仗勢欺人,或是到官府誣告主人,或是鼓噪生事席捲財物,使政治大局本來已經夠混亂的時代更其混亂。
為此,孟森先生曾寫過一篇《讀明季奴變考》的文章,說明這種奴變其實說不上階級鬥爭。因為當時江南固然有不少做了奴僕而不甘心的人,卻也有很多明明不必做奴僕而一定要做奴僕的人,這便是流行一時的找豪門投靠之風。
本來生活已經挺好,但想依仗豪門逃避賦稅、橫行鄉里,便成群結隊地簽訂契約賣身為奴。「賣身投靠」這個詞,就是這樣來的。孟森先生說,前一撥奴僕剛剛狠狠地鬧過事,后一撥人又樂呵呵地前來投靠為奴,這算什麼階級鬥爭呢?
乞丐型小人:
因一時的災荒行乞,是值得同情的,但是,把行乞當作一種習慣性職業,進而滋生出一種群體性的心理模式,則必然成為社會公害。
乞丐心理的基點,在於以自穢、自弱為手段,點滴而又快速地完成著對他人財物的佔有。乞丐型小人的心目中沒有明確的所有權概念,他們認為世間的一切都不是自己的,又都是自己的。只要捨得犧牲自己的人格形象來獲得人們的憐憫,不是自己的東西也可能轉換成自己的東西。他們的腳永遠踩踏在轉換所有權的滑輪上,獲得前,語調誠懇讓人流淚,獲得后,立即翻臉不認人。
乞丐一旦成群結幫,誰也不好對付。《清稗類鈔·乞丐類》載:「江蘇之淮、徐、海等處,歲有以逃荒為業者,數百成群,行乞於各州縣,且至鄰近各省,光緒初為最多。」最古怪的是,這幫浩浩蕩蕩的乞丐還攜帶著蓋有官印的護照,到了一個地方行乞簡直成了一種堂堂公務。
行完乞,他們又必然會到官府賴求,再蓋一個官印,成為向下一站行乞的「簽證」。官府雖然也皺眉,但經不住死纏,既是可憐人,行乞又不算犯法,也就一一蓋了章。
由這個例證聯想開去,生活中只要有人肯下決心用乞丐手法來獲得什麼,遲早總會達到目的。
流氓型小人:
當惡奴型小人終於被最後一位主子所驅逐,當乞丐型小人終於有一天不願再扮可憐相,這就變成了流氓型小人。
《明史》中記述過一個叫曹欽程的人,明明自己已經做了吳江知縣,還要託人認宦官魏忠賢做父親,獻媚的態度最後連魏忠賢本人也看不下去了,把他說成敗類,撤了他的官職。他竟當場表示:「君臣之義已絕,父子之恩難忘。」
不久魏忠賢陰謀敗露,曹欽程被算做同黨關入死牢,他也沒什麼,天天在獄中搶掠其他罪犯伙食,吃得飽飽的。
這個曹欽程,起先無疑是惡奴型小人,但失去主子、到了死牢,便自然地轉化為流氓型小人。我做過知縣怎麼著?照樣敢把殺人犯嘴邊的飯食搶過來塞進嘴裡!你來打嗎?我已經咽下肚去了,反正遲早要殺頭,還怕打?——人到了這一步,說什麼也多餘的了。
流氓型小人比其他類型的小人顯得活躍。他們像玩雜耍一樣在手上交替玩弄著誣陷、偷聽、恫嚇、欺詐、出爾反爾、背信棄義、引蛇出洞、聲東擊西等等技法,別人被這一切搞得淚血斑斑,他們卻談笑自若,全然不往心裡放。
流氓型小人乍一聽似乎多是年輕人,其實未必。他們的所作所為是時間積累的惡果,因此有不少倒是上了一點年歲的。謝國楨先生曾經記述到明末江蘇太倉沙溪一個叫顧慎卿的人,做過家奴,販過私鹽,也在衙門裡混過事,人生歷練極為豐富,到老在鄉間組織一批無賴子不斷騷擾百姓,史書對他的評價是三個字:「老而黠」,簡潔地概括了一個真正到位的流氓型小人的典型。街市間那些有流氓習氣的年輕人,不屬於這個範圍。
文痞型小人:
當上述各種小人獲得一種文化載體或文化面具,那就成了文痞型小人。
明明是文人卻被套上了一個「痞」字,是因為他們的行事方式與市井小痞子有很多共同之處。例如,他們都是以攻擊他人作為第一特徵;攻擊的方式是擲穢潑污,侵犯他人的名譽權;對於自己的劣行即使徹底暴露也絕不道歉,立即轉移一個話題永遠糾纏下去,如此等等。
但是,文痞型小人畢竟還算文人,懂得偽裝自己的文化形象,因此一定把自己打扮得慷慨激昂,疾惡如仇。他們知道皇上最近的心思,也了解當下輿論的熱點,總是拋出一個個最吸引眾人注意力的話題作為攻擊的突破口,順便讓自己成為公眾人物。
在古代,血跡斑斑的「文字獄」的形成,最早的揭發批判者就是他們;在現代,「文革」中無數冤假錯案的出現,最早的揭發批判者也是他們;在當代,借用媒體的不良權力一次次圍啄文化創造者,致使文化嚴重滯后的,也是他們。他們不斷地引導民眾追惡尋惡,而最大的惡恰恰正是他們自己。
我曾經做過幾次試驗,讓一些德行高尚的文化人來排列古代、現代、當代的文痞型小人名單,結果居然高度一致,可見要識破他們並不難。但是,在中國這樣一個文化落後的國家,文痞型小人仍然特別具有欺騙性和破壞性,因為他們利用廣大民眾對於文化的茫然,對於報刊的迷信,把其他類型小人的局部惡濁,裝潢成了一種廣泛的社會污染。因此,他們是所有小人中最惡劣的一群。
影響雖大,但他們的人數並不多,這可能要歸功於中國古代的君子觀念的滲透。歷來許多文人有言詞偏激、嘲謔成性、行止不檢、表裡不一等缺點,都不能目之為文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