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十六章 驅滿(一)

五十六章 驅滿(一)

那件被梁明自己稱之為「狠心」的事兒,說出來很簡單,就倆字----驅滿。

驅滿,顧名思義,那就是驅逐滿人。

雖然這是一件規劃量堪稱宏偉的工程,但是對於梁明,對於剛剛立足的中華政權來說,好處是大大的。

京津一帶的滿人太多了,已經多到了能威脅中華軍的程度了,對於這一點梁明深感憂慮。於是乎,在入主紫禁城的第二天,北京城裡就颳起了一陣「黑風。」----所有的滿人(平民),十天之內必須離開京津。

這樣做多鞏固中華政權自然有著極其重要的意義,從大的方面來說有四個,另外還尾帶了一個小尾巴。

第一,安全。

北京的旗人實在是太多了。京旗男丁(北京的八旗被稱為京旗)從順治年間的十萬餘(其中八萬多是八旗精兵),滋生繁衍至今已經超過了三十萬,其附帶的家人之多幾近百萬之巨。

在中華政權的心臟部位,卻生活著如此多的「死敵」,那豈止是不安全啊,而是很不安全。即使,津南之戰,北京之戰已經連削帶打抹去了十三万旗兵,但京津一地還是有小二十萬的丁壯。萬一他們趁著清兵圍攻之時亂了起來,那梁明就是摔頭都找不到牆啊!

所以,趁著這一段空閑先把他們打發出去。

當然了,能被放出去的只是些普通的旗人,像一些愛新覺羅氏的後裔,奉恩將軍(4品)以上的,只打盡,通通撂進大獄里待著去,家產自然也沒沒收了。至於異姓的功勛,四品騎都尉(和他祖上留下的就這個)以上者都一樣的下場。而五品的雲騎尉、七品地恩騎尉那就算了。

好處是顯而易見的,至少梁明地登基大典就沒出現有人搗亂的事兒。

第二。得民心。

得民心當然是得漢人地民心。北京城如此多地滿洲八旗貴胄。其置下地莊子、田地那是數都數不過來。給他們種地地佃戶更是如天上繁星查無所查。這些個佃戶。可都是實打實地漢人啊!(包括漢軍旗。不否認有少數地滿人。但絕對代表不了數不清地佃戶)

滿清定鼎北京。先後鎮壓各地農民起義。消滅南明三個小朝廷。用20餘年地時間基本結束了大陸上地武裝抗清鬥爭。滿族成為全中國地統治民族。政治、經濟地位均發生顯著變化。滿族統治者愛新覺羅氏統治全國。不能不聯合漢族地主階級代表和蒙古等少數民族貴族。但這種聯合併不是一種平等關係。滿族統治者旨在擴大和鞏固自己地特權地位。確立起「首崇滿洲」地原則、並作為有清一代恪守不變地國策。

無論是康熙還是乾隆。都曾標榜:「朕不分滿漢。一體眷遇」。實際上卻以「首崇滿洲」為圭臬。中樞機構均重用滿族親貴大臣。

愛新覺羅家族在維護自己地特權時。總是竭力把自己粉飾成代表整個滿族地利益。製造滿漢民族地畛域。八旗是清朝統治賴以維持地主要支柱。因此被視為「國家之根本」。享受種種特殊待遇。

在經濟上。極其優養旗人。從入關時起。順治宣布永遠免征八旗人了地差徭、糧草、布匹。從此只承擔兵役。為了解決旗人生計。保證置辦軍械馬匹地開支。入關之初。圈佔京畿方圓500里內18萬餘頃漢民土地分給入關旗人。並且禁止旗民交產。

對於滿族統治者來說,圈佔旗地不過是沿用關外時的舊制,但對當地漢民來說,卻是赤裸裸地對他們地暴力掠奪。由於八旗兵丁經常出兵在外,又建立起俸餉制度。八旗兵丁俸餉遠高於綠旗漢兵,康熙年間八旗馬甲每月餉銀3兩,每年餉米46斛(23石),「計其所得,已多於七、八品官之俸祿」。更非一般漢民所能攀比。

但是就像他們的老祖宗一樣,進了中原地花花世界誰還去舞刀弄槍?當年橫掃九州的八旗精銳變成了糊不上牆地爛泥,而給他們衣食為靠的土地也多半在滿漢地主的交相兼并下化為烏有。(注1)

可人家的家底厚實啊,京畿方圓500里內18萬餘頃土地啊!那是什麼概念?想一想和,權朝天下二十多年,也不過置下了1126頃田地,18萬頃啊!

到了乾隆年間,旗人,特別是普通的旗人(沒爵位),因為種種諸多原因生活貧困、潦倒者多不勝數,但是富的流油的也是數不勝數,家中良田多則數千上萬畝,少則百餘畝,這些都是靠下面的佃戶支撐著。

把這些個人拿刀一削,留下的就是多的數不清的官田了(中華政權治下的官田)。特別是北京城周邊的,那些良田幾乎全都是滿清八旗貴胄的私田。漢人,就算你再是有錢,這邊的田地你又拿得到幾分?

富商,有錢沒權,白搭;官宦,有權沒錢的除外,那些個有錢有勢的主兒,誰的根又是扎在北京的?況且,你就是再有錢,天子腳下,御史言官滿地走的地界,你有那個膽量放手置買田地嗎?

所以,把無主之田(跑了的)和抄沒來的農田放在一起,數量一加,梁明看了也是心跳加快。

古今以來,想要得到中國老百姓的擁護,有兩條措施是絕對靈驗的,一是減租,二是分田。兩千年來那真是百試百靈!

不過梁明沒那麼大方,落進嘴裡的肥肉他也不想平白的吐出來,那可是幾百上千萬畝的良田啊!

怎麼辦呢?一股腦的都化成官田。漢家百姓,無論男女,十六周歲以上,六十周歲以下,每人都可獲得六畝官田;十六歲以下的,六十歲以上的減半。

每年繳納一成的租稅,按年產計量,實物租額或折租銀額皆可。其中折租銀額。則以當年糧價計算。

對京城周邊的老百姓而言這可是天大的好處,比起地主家地那可是賤到了天上去了。

北京城邊上的。幾乎所有地村莊都可以湊出足夠的官田,很多還綽綽有餘,不得不再行分配。

驚喜之中帶著一抹彷徨,這就是如今北京城周邊百姓的心理。天上掉了個大餡餅自然是歡喜的很,但問題是這做餡餅的材料都是自己昔日主子的,萬一他們回來了……彷徨、驚喜。兩種情緒主宰著他們。

梁明已經很滿意了,從最近地反應來看,老百姓對於從天而降的中華政權還是抱有極大地善意的。可以說。只要中華政權能夠繼續地保持強勢狀態,等到夏糧收割……那麼,梁明就可以放心的說----民心盡入手中。(僅是這一片的)

不過梁明知道,離北京城越遠,漢人地主的數量就越多,除了一批不長眼的,或是家族成分問題倒了霉的外,至少還有五六成的地主能在動蕩中保存了下來。這些人多是鄉里的頭首人物,在地方擁有較高的威望,確實是每一個王朝統治的根基。根基淺薄地中華政權同樣也需要他們地支持以維持地方。

是以。那些地方是絕對湊不出如此規模的官田地。而梁明又不能下令讓他們降低地租,如此一來少量官田的存在就成了一個棘手地問題。

好在梁明手下還有一些個官員。對於這一類的問題由他們解決自然是輕而易舉了。問題解決地很快,不能不說這些個降官之中還是有幾個人才的。

「以其為誘餌。逐民上鉤。」這句話說的很不好聽,但卻是不爭的事實。

拿出一半來招募兵勇。分出三成料理後事,餘下兩成佔為地方開支。

這句話的意思梁明很明白,用一半的官田來引誘民壯當兵。官田是好東西,想要是吧?那來當兵啊!只要你當了兵,這官田就分給你家,租稅還減半;三成料理後事----你若是戰死了,田地就是你家的了。

剩下的兩成作為地方府縣的開支----你租給老百姓也好,你租給地主也好,所產生的財物就留作地方開支。也相應的減輕了朝廷的負擔。

ps:注1:清初旗人依恃糧飽和地畝為主要經濟收入,當大部分下層旗人的土地在滿漢地主的交相兼并下化為烏有時,僅有的糧餉收入便成為滿漢高利貸者、奸商牟取暴利的淵藪。乾隆年間商品經濟迅速發展,土地集中的趨向日益高漲,滿漢地主往往與商業資本、高利貸資本勾結在一起,在社會上形成強大的經濟力量。大地主和一人就有當鋪75座,對城市貧民進行苛剝婪索。商業資本和高利貸資本不僅猖撅於北京和內省,還伴隨民人出關的熱潮向邊遠地區擴張。據1771年(乾隆三十六年)的文獻記載,奉天境內的當鋪多達831家。各地旗人月餉年米,發放有期,臨時急用,只能典當借貸羅射利。乾隆年間,在北京的社會上留傳著這樣一段話:「捐二十餘兩可得一甲士(指馬甲)之銀米,坐食一載,謂之典甲;捐十餘兩可得一甲士米之半,飽食經年以待其本謂之典米;九錢作一兩,八百當一千,謂之月支;米未領下而先賤買,謂之短米」。所云「典甲」、「典米」、「月支」、「短米」,都是當時高利貸者乘旗人窘困之機,牟取暴利的剝削形式。「典」,是一種實物形式的高利貸,即預先將對方的不動產(如地、房)或者動產(如牲畜、衣物以至旗人糧餉)低價典入,由於典押物作價遠低於本身的實際價值,兩者的差價就構成高利貸的利息。當時一馬甲月餉3兩(年36兩),年米46斛(23石),高利貸者只需事先用20餘兩即可全部佔有,其剝削率之高是顯而易見的。

八旗貴族、官員運用各種手段攫取大量財富,開當鋪、設錢店,明目張胆地對旗人進行高利貸剝削。有的佐領官在本佐領內借放印子銀(一種貨幣形式的高利貸),有10個月扣完者,亦有12個月扣完者。每月關領錢糧時,勒令清償,不許暫緩。因而將利作本,利又加利,「以致兵丁生計,往往因此匱乏」。八旗官員利用職權對貧兵貸放銀兩,好比享有政治特權的高利貸奸商,貧困兵丁先是典賣土地房屋,繼之以軍馬兵械,年米月餉,經濟破產是飲止渴的唯一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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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世紀之新中華帝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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