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婚姻之訴:訴書(4)

第17章婚姻之訴:訴書(4)

「我……」林仲春訕訕開口,「夫子,我不認同您說的話,儘管說……」

孫肇州眼看著兩人就要吵起來,頓時打斷林仲春的話。

他走到她旁邊,看著夫子道:「夫子,仲春就是腦袋一下沒繞過彎,她日後會明白的。我看著現在也快午時,不如我們去吃飯……」

「吃飯?」沉夫子將視線轉移到孫肇州身上,「你上課胡鬧,我還沒說你呢就要護著她了?孫肇州,你家人皆是榮譽加身,你是不是也該向家中長輩看齊啊?」

一個個的,沒有讓他省心的!

重重的嘆了一口氣,沉夫子從書本里抽出剛才上課的時候沒收的林仲春寫的訴狀書的草稿。

他伸手把訴狀書的草稿遞了過去:「是,我是提倡你們要多多實踐你的做法,你現在做的事情,確實是沒錯的。可知識並不僅僅是從實踐里得到證實的,還需要理論的支撐。假若你一點理論都沒有,那你的實踐也只能像無頭蒼蠅一樣,到處亂飛一點頭章都沒有。」

林仲春接過,「夫子,我知道您是關心我的學業,但我有我自己的打算。」

「既然你有你自己的打算,那我也不多管閑事了。可是我對你有一個要求。在我的課必須要好好聽,能否做到?」沉夫子心裡還是把林仲春當做是自己的親生女兒看待的。

林仲春是自己好友的孩子,好友把她放在自己這,也是對於自己的信任,他不能把這份信任丟掉。

「好。」林仲春點了點頭,「日後我不會不聽課了。」

他也是為了自己好,林仲春只當是體驗吧。

相比於聽課,她更傾向於自己看書。就是現在她迫切的需要通過實踐來提升自己對案件的經驗,故此也很久沒有看過書了。

好像相對於剛來華庭書院那會兒的自己,她確實是懈怠許多了。

「華庭書院每一年都會安排實習生的崗位,你一直寫訴狀書,也比不過切身體會訟師這個職業。」沉夫子嘆了口氣,「要是真的想要實踐,七日後會有學院時間,你可以體驗體驗實習訟師。」

她對於訟師這個職位是真的熱愛,就是太青雉,不懂得裡頭規矩,就知道往衚衕里鑽,連衚衕能否通暢都不知道。

既然這樣,也該讓這群孩子吃些苦頭了。

林仲春沒想到驚喜來的那麼突然,她可以以實習訟師的名義,站在公堂為別人進行辯護了嗎?!

真的是太棒了!

孫肇州也很意外,但他不感興趣。

沉夫子看出了孫肇州的態度,「第一分院每個人都要參加,並且是與其他分院組成小組進行實踐,這關係著日後你們能否成功畢業。」

我天。

孫肇州差點沒忍住翻白眼。

淦他娘的,他不想去實踐,讓他躺家裡擺爛不好嗎?

「這個要與其他分院一起組成小組完成作業,是學院分配的,還是我們學生自主選擇隊友呢?」林仲春不太想跟別人合作,但如果是在合作的前提下,才能得到實習訟師的這個身份的話,與其他人合作也未嘗不可。

但她希望,跟自己合作的人都是跟自己脾性相投的,這樣在處理某些事情的時候就不會發生爭執,可以免去一些不必要的麻煩。

然而,事情並不像她所想的那樣。

沉夫子搖了搖頭說道:「是學院分配的。可能在後天會組織一場抽籤,屆時你們就可以在盒子里抽到自己所要組隊的成員,每一組不少於五個人。」

不少於五人……

兩個人她都嫌多了。

林仲春看向旁邊與她一樣愁眉苦臉的孫肇州,好像他也挺不錯,至少是個認識的。

孫肇州也是這樣想的,林仲春在第一分院跟個學神一樣,能抱大腿為什麼不報?

該說的話都已經說完了,沉夫子也不浪費時間:「仲春啊,還是要好好聽課的啊。」

沉夫子拍了拍林仲春的肩膀,爾後離開了學堂。

這孩子也沒有林兄所說的那麼省心啊!

「你怎麼想的?」孫肇州壓低聲音,沉夫子與他們距離近,聲音小點好。

林仲春反問:「你覺得呢?」

現在對於組隊的規則尚且有不清晰的地方,應該最少有兩個分院的學生在同一個隊伍,她和孫肇州能不能成為隊友尚未可知,畢竟華庭書院總共有十二個分院,五大類別。

難不成是一個類別一個學生?

孫肇州可不管這些:「反正小爺是跟定你了。」

他才不想跟別的人接觸,林仲春就挺好的,起碼是個大佬級別的。

林仲春聳了聳肩,她也希望隊伍里有孫肇州。

儘管他也是個菜鳥,但很多時候還是挺給力的,上次查陳淑儀的身份的時候,就很及時。

「這樣吧,你去查一下組隊的規則究竟是什麼,等我處理好我現在手裡的案子,你跟你再交流交流,你覺得怎麼樣?」

孫肇州聽懂了:「合該著就讓小爺我給大小姐您當苦力唄。得,您放心的處理您的事兒吧!」

他也想看看所謂的實習到底是怎麼一回事兒,先前都沒有關於實習的前例,難道是新制度?

管它呢,先幹了再說!

孫肇州也是個說一不二的,同林仲春商討完,便兀自離開學堂。

林仲春捏著打了草稿的訴狀書,深深地嘆了一口氣,「先把鄭阿姐的訴狀書寫好吧。」

若是來得及,她希望可以用訟師的身份去為阿姐辯論,渣男什麼的最噁心了,不把財產拿來,她咽不下這口氣。

一個拋棄與他共同成長的原配的男人,日後也成不了什麼大事!

與鄭欣宜的會面距離上次已然過了兩日,林仲春還是來不及用實習訟師的身份參與到鄭欣宜與華冶的案子,但她給鄭欣宜送來了訴狀。

相關的律法林仲春也跟鄭欣宜商討過了,從大靖朝的新律法,即《大靖民法典》來說,離婚後,財產也應該分開,故此鄭欣宜對酒館有一半的使用權和收益權。

華冶是有過錯的一方,雖然大靖朝沒有限制男人娶妻納妾,但寵妾滅妻等行為,是不道德的,從公序良俗這方面說,鄭欣宜也佔了上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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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靖女訟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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