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國家安全委員會
1925年,中華共和國第一任總統李光永已經任滿三屆,雖然他的威望崇高,大家都希望他繼續留任,但他仍然宣布放棄連任,在本屆任期結束后回家養老。
李光永是共和國第一位偉大的政治家,他執政的12年黃金時代,在多年以後仍然被歷史學家津津樂道。李光永最著名的名言是:「不要給我提什麼納粹主義,我只相信自由主義。」然而,在他執政的最後幾年裡,奉行納粹主義的國家社會黨的力量還是不斷壯大,並在國會裡佔據了幾十個席位。中國國家社會黨有很大的野心,企圖把中國變成繼德國、蘇聯、日本之後,世界上第四個法西斯國家。
1926年2月28日,李光永總統簽署了他任期內的最後一道法律——《加強國家安全法》。這個法律的主要內容是建立一個權力巨大的「國家安全委員會」,這個委員會由總統任命的「國家安全顧問」統領,由5到10名「國家安全助理顧問」組成。國家安全委員會直接向總統負責,只聽從總統的命令,它的職責是:保衛國家安全,監督國家武裝力量,收集與國家安全有關的情報,防止一切敵對勢力對中華共和國的顛覆和侵略行為。
《加強國家安全法》第三條規定:「國家安全委員會有權對任何組織或個人進行調查。如果它認為某個組織或個人有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可以立即予以逮捕,送交司法機關處理。國家安全委員會的工作人員在執行任務時享有司法豁免權。」
第五條規定:「國家安全委員會有權向共和國國防軍派出國家安全代表。國家安全代表在和平時期監督、協助國防軍指揮員的工作,作為共和國政府與軍隊的聯繫紐帶,接受國家安全委員會和國防軍的雙重管理;在戰爭時期,國家安全代表可以參加指揮作戰,在指揮員陣亡或不能履行職務的情況下,自動取代指揮員的職務。各個軍區、集團軍、軍、師都應派駐國家安全代表。國家安全代表擁有軍銜,和現役軍官享有同等待遇。」
第六條規定:「國家安全委員會下轄共和國情報局,負責收集、整理和上報與國家安全有關的情報,這些情報可以上報總統,也可以提供給國會;除了總統和國會之外,任何國家機關或官員都不得主動向共和國情報局索取情報,否則將被視為危害國家安全。」
以上僅僅是《加強國家安全法》內容的一部分,但已經足以看出國家安全委員會的巨大權力和特殊地位了。1925年年底,國會在討論《加強國家安全法》草案時,爆發了激烈爭論,社會民主黨議員認為這是要搞「白色恐怖」、「特務統治」,李光永總統領導的共和同盟也有部分議員認為這個法案違背自由主義的原則。但李光永說:「我們周圍危機四伏,共和國隨時可能遭到侵略。共和國內部也存在一些陰謀顛覆政府的組織。為了保證國家安全,保證最廣大人民享有自由和幸福,我們必須通過這個法案。」
於是,《加強國家安全法》在參眾兩院都以微弱多數通過。社會民主黨強烈反對,國家社會黨沒有吭聲,他們知道這個法案會打擊自己,不過這種「特務統治」的氣氛倒和納粹主義有一點相似。多年以來,共和同盟在國會裡一手遮天,社會民主黨穩居第二,國家社會黨只是初出茅廬的新興第三黨而已,它更擅長「街頭鬥爭」,而不擅長議會鬥爭。
簽署《加強國家安全法》之後,李光永總統於1926年3月1日卸任,新總統也是共和同盟黨員,是李光永非常青睞的前任外交部長、有「外交專家」之稱的陳卓群。按照《加強國家安全法》,陳卓群總統任命了第一屆國家安全委員會,包括統籌全局的國家安全顧問,負責監督軍隊的助理顧問,負責監督外交的助理顧問,負責情報工作的助理顧問等等。外交部長、國防部長、司法部長都抱怨說,國家安全委員會的手太長了,侵佔了其他各個部門的職權。但陳卓群還是很信賴國家安全委員會,國家安全顧問的地位很快上升到和國防部長、外交部長並列的程度,有時候甚至還高於這些部長。
我對國家安全委員會八年來的歷史非常熟悉,可以說熟悉的不能再熟悉了。我的膝蓋上現在就放著一本薄薄的《加強國家安全法》(附修正案),裡面的內容我早就背的爛熟;我面前的小桌子上還放著一本厚重的書,其厚度至少是《加強國家安全法》的十倍,封麵包著棕色牛皮紙,牛皮紙上什麼字也沒有寫,看上去像是一本古舊小說。
列車在長江下游平原上飛快地行駛著,窗外是大片綠油油的稻田,中稻才剛剛播種。遠處可以隱約看到工廠的煙囪發出滾滾濃煙,從煙囪的形狀和煙霧的顏色來看,應該是一家化工廠。類似的化工廠在長江下游的安徽、江蘇各省非常常見,被稱為「江蘇工業的驕傲」。不過近年來也有一些自稱「環境保護主義者」的人譴責化工廠污染了自然環境,尤其是污染了河流水源,偶爾還導致嚴重的酸雨。和大多數人一樣,我對這種「環境保護主義」的說法沒有什麼興趣;我們總不能為了乾淨的水源就禁止修建化工廠,如果沒有強大的化學工業、鋼鐵工業和機械工業,中華共和國拿什麼去和西方大國競爭?
四周很安靜,因為是在單人包廂里,聽不到任何嘈雜的喧嘩,安靜的讓人想睡覺。每當我困的抬不起頭時,我都會下意識地掃一眼桌上的那本書,那本書記載了我的全部職責,足以讓我隨時保持警醒。當然,我並不十分滿意現在的職責,說實話,這個職責有點尷尬,有時候我自己都不知道我該做什麼。書上寫的當然非常冠冕堂皇,但在實際工作中很難實行。尤其是像我這樣年輕缺乏資歷的人,在履行職責的過程中,遇到的阻力就更大了。
我輕輕翻開這本書,凝視著扉頁上的粗黑體大字:「國家安全委員會工作人員手冊」,下面有兩個稍小的字:「機密」。國家安全委員會成立八年以來,通過的所有規章、條理,發表的所有聲明,歷任領導人的經歷和工作狀況,各類各級別工作人員的使命和守則,都分門別類寫的清清楚楚。扉頁的背面是第三任也就是現任國家安全顧問盧浩軒先生的照片,我還不知道到何年何月才夠資格見到他。事實上,到目前為止,我連國家安全助理顧問都沒有見過。這很奇怪,我早已以陸軍參謀軍官的身份見過自己的師長、軍長、集團軍司令乃至國防部助理部長,但至今我還沒有以國家安全代表的身份見過自己的領導人,或許這就是國家安全委員會不同尋常之處吧。
《國家安全代表職責》這一章在手冊的後半部分,幾乎是最後的地方,而且寫的含混其辭,語焉不詳。「國家安全代表由國家安全委員會任命,派出到各個軍區、集團軍、軍、師和其他必要的部隊,在和平時期監督、協助國防軍指揮員的工作,作為共和國政府與軍隊的聯繫紐帶,接受國家安全委員會和國防軍的雙重管理;在戰爭時期,國家安全代表可以參加指揮作戰,在指揮員陣亡或不能履行職務的情況下,自動取代指揮員的職務。國家安全代表擁有軍銜,和現役軍官享有同等待遇。」這段規定幾乎是照抄《加強國家安全法》第五條,問題在於國家安全代表究竟應該怎樣「監督、協助國防軍指揮員的工作」,又應該怎樣「作為政府與軍隊的聯繫紐帶」?我不禁想起了蘇聯人發明的一個詞:「政治委員」,他們向每一級軍隊都派出政工幹部,美其名曰「指導員」「政治委員」,以貫徹「國家社會主義思想」對軍隊的控制。許多陸軍軍官正是把我們當作「政治委員」來看的,這種看法令我非常噁心,我不知道國家安全顧問會不會覺得噁心,或許他潛意識裡也希望讓「政治委員」控制軍隊。但我覺得,對於一個民主國家而言,在軍隊里設置所謂的「政治委員」是一種恥辱,否則就是搞**暴政了。至少,我在過去兩年裡把自己看成指揮員的秘書和參謀人員,努力讓自己的作用體現在行政和軍事上,雖然我並不喜歡、也不擅長軍事。
四周的平靜被打破了,車廂頂上的喇叭開始廣播:「還有大約半個小時就要到達南京火車站了,這是本次列車的終點站,請您作好下車的準備。」窗外前方,南京鐵路橋巍峨的身影正在薄霧中慢慢浮現出來。我輕輕嘆了口氣,把桌上和膝蓋上的兩本書收進了公文包里。兩年前,我懷著滿腔理想和激情來到南京,結果卻接受了一個令我大惑不解的職務;現在,我又懷著沉思和憂慮來到南京,這次迎接我的會是什麼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