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七章 再痛也要離開
得到了歐陽的答覆,林妙在高興之餘,也有一點點擔心:夏以南那裡要怎麼說呢?他會不會因此而不開心?
誤會她和歐陽有什麼曖昧倒不至於,夏以南比她更清楚歐陽和他家怪物老總的關係。排除了這個致命的誤會,其他的應該都是小問題,只要她把話說得婉轉點,這件事應該很好解決的。
也許,夏以南巴不得她走人呢。她在那裡又做不了什麼事,去了半年,統共就拉了一筆生意,儘管這一筆抵得上人家幾筆甚至幾十筆,但夏以南肯定也清楚,這一筆純屬意外,天上掉餡餅的那類,撿到了一次不見得能撿到第二次。
林妙想了許多說辭,唯獨沒想到事情會以那樣一種激烈的方式解決。
話說從歐陽那裡出來后,她本來打算約夏以南共進晚餐,在飯桌上甚至在床上,趁他心情最好,兩人之間氣氛最融洽的時候告訴他這個決定。卻沒想到,她還沒見到夏以南,就被他媽媽半路攔截了。這回,可是准婆母大人親自打電話相約的。
夏瓊約的地方不是飯店,而是茶館。捧著香噴噴的龍井,准婆母大人發話道:「聽說你給小南的公司拉回了一個大單?」
「我也不知道算不算大。」林妙很謹慎地回答。
「提成也拿了吧,百分之十五還是百分之二十?」
「百分之二十。」
夏瓊哼了一聲,要笑不笑地說:「小南告訴我的可是十五,他說是你主動提出只拿十五的。因為你之前幾個月顆粒無收還拿了全額工資,所以自動減到百分之十五。」
林妙又驚又怒,不明白夏以南何以要在他媽媽面前撒謊,百分之二十是公司地規定,白紙黑字寫在合同上的。如果說她以前拿全額是違反公司規定的話。這回完全照章辦事,為什麼還有人橫加指責?
夏瓊語重心長地教育她:「你既然是小南的女友,就應該和他一條心,不能仗著感情占他便宜。拉不到單的時候就裝聾作啞領全額工資,一分錢不給扣;拉到單了就非要按規定領百分之二十地提成,世上的便宜都給你一個人佔了去,你覺得合理嗎?而且我聽說,這筆業務還是他引薦的。本來是他的關係戶,他讓給你做的,你就算給他分紅,也要讓渡給他一部分提成款吧?女孩還是要純潔點,太貪財了可不好。」
林妙忍無可忍:「工資怎麼發是老闆的事,我只知道給多少拿多少。至於底薪,你可以去問你兒,剛開始我有沒有提過讓他按規定扣?是他自己叫我不要多想,難道我為一兩百塊錢天天和他爭?後來扣了,我也沒說過半句話。提成也是他裝在信封里給我的。我根本沒打開,回家后才知道裡面是多少錢。」
夏瓊冷笑:「就算回家后才知道,你也知道了嘛,真有心。不會退還一部分?」
「請問我為什麼要退還?這錢是我偷的,還是搶地?」
「當然不是,我知道是小南心甘情願給你的。他心甘情願給,是他的好;你若感念他的好,體諒他的難處,就該懂事一點,主動退還一些。他的公司還在發展期,很需要資金的。我還想等過了年。就把我的養老本拿出來,讓他擴大規模,再多租兩間辦公室,多招聘一些員工呢。其實我養他這麼大,完全可以不管他了,還不是因為不放心才這樣的?我這個當媽的能做到這個地步。你將來可是他老婆。你都不疼他,他豈不是太可憐了?」
林妙氣得眼睛都紅了:「您地意思。我應該一分錢不要,自己去喝西北風,才是跟他一條心,才是疼他?對不起,您那是聖人的標準,而我只是凡人。即使是聖人,也要吃飯的。」
夏瓊提高嗓門說:「你非要這樣歪曲我的意思嗎?我忙得要死,還抽空請你喝茶,我這都是為了誰?我還不是為了你們小兩口好。公司發展好了,是你們兩個人地,你現在少一點私心,多幫襯他一點,讓他多一點錢做後期投資,你也是受益人,最終得利者!真是好心沒好報。虧你還是博士,白讀了那麼多書,目光還是一樣的短淺,就看得到眼前的一點點蠅頭小利。」
林妙真覺得自己是秀才遇到兵,有理說不清,忍了又忍,再三做心理調節,然後深吸了一口氣說:「如果您希望我退還那筆提成款的話,叫夏以南來跟我說吧,只要他開口,我立刻退。您說得對,這筆生意的確是他引薦的,如果他也認為,引薦才是關鍵,我提成屬於貪心,屬於不正當得利,那我二話不說,一分不差全部退給他。」
夏瓊一副受了天大冤枉的樣,眼含熱淚,聲音顫抖著問:「我是這個意思嗎?我不過一片好心,勸你多體諒他一點,和他一條心,共同把公司發展壯大,我說錯什麼了?我……」
林妙獃獃地看著眼前的女人,明明前一分鐘還氣勢逼人,目露凶光地,怎麼突然變臉成了被欺負的弱女,還抽抽搭搭哭起來了?
馬上她就明白是怎麼回事了。雖然她背對店門,但那熟悉的腳步聲還是讓她領悟到,有重要人物登場了。
「媽,這是怎麼啦?」夏以南一臉的擔心與驚愕。
「我沒事,媽只是太難過了,一片好心,卻被人當成驢肝肺,啊……」就像變戲法一樣,她突然捂住胸口,人在椅上搖搖欲墜,眼看著就要倒下去。
夏以南一個箭步衝上前去扶住,同時氣急敗壞地朝林妙大吼:「你到底對我媽說什麼了?早跟你說她有心肌炎,不能著急,不能受氣的,你為什麼還要氣她?」
林妙完全石化了,一句話也沒辯解,由著他訓斥了一通,然後獃獃地看著他扶著他媽媽走了。
夏瓊走的時候依然死死地按住自己地胸口呻吟,夏以南急得要打120,卻被她堅決地制止了。
他們走了好久,林妙才拖著僵硬地身離開,卻在門口被服務生攔住了,那人朝她露出無比親切的笑容說:「小姐,您還沒結帳呢。」
「哦,多少錢?」她機械地問。
「啊?就一壺茶,兩碟小點心啊。」林妙總算被價格嚇得回魂了。
「小姐,您喝地是我們這兒最頂級的龍井,618隻是那壺茶的價格,小點心還是贈送的呢。」
林妙一面掏錢一面自嘲地搖頭,果然姜還是老的辣呀,她不只被夏瓊教訓了一頓,還被她擺了一道,618,知秋一個多月的生活費,沒了。
回到家,她連夜在燈下寫了一封長信,把她和夏以南交往以來的始末,尤其是今天和夏瓊的對話,詳盡地敘述了一遍。結尾是:我們分手吧,我承擔不起貪財的罪名,更承擔不起害死你媽媽的罪名。至於那筆提成款,既然你媽媽認為我不該得,並因此氣到發病,為了她老人家的健康,我決定退還給你。我會連那件大衣一起放在錦繡園的房裡,當然,同時放下的,還有那兒的鑰匙,請查收。
寫完,她把信發到了夏以南的信箱。雖然點「發送」的時候幾度猶豫,最終還是一咬牙按了下去。
然後她給魯西西發簡訊:抱歉,我沒法收留你,因為我自己都不知道該去哪兒了。你好好跟梁守一過吧,既然他對你們的感情有猶疑,你更不能輕易搬離,有一句話,叫守得雲開見月明,你有了孩,他跑不掉的,請為了孩多保重,我有空再去看你。
此時已是晚上9點半,連知秋都下晚自習回來了,林妙拎起大衣對他說:「你今天作業多不多?不多就麻煩你一下,陪我出去一趟。」
「沒問題啊,作業早在學校就做完了。」知秋邊說邊接過她手裡的袋。
在24小時取款機上取出那筆提成款,林妙叫了一輛計程車,和知秋一起來到錦繡園的「家」,先把自己留在這裡的少量衣物和化妝品收拾了一下,然後把大衣,現款,鑰匙在床央擺好。臨出門前,她把自己的牙刷和拖鞋都扔進了垃圾桶。
她是天蠍MM,要斷就斷個乾淨徹底,藕斷絲連從來不是她會做的事。
回到家都快12點了,催知秋去睡后,她也爬上了床,扯過被劈頭蓋臉地捂上。
直到這一刻,她的淚才流了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