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秉公執法——張釋之
張釋之,字季,堵陽人,西漢法學家、法官。以貲選為騎郎,拜為謁者僕射,累遷公車令、中大夫、中郎將等職。擢升為廷尉,任淮南相,執法嚴明。彈劾太子、縣人犯蹕、玉環竊案、天下無冤的執法事迹,流傳後世,他的言行在皇帝專制、言出法隨的封建時代實屬難能可貴。
張釋之,早年和他的哥哥張仲生活在一起,由於家中資財頗多,就捐官做了騎郎,侍奉漢文帝。張釋之為官十年,默默無名,未得升遷,耗費了不少錢財,張釋之深感不安,打算辭官回家。中郎將袁盎知道他德才兼備,惋惜他的離去,就請求漢文帝調補他做謁者。張釋之朝見文帝后,就陳說利國利民的大計,漢文帝說:「不要高談闊論,說些接近現實生活、能立刻實施的事吧。」於是,張釋之就秦亡漢興之事發表了自己的見解,漢文帝聽后很滿意,就任命他做了謁者僕射。
張釋之任謁者僕射時,跟隨漢文帝登臨上林苑觀虎,文帝就虎圈所養動物提了十幾個問題,上林尉環顧左右,不能回答。看管虎圈的嗇夫從旁代上林尉回答這些問題,答得極周全,想藉此彰顯自己熟知業務、有問必答。漢文帝認為做官就應該這樣,上林尉不合格,下詔命令張釋之任命嗇夫頂替上林尉。
張釋之不贊同漢文帝的做法,就問漢文帝如何看待絳侯周勃和東陽侯張相如,漢文帝回答說是年高德劭的長者,張釋之就說:「周勃和張相如能被稱為長者,但二人都不善於言談,現在這樣做,難道讓人們效法伶牙俐齒的嗇夫嗎?」隨後,張釋之援引歷史,以秦朝重用徒具文筆、毫無惻隱之心的文書官吏,終致亡國為例,建議文帝不要因為嗇夫伶牙俐齒就越級提拔,以免上行下效,樹立不正之風,漢文帝採納了張釋之的建議,沒有提拔嗇夫。出了上林苑,文帝駕車回宮,讓張釋之陪乘。路上,漢文帝問張釋之秦朝執政的失敗之處,張釋之據實而言,漢文帝非常滿意,就任命張釋之做了公車令。
張釋之任公車令,掌管宮門事宜。太子劉啟與梁王劉揖,同乘一輛車入朝,到了皇宮外的司馬門沒有下車,違反了宮衛令。張釋之就追上太子和梁王,阻止他們進宮,並以「過司馬門不下車為不敬」的罪名,向漢文帝彈劾太子和梁王。漢文帝只得摘下帽子陪罪,薄太後知道了這件事,也親自下達特赦令,太子、梁王才得以進入宮中。文帝覺察到張釋之的與眾不同,就任命他做了中大夫。
過了不久,張釋之升任中郎將,跟隨文帝和慎夫人到了霸陵。漢文帝登臨霸陵,向北眺望,指著通往新豐的道路對慎夫人說:「這就是通往邯鄲的道路啊。」接著,漢文帝讓慎夫人彈瑟,自己合著瑟的曲調而唱,心裡很凄慘悲傷,回過頭來對群臣說:「用北山的石頭做槨,縫隙用切碎的苧麻絲絮堵住,再用漆粘塗在上面,難道還能打開嗎?」群臣認為這個辦法很好,都隨聲附和。張釋之向前進言說:「如果裡面有能引起人們貪慾的東西,即使封鑄南山做棺槨,也會有縫隙;如果裡面沒有引發人們貪慾的東西,即使沒有石槨,又哪裡用得著憂慮呢!」文帝稱讚張釋之的說法,後來任命他做了廷尉。
漢文帝外出行至中渭橋,突然有一個人從橋下跑出來,驚了文帝御駕的馬,文帝險些被摔下,十分惱火,就命人拘捕了此人,交給廷尉查辦。張釋之審訊后,依法判定為「冒犯車駕,罰金四兩」,上奏朝廷。漢文帝很生氣,認為判決過輕,張釋之就解釋說:「法律是天子和百姓應該共同遵守的,不應偏私。法有定規,如果加重處罰,如何取信於民。廷尉是天下公正執法的帶頭人,如果廷尉不公正,地方也會不公,百姓就會慌恐不安!」漢文帝思考了很久才說:「廷尉的量刑判決是對的」。
有人偷竊了漢高祖廟裡的玉環,被衛士抓獲,漢文帝十分惱怒,責令廷尉張釋之嚴懲盜犯。張釋之依照相關法律,奏請文帝判處棄市,漢文帝大怒,認為應當誅其九族。張釋之據法以爭,說:「依照法律,棄市已是最高處罰了。盜竊宗廟器物就誅滅全族,如果以後有人偷挖長陵上的一抔土,又該如何處罰?」漢文帝和薄太后商議良久,批准了張釋之的判決。中尉條侯周亞夫和梁相山都侯王恬開看到張釋之議論公正,甚為讚歎,就同他結為親密朋友,張釋之由此受到天下人的稱頌。
漢文帝去世后,漢景帝即位,張釋之早年彈劾過時為太子的景帝,因而內心極為惶恐,想要稱病隱退,又擔心招致更大的懲罰,想當面向景帝謝罪,又不知道該怎麼辦。後來,採用了王生的計策,終於見到漢景帝當面謝罪,漢景帝貶他為淮南王的國相,過了很久,張釋之過世。