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可憐可恨
只見這個女人左眼淤青帶著血絲,脖頸上還有鮮紅的抓痕。
她擄高衣袖,手上全是瘀傷,有新的,也有舊的,看得凌菲眼皮直跳。
「凌律師,我被長期家暴了,你說我該怎辦?」
女人一出聲,眼淚就嘩嘩的跟著來了,看得凌菲的心也濕漉漉的,急忙把紙巾盒遞給了她。
女人一邊抽著紙巾擦眼淚,一邊哭訴。
她叫陳美英,現在才25歲,兩年前,在飯店工作的她,認識一個男人叫黃世昌。
黃世昌說他是Y視導演,82年生的,一直單身尋找真愛,直到遇見陳美英,覺得她是他要尋找的女人。才從鄉下出來,只有初中文憑的陳美英被他那Y視導演的光環,還有各種撩人的情話所吸引了,不顧年齡差異,和他在一起。
剛開始,他對她也很好,直到她懷孕了,他開始原形畢露了,下班回來,看到她沒做飯,就一邊罵她廢物懶惰,一邊對她拳打腳踢,讓她差點流產。
「那時候你們結婚了?」
凌菲聽到這裡,忍不住插嘴問。
「還沒有結婚。」
陳美英搖頭說。
「那你還不火速離開他?」
凌菲不可思議的問。
「那時候我覺得我是愛他的,而且也有了他的孩子,就應該包容他,事後他也請求我原諒,我也就原諒他了,而且,在我家鄉里,男人打女人是常事,我爸也經常打我媽。」
陳美英有點麻木的說。
凌菲皺了皺眉頭,讓她繼續說下去。
因為懷孕了,而且B超照出來是個兒子,黃世昌和她領了結婚證,帶她回老家。回到老家后,她才從村人的口裡得知這個黃世昌並不是82年的,而是75年的,之前也結了兩次婚,都是家暴把人打跑了,年輕時候在村裡也是個潑皮無賴。更讓她崩潰的是,他那個一直用來吸引和威脅她的Y視導演的身份,不過是和Y視有點沾邊,是那些Y視外包節目的所謂導演,沒錢沒地位沒編製,平時像孫子一樣討好別人才能拿到工作項目的,說自己住的房子是買的,實際上是租的。但是,都已經結婚了,她也認命了,也忍受著一次次家暴,孩子出生,他也在外面工作,不陪她,讓她一個人住院出院照顧孩子,直到兩個月後才回來,看到她說奶水不夠,提議買奶粉,又把她暴打一番,說她作為女人連奶孩子的奶水都沒有,還有什麼用?
說到這裡,陳美英哭得不成聲,拿出手機把黃世昌的照片給凌菲看。
凌菲好奇看了一下,滿頭黑線。
照片里的那個黃世昌真是又老又丑,一看就知道是四十多歲的中年男人了,卻像少年一樣打扮風騷。
而眼前這個陳美英,現在雖然稍微臃腫了點,臉有淤青,但也是眉清目秀很好看的年輕女子。
她很想說一句:你現在流的淚,正是你當初進的水。
不過,作為律師,她不能這樣子任性,只好繼續聽她訴說。
結果,後續越來越離譜了。
陳美英說黃世昌帶女人回來睡,還讓她服侍那女人,她不大願意,又對她拳打腳踢,有次直跺心窩,讓她痛得暈倒過去。在她來大姨媽的時候,問他要錢買衛生巾,又會遭到拳打腳踢,然後扔給她十塊錢,罵她是個只會花錢的廢物……
凌菲聽到這裡,已經不能忍了,「你不會告訴我,為了孩子吧?」
「嗯。」
陳美英低頭擦著眼淚說,「我怕離婚了,家庭不完整,讓孩子會心理不健全。」
「狗屁!」
凌菲忍不住爆粗口了,「讓孩子天天看你們家庭暴力就心理健全了?」
「我……」
陳美英不知道該說什麼好。
「既然你都忍了那麼久,也說為了孩子不想離婚,那你現在來找我幹什麼?你應該找的是婦聯或者警察局。」
凌菲冷冷的說。
「他家剛拆遷,得了一百萬拆遷費,聽說離婚了,夫妻雙方可以對半分。只要我能拿到五十萬,我就有勇氣離開他了。」
陳美英那黯然的雙眼,開始閃著滿懷希冀的晶亮看著凌菲,哀求道,「凌律師,聽說你是這裡最好的離婚律師,求你幫我了。」
凌菲默默地看著眼前這個女人,心情相當複雜,比面對唐國強和林芳芳還要複雜。
女人,你的名字為什麼叫弱者?還不是你自己想要依靠別人,不能獨立,不能讓自己從泥陷中拔出?
「他那個拆遷的房子是婚前父母的,還是你們結婚後買的?」
凌菲冷靜的問。
「是村裡他父母的老房子,但是他是獨生子,我是他的老婆,應該能分一半吧?」
陳美英小心翼翼的問。
「不能。」
凌菲直截了當的回答說,「當然,如果你想要他給你錢,你可以去醫院鑒定你的家暴傷勢,把他出軌等等的證據收集好起訴他,讓他進行民事賠償,也順便提出離婚。」
「我不敢,他說如果我敢告他就打死我。」
陳美英縮了縮脖子說,「有一次我報警了,警察上門調解,而他說了一句好話,警察就說這是我們的家務事,讓我們自己處理,走了。然後他又把我暴打一頓。」
「你現在提出離婚就不怕他了?」
凌菲滿頭黑線。
「只要能有五十萬,我就可以遠走高飛了,不怕他找到我。」
陳美英氣沖沖的說,「我要有錢,要脫離這個惡魔。」
「陳小姐,我只是一個小律師,只能根據法定程序辦事。我對你的建議是你到醫院做個家暴鑒定,讓婦聯介入,申請離婚,帶孩子遠走高飛。其他的,我實在幫不了你這個忙,除了幫你擬定離婚協議。」
凌菲耐心的說。
「凌律師,我身上一塊錢都沒有,根本也去不了醫院做鑒定,你能不能借我兩百塊?」
陳美英苦兮兮的問。
凌菲想了想,最終還是從錢包里拿出兩百塊遞給了她,「記得要還。」
「好的,謝謝凌律師。」
陳美英接過兩百塊,感謝后,戴上墨鏡,圍上絲巾,離開了律師事務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