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心思
這一桌酒席,三個人吃的賓主盡歡,宋天耀揀些上一世經歷的風月趣事出來調侃,讓褚孝信聽的津津有味,這位褚家二少自問已經廝混香港風月界數年,但是聽到宋天耀說起他經歷的那些風月趣聞,頓時覺得自己這幾年的風流歲月簡直就好像路邊撿垃圾的垃圾佬一樣,經手的都是一些殘花敗柳。
欲拒還迎的日本女人,小意柔順的韓國女人,豪放火辣的黑人女子,金髮碧眼的白人鬼妹,簡直就沒有宋天耀不清楚的,而褚孝信卻連這四種女人中的哪怕一種都沒碰過。
這桌酒席吃到了九點多鐘,宋天耀對褚孝信說道:「信少,現在時間正好,不如我們就去北角舞池夜總會?我聽良哥說起來,信少可是某個舞池夜總會當紅歌伶的舅少團團長啊?」
「聽你說完那些故事,現在我反倒覺得自己這個舅少團團長,簡直就是坐井觀天的青蛙。」褚孝信咧嘴一笑:「你剛剛十八歲,怎麼可能認識那麼多風格不同的女人?別對我說你魅力足夠啊?」
「信少有沒有聽過一句話,男人吸引女人,不在於相貌和年齡,而是在於鈔票多寡,這個世界,沒有歡場女人是用錢買不到的,只是拿出手的錢有多少的問題。」宋天耀說著話,看向褚孝信身邊那個嫵媚歌伶:「姑娘,我出五十塊,你陪我過夜?」
「宋先生真會開玩笑。」歌伶拋個媚眼出來,委婉的拒絕道。
宋天耀洒脫一笑,對褚孝信說道:「我出五十塊,這位姑娘當我講笑。」
他從口袋裡取出錢包打開,把裡面的鈔票都放在了桌面上,再次開口:「五十不夠,就一百塊,一百不夠,就兩百,兩百不夠,就四百,四百不夠就八百。」
看到宋天耀說到八百就停口,這名歌伶臉上驚喜神色止不住:「八百不夠呢?」
「八百不夠,我就不準備加價,拿錢去夜總會換個人尋開心啦?」宋天耀哈哈一笑,抽出一張百元鈔票遞給對方:「這是今晚信少給你的賞錢。」
這名歌伶雖然明知道宋天耀剛剛是調侃,可是那麼一沓鈔票就放在桌面上,心中難免意動,總幻想會是真的,最後雖然八百塊成空,但是一百塊港幣卻實打實的到了自己手裡,她也會做人,順勢鑽入褚孝信的懷裡,膩聲說道:「謝謝信少的賞錢。」
「阿耀出手太大方,這樣不好,當心被家人罵。」褚孝信看到宋天耀打賞歌伶,笑著說了一句。
因為褚孝信自己就花錢大手大腳,沒少被自己老豆褚耀宗教訓,所以看到宋天耀出手大方,頓時覺得常年擔任被訓斥者的自己有了能勸阻的對象。
「信少怪我出手大方,他現在是我老闆,我要聽他的話,姑娘,方便把錢還給我嗎?」宋天耀朝褚孝信懷裡的女人露出個為難的神色說道。
歌伶整個身體幾乎趴在褚孝信身上放嗲:「信少,你太過分了,人家好不容易賺到了一點點賞錢,你卻怪宋先生出手大方,現在人家想要把賞錢討回去。」
「你陪我喝酒,怎麼能讓阿耀付錢,當然是我自己來。」褚孝信拿出自己的錢包,取出一百塊,探手把這張鈔票塞進了女人豐滿的胸口裡。
這個歌伶很聰明,知道收兩百塊的賞錢容易甩不脫麻煩,所以乾脆的把手裡那張宋天耀給她的鈔票還給了宋天耀。
宋天耀轉手就給了吳金良身邊的歌伶:「信少自己付賞錢,他是老闆,身家富貴,那我只好幫良哥付了,還要多謝良哥介紹信少給我認識。」
吳金良沒有推辭,開玩笑,他一個月也就賺一百多塊港幣,讓他自己拿出一百塊港幣打賞歌伶,那是萬萬做不到的,此時宋天耀幫他付賞錢,他連說了幾聲謝謝,沒有推辭。
三人各自起身,褚孝信,吳金良被各自的歌伶陪著朝樓下走去,宋天耀則走到角落裡那位已經停琴的長腿冷艷輕熟女面前,取出兩百塊港幣放到了輕熟女身旁的矮桌之上:
「這是一點謝意,多謝姑娘彈奏兩個多小時的琵琶。」
這名輕熟女兩個小時琵琶曲聲不斷,宋天耀過來付賞錢,發現對方戴著的琵琶義甲已經有一支出現了裂紋。
「謝謝老闆。」輕熟女只收了一張,把另一張雙手退還給宋天耀:「不敢收您這麼多的賞錢,一百塊足夠。」
這是輕熟女第一次開口說話,之前兩個小時,她一直彈奏琵琶,卻沒有唱曲,此時聽她說話,嗓音清亮圓潤,不卑不亢,比起酒桌上那兩個裝乖賣嗲的歌伶,讓宋天耀感覺更舒服。
「再來喝酒,就當下次的賞錢。」宋天耀說完轉身,動作洒脫的把臂彎處搭著的西裝穿好,邁步朝著樓下走去。
這副作派,反而讓抱著琵琶的輕熟女對宋天耀產生了一絲興趣,這位客人酒桌上言語不離風月酒色,彷佛色中餓鬼,但是剛才出手大方,卻連自己的手都沒沾一下,姓名都沒問一句,放下錢就這麼轉身走掉?
歡場上的欲擒故縱把戲?
看著宋天耀消失在樓梯之上,這位長腿輕熟女握著兩百塊港幣陷入了沉思。
其實宋天耀沒她想的那麼複雜,他上一世雖然說不上揮金如土,但是出手從不小氣,在他看來,一個美人在角落吹著風,辛辛苦苦彈奏兩個小時的琵琶,自然要多給些賞錢,僅此而已,至於對方想的欲擒故縱,宋天耀沒興趣,有琢磨搞女人的心思,還不如先想想如何賺到筆錢,把自己家從木屋區搬出來。
賞錢的作用是巨大的,三人離船時,兩個歌伶一個比一個不舍,恨不得拽住三人的衣袖不讓他們離開,嘴裡說著要三人常來看望自己的情話,但是腳下卻沒朝前邁出一步,任由三人搭乘小船回了碼頭。
「阿耀剛剛請我吃飯,那接下來夜總會飲酒,一定要我請才行。」褚孝信踏上碼頭地面,對宋天耀說道。
旁邊的吳金良還想叫下三輛黃包車,沒想到一輛雙門四座的黑色福特49汽車已經沿著道路慢慢駛了過來。
「我上個月剛買的,又雇傭了一個司機,比黃包車方便。」
看著面前這輛放在後世絕對算骨灰級收藏品的老爺車,宋天耀嘴角朝上翹了翹,這輛車在香港賣兩千七百美金,摺合港幣近一萬三千塊,按照現在大多數人的月薪,要不吃不喝近十年,才夠買這樣一輛車,而褚孝信此時說起買了一輛汽車,就好像買了一包香煙一樣輕鬆。
宋天耀就喜歡看到自己這位老闆花錢大方,如果是個省吃儉用的老闆,怎麼才能讓他捉襟見肘?必須要大方,而且好面子,這樣,他才會有缺錢的時候,並且在缺錢的時候才能想到賺快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