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章 河灘冤魂
不知不覺,「屍案調查科」這個系列已經被我寫到了第三季,隨著讀者群的增多,接踵而來的問題也越來越多。
「你真的是警察嗎?」
「這些案件是真實發生的嗎?」
這是讀者在我微博私信里問得最多的兩個問題。
對我的身份,我已在第一季的序中表露無遺,對於第二個問題,我後面想說的話里會有一個答案。
從上高中時,我就是一個書蟲,我幾乎啃完了市面上所有我喜歡看的小說。多年以後,當我提起筆去書寫自己的故事時,才發現我對「小說」二字的概念十分模糊。很多人在閑暇之時都在討論××小說精彩絕倫,但「小說」的真正概念又是什麼,到底又有多少人了解?
「小說」在新華字典上是這樣解釋的:「它是以刻畫人物形象為中心,通過完整的故事情節和環境描寫來反映社會生活的文學體裁。」
字面上的意思再好理解不過,既然一本書被人們稱為「小說」,那它從根本上最起碼要能折射出社會生活的某個方面。而作為刑偵類小說,它的立足點至少要尊重警察的實際工作。在我讀過的刑偵小說中,很多名家都熱衷於「大案」的描寫,「大案」確實可以給人帶來很強的感官衝擊,但真正的「大案」素材又有多少?
從我2008年上班至今,在刑偵一線已經摸爬滾打了八年多,經我的手處理的案件最少也有幾千件,但是「連環殺人」「變態殺人」可以說是屈指可數,在這個信息飛速發展的時代,如果這樣的案件在某地發生,估計在一夜之間便可以傳遍全國,一旦有這樣的「大案」發生,那肯定是全警聯動實施抓捕。
凡是參與過辦案的偵查員都知道,其實「大案」並不難破,而真正考驗一個人辦案能力的往往都是「小案」,所以在我的書中,多是一樁樁發生在身邊的「小案」,我的目的就是讓大家真切地感受到一樁案件從發案到偵破的全部過程,而這些「案件」在你們身邊或許都曾發生過。
我的主業是警察,寫作只是我的業餘愛好,我不以此謀生。我個人認為,小說不是給讀者展示精湛的寫作手法,也不是勾勒出那些玄之又玄的故事,作為刑偵小說,它至少要能反映出客觀真實的「刑偵體系」,在我國的公安隊伍中,根本不缺「福爾摩斯」,「屍案調查科」系列,就是讓大家能真實地感受到他們的存在。
往往發生案件時,大家都只能站在警戒圈外翹首觀望,很多人都會好奇,警察究竟在案發現場做了些什麼?而今天,我會用我的筆,把大家從「圈外」領進「圈內」看一看,一本書便是一張觀影券,真實、精彩、刺激的罪案現場第三季即將拉開帷幕,請跟隨我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