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6章 印記(三更)
第二日,因為前夜睡得早,陳錦墨一早便被窗外的日光弄醒,睡眼惺忪的賴在宋宜之懷裡不肯起。長發就撲散在身後,亦纏繞在他的指尖。
聽著窗外的蟲鳴鳥叫,此時正該是大好晨光。聞著屋外不知名的花香,兩人右手十指交握在一起,享受著難得的歲月靜好。
陳錦墨左肩上有一顆痣,她一直都知道。這顆痣原女主並沒有,也是宋宜之最愛碰的地方,連著肩上的傷疤,總會被他柔柔輕撫過。
牽住肩上的手,陳錦墨輕聲問:「你相信靈魂是有印記的嗎?」
抬頭迎上宋宜之的目光,陳錦墨也不管有些話說了會不會太匪夷所思,只想讓抱著她的人知道自己是誰。
「這便是我的印記,我們初見是在詔獄,我坐在空牢房裡,你從外面走過。」
雖然那一段對他來說不是什麼好的記憶,可陳錦墨自始至終都忘不掉抬眸看的那一眼。
宋宜之不奇怪,甚至說一早便知道。或許是借屍還魂,亦或是其他更離譜的理由,總歸原來的二公主絕不會待他如此。
「宜之,我原沒有公主的身份,沒有現在的一切,甚至長相一般,家事貧苦,……」
陳錦墨說的這些,宋宜之都不在意。
「無論在哪裡,你又是誰,都是我奉在掌心的公主。」就算拋去公主的身份,此刻他懷裡的人,也依舊還是他的公主。
他貪戀的從不是她的地位容貌,只是年深日久后,看到的心底那一片熱。
起身時,昨夜散在案前地上的衣服,被宋宜之疊好放在床邊。洗漱完,坐在鏡前挽發,將陳泰吩咐她的事情說與宋宜之聽。
亦回憶起入京后陳泰的態度,陳錦墨越發篤定:「他是想用我做刀劍。」
其實本質上,她與宋宜之,都被陳泰當做刀劍。替他除掉所有隱患,對付賀均,只是他不知道太快的刀劍有時亦會傷了主人。
「公主,不可再有親自動手奪位的想法。」
宋宜之說這句,不是因為他對皇帝有多忠義。只是在皇權專/制,一家天下的如今,最忌的就是得國不正。若陳錦墨自己動手弒父奪權,就算最後權傾朝野,百官臣民也會不服,更甚者後代亦會效仿,殺她以正天下。
陳錦墨不是不聽勸的人,牽過他的手,笑言:「你不讓我做,我就不做,都聽你的。」
喝了一口粥,陳錦墨突然想起來:「過幾日,我會出京帶兵迎各國使臣。聽聞於鴻哲那日也會被貶謫到西北任職,你且告訴我,具體在何處,何時出發?」
替她將嘴角米粒取下,宋宜之知道她沒好心,先問:「公主想做什麼?」
陳錦墨有些心虛:「沒有啦,畢竟他與林兒夫妻一場,我這個做二姐的,總歸得出城『送送』這前妹夫。」
勾著她的下巴,讓她看向自己,宋宜之道:「眼神別飄,怎麼送?」
「就想送他一副拐杖的那種送。」見對方神色間有些不認同,陳錦墨忙道,「我一定偷偷摸摸的,保證不讓人知道。我總得為林兒出這口氣,否則會睡不著的。」
這撒嬌的語氣,宋宜之也只能妥協:「辰時出發,約莫巳時一刻會入祈明山山道。讓身邊的人去,別自己動手。」
陳錦墨歡喜的很,親上他的嘴角,而後收拾妥當回西宮。
此時,尚功局的人已經將冠服送到,趙綺思並未前來,讓她做的衣服倒是如約做好奉上,只是陳錦墨有些不放心的檢查了好多遍,即便沒找到暗針也心虛的不太敢穿。
而後千秋節前三日,陳錦墨出城迎使臣的空當。被特赦貶官撿了一條命的於鴻哲亦從京中出發,行到祈明山時,因山道路滑不幸滾下山崖,斷了一條腿。
噩耗傳入京時,所有人都將目光投向了大鬧於府的陳錦墨,可是於鴻哲遇難時,她在陪著使臣,有充分的不在場證明。
就在京中都在議論此事時,一份密信從軍營而出,寄給遠在西境的祁通。信里的內容是調他卸任,卻不是回京城,而是去他做山匪的老家。收到密信時,祁通很詫異,卻信陳錦墨,第二日便捲鋪蓋回了家鄉。
后話不提,陳錦墨在營中呆了兩日,才陸續將使臣送去鴻臚寺安頓。
再回公主府,卓素華正收拾著東西,準備千秋節后入宮任職,只是面上不是很開心。陳錦墨怎麼問都問不出,後來還是經初荷提醒才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