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樂句 亂葬崗
公元731年,也就是開元十九年初,距離東都洛陽城外,以東十多里的理縣縣城裡。
正月里晦節當日,家家戶戶都要在街中灑酒祭送窮神,正如詩人姚合《晦日送窮三首》中所描述的那樣:「年年到此日,瀝酒拜街中。萬戶千門看,無人不送窮。」
人們還根據「窮子」「好衣弊食糜」的特點,煮食肉粥,棄掉陳舊破爛的衣物,表示送別窮困,將希望給自家帶來富裕。於是,街道上四處都飄散著酒味與粥味。
而此時,在城外亂墳崗里,四處扒食屍體的野狗叫聲不時傳出,野狗的身影也在四下里時隱時現,透過月光,還可見那些個畜生晃動頭尾的身影。
忽然從那墳堆處傳出一聲刺耳的孩童尖叫聲,又聽到那孩童連續的哭喊呼救聲,由遠及近的傳來,一個小小的身影踉踉蹌蹌的,從墳堆里半跑半爬著奔了出來。
在她身後,還跟著一條精瘦的渾身長了凸斑的野狗,死死咬著那孩童的裙擺處,因為天色太黑,分辨不清這孩童究竟是個男孩還是女孩,只能從那身又臟又破的穿著上,勉強看出是個穿著裙子的女童。
這女童不過也就五、六歲上下,渾身是傷,滿臉血污,身後還跟了條野狗,也不知她渾身的傷是被人打的,還是被剛才那野狗咬的,那條左腿跛的有些厲害,她卻還拼著命的在掙扎著,從那女童眼裡投射出的求生**,精光四射,震人心魄。
女童嘴裡因為驚嚇,一邊呼叫著,一邊努力的想擺脫掉身後的野狗,朝著墳場的外圍跑去。慌亂中,她隱約見到了不遠處朝著這邊走來的一個人隱,便大聲的呼救起來!
遠處走來的,是家住城外的王二麻子。
王二麻子,因其姓王,家中排行老二,父母皆是窮苦農戶,便稱其王二,又因其小時生了水痘,留了一臉的麻子,故世人皆稱其王二麻子。
此時,他背上背了一個破舊麻袋,正往家中趕路。麻袋裡裝的,都是他趁著天色已經黑透,城裡街上行人漸少之時,從之前那些富戶人家「送窮」時送出或燒毀的破舊衣物里,偷拾出的不少還算完好的破舊衣服。
王二本打算將這些衣服帶回家中,交由妻子整理修補好后,這一年的衣服便不再愁了,還能選出一些完好的,自己又穿不上的,拿去換些錢財糧米之類,接連下來的幾個節氣,日子相對還能輕鬆些。
在他途徑亂葬崗時,忽然被那突如其來的尖叫嚇的腳上一滯,就覺渾身寒毛豎立,雙腿直打哆嗦。接著他又聽到了孩童的哭聲,便隨手拾起了一根長木棍,想上前去探個究竟。
趁著月色,王二才終於看清,是個渾身是傷的女童。
見那女童朝自己而來,漸漸近了,已能看清那女童面目時,王二心中又是一驚,王二看了看那野狗瘦骨如柴,雖然已及自己膝蓋般高,但見它尾巴夾得死緊,又看了看手上握著的那根「打狗棒」,心中已有三分勝算,便將背上的麻袋放下,上前兩步,狠了勁的將那野狗連打數棒。
那野狗一挨了打,便趕緊鬆了口,可能是見自己不是來人的對手,哀號著,夾緊了那短短的狗尾巴,落荒而逃。
女童見自己終於得救,渾身放鬆下來,就覺頭忽然一暈,身上一軟,便又癱了下去,暈厥了過去。
待王二轉回頭再去尋那女童時,那女童已躺在了地上,毫不動彈了。
王二上前,用手探了探女童的鼻息,發現還有氣,便將其抱起,女童還不及自己那麻袋衣服重,他便往肩上一甩,扛在了肩膀上,另一手拎起了那麻袋衣服,疾步朝家中走去,心中卻在感嘆,自己家都已經快油鹽不接了,不知道自己再帶回個小孩回去,妻子會怎麼想。
王二是在快近四十時,才在兄長的幫助下,由其嫂做媒,給她找了房媳婦。那女人已有二十好幾了,長的也不醜,只是身體相對於一般女子要健壯些,又因其家裡太過貧窮,無人上門提親,婚事便一再這麼拖了下來。
那女人見王二能幹,雖然家中貧窮的緊,但不要自己半分陪嫁的禮錢,便跟了他。嫁到王家后,即能吃苦,又善持家,待王二又好,夫妻兩日子雖然過的艱辛,但感情卻一直很好。
快到子時,王二才回到他那破爛的小屋,王氏早已睡下。聽到院子里傳來的聲響,知道是王二回來了,便起身取了火摺子,點亮了燭火,出門將其迎了進來,才發現了他肩上那昏睡的孩童。
王氏什麼也沒問,將王二肩上的孩童輕輕往手裡一帶,就抱在了自己懷裡。
王二的肩上空了,這才將另一隻手裡的麻袋放到了一邊。
他轉身對妻子解釋道:「這孩子是我路過亂葬崗時,救下的,我看她混身是傷,又被野狗咬著不放,覺得怪可憐的,就把她給救了。孩子可能是受了驚嚇,暈過去了。我瞧著她身上穿的衣料也不差,可能是什麼有錢人家走丟的小姐,等她醒了,我們問問看她家住何處,家裡都有些什麼人,再將她送回去,要是能得他家大人點賞錢,就更好了。你看如何?」
王氏只是一婦道人家,雖然丈夫用的是徵求自己意見的語氣,但自己哪能不同意,何況救人一命,也是件好事,便應下了。
女童被王氏帶進了裡屋,放在床上,又查看一番。王氏好奇,這麼小的孩子,也不知她是怎麼跑到了亂葬崗,幸好後來遇到了自己的丈夫,不然小命可真是不保了。
王氏又給女童灌了點糖水,燒了水,將女童簡單的梳洗了一番,又將她身上、腿上嚴重些的傷口進行了簡單的包紮,還給換了身從丈夫帶回來的破舊衣服里找到的小孩衣服,這才發現,她身上隨身還攜帶的有一枚青翠的方形玉佩,玉佩的邊緣有簡單的雕花,從雕花的樣式看,是一朵朵的小玉蘭花。
玉佩是用紅繩子縛在了女童脖頸上的,玉色青白瑩潤,王氏夫妻雖不識得玉的品質,但普通人家的孩子還是帶不起這樣的事物的。
玉佩上一面刻著個字,只是王二夫婦皆是大字不識幾個,無法辨認出這玉佩上面是什麼字,而在玉佩的另一面還刻著一個日期,看著像是女孩的生辰年月,開元十三年十月初三,從那日期上推算,這女童的已有六歲了,只可惜不能辨出那另一面刻的是個什麼字,說不定正是是女孩的姓氏。
待王氏替女孩梳洗乾淨,扒開女孩臉上粘黏的髮絲,就著燭光細看之下,這女孩臉上雖然還有不少淤青,傷口,但細緻柔嫩的臉蛋上有著秀氣的五官。
她的櫻唇緊泯著,眉頭微微蹙起,眉毛更是黑如遠黛一般,雙眼雖然緊閉,但又長又翹的睫毛如同蝶翼般在臉頰上投下了陰影。此時,睡夢中的女童看來纖柔而脆弱,讓人心生憐憫。
王氏看著,也非常喜歡,看她之前所穿衣服,雖然破爛,布料卻還算華麗,猜想著是哪家的小姐,卻不知怎會獨自跑到了亂葬崗之中?
看著女孩如此可愛,想到自己和王二成婚這麼幾年了都還沒孩子,王氏由衷期盼著,將來自己的孩子,也能長有這般俊俏模樣就好了。
夜色越來越濃厚,節日的氛圍早已消失殆盡,除了那遠處偶爾傳來的幾聲狗叫,和那空氣中瀰漫的淡淡酒香氣。
王氏伺候著丈夫洗漱后,才吹滅了燭火,雙雙睡下,女孩就躺在她們夫妻兩的中間安靜的睡著。
翌日清晨,當王氏還在灶膛里忙活著早飯,王二在院里劈柴時,一直躺在床上的小人兒,她那雙緊閉的雙眼好像轉動了幾下,接著,長長的睫毛微微晃動了下,又是一下,慢慢的,那雙眼睛張開了來,好一雙黑白分明,燦若星子的大眼!
女童撲閃著大眼,先是迷茫的看了看周圍,慢慢便回想起了昨晚的經歷,一想到那滿是死人的亂葬崗,還有那隻可怕的死咬著自己不放的狗,心裡又是害怕起來,忍不住身子一縮,蜷縮到了床的角落裡,瑟瑟發抖起來,頭深深的埋在膝間,嚶嚶抽搐起來。
女童的哭聲將外屋的王氏引了進來,王氏也來不急將雙手擦洗乾淨,只是將手往抹布上一抹,便趕緊走了進去,就見那撿來的女童正縮在床腳,混身打著哆嗦,頭也埋在懷裡。
聽到有人進來了,女孩就猛的一抬頭,眼睛睜的大大的,盛滿淚水的眼裡都是戒備與不安,看著讓人心裡一緊,王氏上前將她輕輕摟在了懷裡,拍打著她的背脊安慰道:「沒事了,沒事了,乖,不怕」。
這樣哄了半天,才終於將其哄的平穩了呼吸,不再抽搐了,也不再哭了。此時王二早已經聞聲停了手上的活,進了裡屋。
王氏幫女童擦洗了臉,又給她把散亂的頭髮梳成了兩個小髻,才坐在床邊,詢問著她的名字,來歷。
在王氏的詢問下,那女童才發現,自己對以往的記憶,竟半點都記不起來了!女童越想越覺得心裡發慌,頭疼欲裂,大腦里一片空白,心裡一急,就用捏成了拳頭的小手敲打著自己的頭,大聲的嚷道:「我怎麼什麼都想不起來了,我是誰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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